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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是一个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反映,是干部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体现。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着重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领导干部需要大力践行的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制度建设是抓好作风的根本。邓小平同志曾极其精辟地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作风,必须抓好源头治理和根本治理,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
一、作风建设在执行制度中存在的偏差
现在,我们的党纪法规日趋完善,有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日益完备,各级党委也一直很重视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可以说,我们有了抓的充分依据和迫切需要,具备了抓的客观环境和有利条件,但是,仍有少数部门、单位抓的效果不尽如人意。问题究竟出在哪里?笔者以为,主要就是对抓的理解和执行上有一些偏差。
“真抓”还是“假抓”。作风建设的指向对象很明确,就是领导干部自己,真抓的话,就得有割肉剜疮的勇气、身正为范的底气和心底无私的正气。假抓就是不痛不痒地抓、象征性地抓,说轻一点是装装样子、走走过场,说重一点就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不负责任。辨别真抓与假抓并不难,只要看看是停留在嘴上还是付诸行动就行了。
“实抓”还是“虚抓”。实抓就是用务实的精神,抓实在的内容,求最佳的客观效果。它不仅有明确要求、具体措施,而且有跟踪检查、监督奖惩。虚抓看起来一样在抓,有时候可能比实抓声势还大。但是,它避重就轻,抓的不是实实在在的而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看起来很像回事,事实上没什么效果。
“常抓不懈”还是“偶尔抓抓”。个别单位的党委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也很重视,但它是“阵风似地”、“应景似地”,上级一强调就马上热乎气来,风头一过立马冷却,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作风建设贵在坚持、难在坚持,只有常抓不懈、日积月累,才能收到实效。为什么有些单位的作风建设长期在低层次徘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时断时续、时冷时热。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作风建设如果不以制度建设加以固化,就有可能雨过地皮湿,最终流于形式,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可持续操作的长效机制。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都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互为固化,相得益彰。
二、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的密切联系
制度的最大作用是导向和预期,通过激励领导干部从事制度所允许的行为,褒扬遵规守纪者,来引导、推进好的作风的培育和发扬光大。
好的作风是基础。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较高执政能力、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判断一个政党是否值得信赖、能否执好政的重要依据。良好的作风具有扬善抑恶的重要作用,是领导干部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不好的作风则是一种腐蚀剂,是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助推因素。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从内在自觉性入手解决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问题,可以消除领导干部腐败行为发生的思想根源。
好的制度是保证。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强调了制度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根本性作用,明确指出必须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形成一整套“治官治权”的完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制定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重要规章,建立健全了党委议事和决策、质询和罢免、诫勉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国家颁布实施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重要法律,从而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好的作风制定并执行好的制度。制度建设是制度形成和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与逐步得到完善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求领导干部具有好的作风。首先,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是党的制度的重要内容,以必要的形式把领导干部好的作风加以明确和规范,可以为形成好的制度奠定基础。其次,只有领导干部具有好的作风,才能够始终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的利益、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行使作为制度建设的主线,放在制度建设的核心地位;才能够在制度制定过程中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以保证制度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执行性。再次,只有领导干部具有好的作风,率先垂范,带头尊重制度、遵守制度,才能防止好的制度被束之高阁,防止因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而导致好的制度虚化、弱化、形式化和口号化,使制度真正得到实施;才能在全党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从而保证党和政府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
以好的制度培育和弘扬好的作风。通过制度建设来培育和弘扬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具体性。通过制度建设,将领导干部好的作风固定下来,使好与坏、是与非、正确与错误、可做与不可做的标准界限清晰明了,易于领导干部在实践中遵守。制度又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制度一经形成,任何人都不得违反,这种强制力可以促使领导干部形成良好的作风。制度还具有导向性和激励性。通过褒扬遵规守纪者,可以激励和引导领导干部只做制度所允许的事,树立和弘扬好的作风。因此,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应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定期学习培训等制度,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使领导干部对歪风邪气不愿为;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督,使领导干部对歪风邪气不能为;落实巡视和派驻、经济责任审计、质询制、问责制等制度,健全和加强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机制,使领导干部对歪风邪气不敢为;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廉政激励机制,逐步做到领导干部工资、福利、生活等待遇与其担任的职务、承负的责任相适应,使领导干部对歪风邪气不必为。
三、以制度为保证加强作风建设
搞好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是最根本的。实践证明,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巩固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我们只有按照“坚持、恢复、完善、创建”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才能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要立足于早抓,决不放过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现在不少腐败案件一经查实,往往就是大案要案。这说明反腐败总体上处于事后发现的被动状态,也提醒我们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要见微知著,重点关注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以及干部的“八小时以外”,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通过对小事小节的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管理,促使干部猛然醒悟,避免小节问题发展成大问题,减少国家和人民的经济损失,避免对党的形象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
要立足于严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党内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的情况还日趋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治党不严。在教育方面,往往是正面教育比较多、警示教育比较少,教育的震撼力不够。在管理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对一些错误的言行不能及时提醒、认真帮助,甚至有的干部出了问题之后,还帮着袒护、姑息纵容。在监督方面,虽然监督的形式和渠道很多,但往往难以落实到位,特别是许多监督制度在“一把手”面前根本不起作用,显得太苍白无力。我们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肩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首先标准要严,决不允许有任何游离于组织之外、凌驾于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其次制度要严,要彼此衔接、制约有力、便于操作,并严格加以执行,决不能“老虎笼子关猫——进出自由”。还有就是惩治要严,要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果,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威力。
要立足于常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作风建设贵在坚持、难在坚持,只有日积月累才能收到实效。要做到常抓不懈,重要的一条是要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既要注意单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又要注意与其他制度的协调配合;既要建立健全激励性、保障性规定,又要充实完善惩戒性、约束性规定;既要加强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从而发挥制度的整体效能,使制度建设延伸拓展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方面,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