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基层纪检干部非岗位思想探析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基层纪检干部非岗位思想探析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基层纪检干部非岗位思想探析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政治上的成熟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的前提和基础。岗位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必须首先净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思想,挤除种种为纪检监察工作所不可容忍的非岗位思想。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难”与“怕”是纪检监察干部非岗位思想的突出问题,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中表现尤为明显,是制约基层干部岗位作为的主要思想束缚。我们将其具体归纳为“四难四怕”,即:双重职责难专心,职责不明难到位,业务不精难查处,默守岗位难重用,患得患失怕吃亏,行为不纯怕碰硬,查案量纪怕干扰,严肃处理怕报复。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纪检监察干部主观思想上的原因,也有历史根源、机制问题、环境影响等客观上的原因。为了排除工作阻力,维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力和震慑力,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有作有为,我们针对上述“四难四怕”,对症下药,为他们解“难”治“怕”,从基础性环节抓起,挤除种种非岗位思想,把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引向深入。

1、督促考核,解决“双重职责难专心”

我县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职责大多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承担着纪检监察的岗位职责,另一方面又承担着一定的中心工作任务。尤其是基层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他们在单位都是领导,是主力副职,大多分管着一个或几个方面的重要工作。他们的福利待遇和工作业绩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历来较为密切,因而他们往往把中心工作当作“主业”,而把纪检监察工作当作“副业”,对县纪委监察局所布置的工作疲于应付,勤于数据、报表和文字材料,工作停留在一个肤浅的层面上。对此,县纪委监察局一是以片区为单位,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促使基层组织岗位工作经常化;二是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和机关干部经常深入基层,督促干部归位入阵,通过梳理工作,理清思路,帮助基层“减负”,提高基层干部“弹钢琴”的本领,做到分清主次,把握先后,正确处理好岗位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确保岗位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到位;三是对全年工作量化分解到各个具体项目,年终实行量化考核,促使基层把工作做深做细。

2、培训调研,解决“业务不精难查处”

经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磨炼,我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所存在的薄弱环节也是显而易见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腐败问题也随之在一些新的领域,以新形式表现出来,或以更加隐蔽的方式而存在。相比之下,他们所掌握的应对反腐败新情况、新问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还不够全面,查帐方法和技巧还不够灵活,在一些复杂的案件面前难免显得力不从心,致使产生畏难情绪而害怕触及。前些年,我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查处的立案件大多是从公安、检察院、法院、计划生育等部门移送过来的,查处范围多属违反计划生育、赌博、打架斗殴和刑事违法等引发的违纪案件,办案靠的是“一支笔、一张纸、一张嘴”。面对这一现状,县纪委监察局一是每年都要举办一至两期业务培训班,既开展理论教学,更注重办案能力和办案技巧的培训;二是结合培训和会议,搭建工作经验交流的“互动平台”,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实现办案经验共享;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他们结合形势变化,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写出有分量、有见解的调研报告。通过这些措施,提高了他们的敏锐性,更新了办案理念和办法方法,提高了办案水平,实现了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与时俱进,为他们查办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注入了充分的信心。

3、协调理顺,解决“职责不明难到位”

前些年我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主要局限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查办违纪案件等方面。由于机制不全,责任不明,加上自身思想障碍的存在,加上其他许多方面则涉及较少或没有涉及。一是由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中心工作受同级党组织或所在单位领导,对同级党组织或所在单位的检查监督难介入,难落实;二是检查监督主体不明,如在乡镇设立的乡(镇)直单位,其服务对象在乡镇,而人事权、工资权、任免权却直属于县级对口部门,这些对口部门也设立了纪检监察组织。对这些乡(镇)直单位看似乡镇纪委和县直对口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都可实施检查监督,实则造成谁都便监管或不愿监管;三是对落实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转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监督政府审批和政府采购,整治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认为是属于专业管理机构的职责,纪检监察组织在可管可不管的情况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此县纪委监察局一是加强协调,如:对驻乡镇条管单位,县纪委明确由其服务对象所在地即乡镇纪委承担主要监督职责,在涉及人事、工资、处分等问题时,由县纪委监察局召集乡镇纪委和县级对口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并按管理权限落实到位。从而排除了体制问题所造成的障碍,同时也从思想上消除了不便监督和“踢皮球”的借口;二是明确职责,要求基层监察组织对凡是涉及到党风、政纪、行风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必须给予有效监督。通过这些措施,消除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责任真空”和推脱心理,工作涉及面迅速扩大且卓有成效。

4、培养交流,解决“默守岗位难重用”

我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是一支年富力强、素质精良、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队伍。针对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因提拔少、交流慢而导致工作积极性受挫等问题,我们一是努力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素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纪检监察干部头脑,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落实到爱岗位敬业并有作有为,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落实为“立纪为公,执纪为民”,用科学理论指导岗位思想;二是改革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方式,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岗位工作实绩的考核由定性考核转变为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干部交流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大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岗位交流的力度,使之能够多方面接触岗位工作,提高其岗位综合素质;四是加大了对外交流的力度,把富有工作成效的干部重用到其他岗位,使他们看到了岗位作为与提拔重用密切相关,进而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5、教育疏导,治理“患得患失怕吃亏”

