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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总体上是好的,但目前的形势还不容乐观。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打折扣,没有把富民、惠民政策完全宣传到群众、落实到群众,没有能够使群众了解、理解政策,更没有使广大农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存在的问题
1、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有些乡镇的领导干部不注意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而是把主要精力用在开会、讲话、下发文件和迎来送往等工作上。有的在检查、考核村的工作时,浮光掠影,走马观花,不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看不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有一些乡镇干部“走读”,经常不在岗,农民有事情找干部很难。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不惜人力物力上的浪费,搞一些所谓的“形象工程”;有的甚至在上级检查时,安排虚假“样板”,指定访谈对象,欺骗检查人员。
2、作风不够民主,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具体表现为:一是村务、政务公开走过场。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具体,尤其是财务方面,缺乏明细项目;农民群众对村级财务、计划生育、宅基地分配、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分配、建设新农村项目的承包等问题的意见较大,产生的信访问题也比较多。二是有的地方在乡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预决算、宅基地划分和审批、集体财产的管理使用、集体土地的出租、合作开发经营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经济活动中搞“暗箱操作”。三是少数农村党员干部办事不公,尤其是分配不公,导致农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四是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一些基层干部不察民情、不理民事、不进农户、不见农民,身在基层而根本不了解、不掌握基层情况,作风飘浮、得过且过。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布置工作任务或接待群众来访时,不耐心地做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而是口大气粗,态度生硬;有的干部时常与群众发生矛盾时,但总是埋怨群众素质差,而不认真检讨自身问题。
3、为政不廉,违纪违法案件屡有发生。目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经济问题最多。一些基层干部存在作风不正、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比较严重。其主要特点一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乡村,经济案件较多,涉案金额也比较大。少数乡村党员干部既在乡村任公职,又开办私营企业,一边拿着工资报酬,一边经营自己的生意,并时常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产为个人的经营服务。还有的乡村党员干部隐瞒集体经济收入,然后巧立名目将集体资产贪污、挪用。二是基层党员干部群体性违纪违法案件突出,窝案、串案较多。三是在相对落后的乡村,牺牲国家政策谋取私利。此外,还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活动。
4、少数农村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村支“两委”关系紧张。当前,困扰农村基层工作的一大难题,就是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如何正确处理和解决好村支部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简称“两委”)的关系问题。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少数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之间存在互不支持的问题,有的关系还比较紧张,甚至出现对抗现象。
二、问题的症结所在
认真分析上述问题,影响农村基层党风建设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工作上“一手硬,一手软”。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一些乡村不能正确处理加强党风建设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没有把党风政风建设摆到应有位置,有些基层党的领导把主要精力往往放在跑项目、搞基建、抓经济上面,出现了党不管党、党政不分、党企不分的现象。在推行村委干部直选后,部分村党支部对自己的领导核心地位认识不足甚至产生动摇,放松了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导致基层党员干部素质下降,党支部的战斗力受到影响。有的村支部平时极少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更谈不上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在经济大潮冲击下,一些党员干部自身也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不讲精神只讲实惠,不讲奉献只讲索取。正因为如此,少数农村党员干部滋长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把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导致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2、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整体能力不强。目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现状从总体上看是好的,但由于历史原因,少数地方存在着村支书、村主任水平参差不齐,党员干部知识水平偏低,年龄偏大,能力偏弱,年轻干部和有技术专长人员偏少等问题,难以适应当前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现行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管理体制和村委会选举办法中存在的一些不够完善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的党支部书记包揽一切,不注意发挥村委会的作用,使村委会成了摆设,村民自治流于形式;也有的党支部认为既然实行了村民自治,党组织就别再“多管闲事”,从而使党支部处于软弱涣散、无所作为的状态。有的村委会主任认为自己是村民选出来的,理应代表村民管理一切。村里的事都应该由村委会决定,村党支部无权干预。也有的村委会认为党支部是领导核心,自己有职无权,无法发挥自治职能,因此工作消极。还有的基层党员干部之间相互争权夺利、拉帮结派、培植亲信,导致班子内耗严重,作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
3、管理监督不力,执纪执法不严。近年来,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济上出现不少问题,从主观上分析,主要是自身原因;但从客观上看,一些地方对乡村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和制约力度不足,也是无须争辩的事实。监督意识不强,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比较淡薄,认为监督就是与领导过不去,思想顾虑多,监督上级怕穿“小鞋”,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渠道不畅,党组织的监督、党员群众的监督和党员干部之间的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机制。有的村组没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财务管理混乱,给违法违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从党内监督看,少数村党支部成员尤其是“一把手”不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监督约束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一些县领导干部认为乡村干部在第一线,工作难度大,十分辛苦,因而放松要求,对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往往是敷衍了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由于对农村干部中出的作风问题重视不够,处理不严,不但不能教育本人,反而使一些乡村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有的发展到违纪违法的程度。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农村基层党风政风建设问题说到底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乡村党员干部处于农村各项工作的第一线,时刻与农民群众打交道,他们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解决好农村基层党风政风问题。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当前,各级党委应高度重视农村党员干部教育问题,有计划、分层次、分期分批地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法制观念,特别是加强党的优良作风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锻造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增强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诚心诚意为群众服务。要改变过去那种标语口号式、大会号召式、行政命令式的做法,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切实解决农村党员干部思想实际问题。
2、要加强村支部建设,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要积极推行“两推一选”的办法公开选拔村党支部委员,先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经过乡镇党委考察确定后,直接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把党内民主与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真正把受群众拥护、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党员推选为“领头雁”,从而提高村支部成员的群众公认程度和整体素质,为党的领导打下坚实的干部基础。
同时,面对直选以后村组干部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农村基层工作需要在思想观念、思维习惯、领导方式和运行机制等多面做相应的调整。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两委”干部的职能做进一步的细化界定,规范议事程序,实行村务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分离,把村务管理权交给村委会,而把召集“两委”和组织村务公开的权力赋予村支部,按照班子结构协调分工,实现在村支部领导下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真正体现党的领导的本质意义,确保村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要狠抓制度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约束力。要坚持和完善乡村党员大会制度,健全党组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和村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村委会或村主任定期向村支部和村民代表大会述职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认真落实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要把党的正确主张和组织意图贯穿到村民自治章程、乡规民约和各项管理规则之中,切实做到用严格的制度去约束、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把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实到实处。要把农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以此来促进基层干部作风的改进。要实行民主理财制度,针对部分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解决财务账目混乱、集体资产不清、运行机制不活、挪用侵占严重等问题,做到明实情、清产权、堵漏洞。通过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提高村级政务管理的透明度,禁止公款大吃,实行村级“零接待制”。
4、要强化农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税费减免、农业补贴、新农村建设投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到位、截留挪用、克扣侵吞强农惠农资金行为,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政策落实。要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村教育、用水用电、修建道路、计划生育、农民务工经商、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与监督,严肃查处各种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要加强对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农村项目承包、矿产资源开发、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涉农工程建设征地等农村经济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进一步明确村务公开、重大事项听证等关键环节的程序性规定,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要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计划生育指标、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情况等等,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公开必须及时、全面、真实、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要切实加强对村级班子内部的监督。尤其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要强化乡镇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招标等方面的监督。
5、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当前,要把查办发生在农村的违纪违法、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诱发群体事件发生等恶性案件作为办案工作的重点。要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私分挪用、侵吞公款公物、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查处那些置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加重农民负担,引起群众强列不满的“四乱”案件,查处那些作风粗暴、强迫命令、打骂欺压百姓、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查处那些基层党员干部生活腐化堕落、参与赌博、、搞宗族迷信活动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案件。通过查处来教育干部,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