岗位使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清心寡欲,吃得了亏,要履行好工作职责又意味着得罪人。有时查办一个案件得罪的不仅仅是一个人,很有可能是一批人。出于对自身利益、选票、前途、考核评价和人际关系等因素的考虑,某些基层干部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不得不谨小慎微,对可管可不管的问题尽量不管,对必须处理问题应付了事。对此,县纪委监察局一是对他们加强了敬业爱岗教育,提高了他们对岗位性质和岗位职责的认识,使他们深刻地体会到:岗位职责容忍不了个人主义思想,怕这怕那干不好纪检监察工作,对腐败现象听之任之就是工作失察,是失职渎职行为,在岗价值也就得不组织和社会的肯定,个人前途也将无从谈起;二是用纪检监察干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开展学习活动或警示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岗位要求和个人需求发生矛盾时,能够以大局为重作出正确取舍;三是当他们感到孤独、苦恼时,及时给予关心和安慰,让他们感觉到至少还有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关爱着他们。

6、拒腐防变,治理“行为不良怕碰硬”

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行为存在不检点的地方,有的参与赌博等活动,有的参与同学会、乡友会等小团体活动,有的出入低级庸俗的活动场所,致使自身人格存在着可攻击性,因而在检查监督他人时,必定产生心理顾忌而不敢碰硬。打铁先须自身硬。要教育别人首先要修养自身,要监督别人首先要管束好自己。针对少数基层干部行为不纯的表现,县纪委监察局一是严把干部入口关,拒绝思想作风不纯、有劣迹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岗位;二是立足防患于未然,要求他们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吃得了亏,不能为贪图一时的个人利益和享受而毁了自己的形象和威信,进而导致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致使工作无法展开;三是发现某些基层干部有行为不纯的苗头时,及时展开帮教谈话,循循善诱,耐心疏导,敦促其迅速矫正自身行为。

7、自揽矛头,治理“查案量纪怕干扰”

作为一个社会公民,纪检监察干部不可能独立于社会之外,他们的工作行为不可能不受到来向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尤其是在查办案件时,友情、亲情、权力、邪恶势力等因素都有可能对查案量纪构成影响或威胁。为了减轻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负担,我们一是为基层干部查办案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支持和精神支持,充分利用当地党委政府或所在单位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排除干扰,为他们秉公执纪创造条件;二是实行案件审查制,即所有立案件最终由案审室审查定性量纪情况,把矛头揽到自己头上,把干扰因素从基层引开;三是实行案件会审制,即按片区设立案件会审组,由会审组会审案件,使干扰对象模糊化。

8、当好后盾,治理“严肃处理怕报复”

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及亲属遭受打击报复和人身伤害等事件时有发生并披露于报端,纪检监察干部难免因此而产生思想负担和顾虑情绪,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类似事件我县虽然未曾发生过,但为了让基层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县纪委监察局一是作出明确承诺,若有类似事件发生,一律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二是想方设法为基层办案排除阻挠和威胁,铲除打击报复的苗头和倾向,确保基层干部执纪安全;三是对基层发现的重大案件,或由县纪委监察局接管,或与基层联合查处;四是实行处分决定审批制,撤销党内职务须经县纪委备案,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由县纪委作出处分决定,以此而扩大了矛盾的承受面,淡化了被查处人对基层干部的怨恨心理和敌对情绪,模糊了打击报复的针对性。

通过解“难”治“怕”,我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解除了非岗位思想束缚,放开手脚大胆投身岗位工作,岗位作为程度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具体体现在:一是工作涉及面大大提高,在一些新的工作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效绩。近年来,每个基层监察组织年年都能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并务求实效;*1年全县推行“村帐乡管”,各乡镇纪委积极配合或督促,有的直接参与工作的具体实施,当年19个乡镇就全部实施到位;至今,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单位土地使用权转让全部落实了公开拍卖,重大建设项目全部落实了公开招标;对学校乱收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了切实治理,确保了学校“一费制”顺利落实并良好运行;农民负担问题不少来源于乡镇政府及村委会,乡镇纪委对此也能放开手脚加以监管,为使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和粮食直补等政策落实不走样付出努力;二是岗位工作不断深入和创新。对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思想教育做到了经常化和制度化,在教育措施上,既沿用着党课、谈话等方式,又采用了述职述廉和电化教育等新的教育手段;在工作中注意发现不良苗头和倾向,切实预防党员和监察对象犯错误;对受处分者改变了过去“一处不问”的倾向,做到定期回访,帮教转化;在制度建设中,既重视制度的制订,更重视制度的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日益走上制度化轨道;三是查办案件取得了新突破。在获取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线索时,既注重从公安、审计、检察院、计划生育等部门发现线索,更注重搞好信访举报工作,同时善于从某些人生活水平和个人行为的变化中发现问题,善于从已办案件和执法监察中寻找案源;查办案件的涉及范围也逐步扩大,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比例逐年提高,办案质量一年高过一年。*3年查处立案件83件;大案要案比例逐年提高,四是推动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创先争优。我县纪检监察工作从1999年至*3年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成绩的取得来自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其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为此作出的贡献是功不可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