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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加强廉政建设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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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加强廉政建设思考

建设系统承担着城市建设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工作点多面广,大都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权利和责任都很大。近年来建设行业尤其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了一些经济和工程质量案件,少数意志不坚定的干部受到腐蚀,给国家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使工程建设领域和金融、土地并列为当前国内三大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加强行业。

我市紧邻长三角,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经济较为发达,城市建设发展迅速。*7年全市实现城镇投资417.59亿元,其中由我委直接实施的工程17.28亿元。今年计划投资40.02亿元,新续建项目45项,其中建设道路16条,道路总长达66.21KM。如何在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中既保证项目又好又快完成,为加速城市发展提供基础设施载体,又能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是摆在我们建设管理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虽然我委近年来承担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越来越重,但由于我委在工程建设中一贯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硬”,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建设和制度建设,持之以恒坚持创新,前移监督关口,摸索出一套“四宜四不宜”的做法,使我市建设系统近年来没有发生一例腐败案件,出现了工程效益和干部锻炼双提高的喜人局面。现将我市的几点做法简单做个介绍,以和兄弟市同行们共勉。

一、权力宜散不宜聚

工程建设环境复杂多样,资金流量大,材料需求品种繁多,资源配置多样。建设管理者拥有项目决策权、工程发包权、组织实施权、资金分配权、验收监督权等众多重要权利。如果没有一种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将不可避免的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此,我市注重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权力制衡体系:

1、建立合理的投资体制框架。彻底改革原有的投资体制,尤其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实行项目决策、投融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资金供应、运营管理、监督监察等环节相分离,将传统的“项目法人”有机划分为“征地拆迁法人”、“项目建设期法人”、“项目资金法人”。由市发改部门负责全市项目年度计划的编报汇总和具体项目的立项批复;由市建投公司或财政部门作为项目法人投资融资,并根据工程现场的实际实施进度,依据工程具体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程量验收记录等资料拨付工程进度款;由市规划局负责项目的规划方案评审;由辖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的实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直至净地交付;市政府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采购交易中心,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和国有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下同)必须统一到该中心招标交易,市政府采购处作为全市政府性资金集中采购机构统一各项政府性工程的招标投标业务;市建委和其他市有关工程建设部门作为工程实施主体负责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再由出资人委托根据招标选择的造价中介机构审计,市审计部门根据年初的审计计划以不低于10%的项目进行复审;工程建成后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规模、重要程度等因素交由市或区政府管理维护;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由市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市政府督办室在关键节点进行进度和质量督办。我市通过构建这样一个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项目运行体制,使投资与建设、建设与管理、实施和监督相互分离,避免了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在工程质量、财务管理、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上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不利局面。

2、建立规范的规章制度。制度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有了好的制度就可有章可循。除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各项规定外,我市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了一套门类齐全、内容全面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芜湖市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芜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芜湖市市区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芜湖市市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充管理规定》、《市建委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第二轮对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市建委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即将出台《芜湖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材料价格调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使我市工程建设有了极具可操作性的依据。

3、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我市在项目建设尤其是在政府性项目建设中始终以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程序进行项目决策,以避免工程决策行政化,其核心就是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在工程的计划编报、规划方案评审、可研评审、环境评价、概算审查、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审计、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全部引入专家咨询制度,并充分尊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保证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如在我市中江桥拓宽改造项目中,有部分专家对上马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认为此项目可暂缓实施,我委经过仔细研究并向市领导及时汇报,最终采纳了专家意见暂缓实施。

二、人员宜流不宜滞

项目最终要靠人来完成。如何在工程建设中充分调动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始终具有饱满的工作热情,最大程度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同时又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廉洁性,正是项目管理工作的核心。“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长期的工作实践证明,在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实行一定程度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人员的流动是非常必要的。自*6年以来,我委对所有重点工程责任单位的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共10人次全部进行了交流轮岗。

1、更新了思想观念。不同的工作岗位承担的权利责任不同,工作接触对象、工作性质、工作方式、工作难度等等也不同。实行人员的交流可促使项目管理人员不断解放思想,有利于打破原有固化、僵化的思想观念;有利于换位思考,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2、提高了工作能力。人的能力有限而知识无限,满足于原有在书本上学来的知识远远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长期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将导致知识结构单一,知识面狭窄,难以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工程管理局面。保持人员的流动,可扩大视野,丰富知识结构,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3、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人员长期不流动,接触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固定不变,极易产生懈怠思想,放松自律;极易产生山头主义,形成自己的“势力范围”;极易滋生各种腐败因素,产生各种腐败行为。实行管理人员交流同时也有利于及时发现线索,查处腐败行为。

在人员交流中,我们特别把握了几项基本原则,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一是公开透明原则;二是交流时限原则;三是锤炼助长原则;四是考察反馈原则。

三、程序宜制不宜活

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客观规律办事,否则既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工期延长、造价提高,又极易形成很多监管漏洞,给腐败者以可乘之机。我们在工程建设中始终以三个“按照”办事:

一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当前实际需要,我市一般从前一年末即开始着手编制城建重点工程投资计划,经过建委和其他相关单位内部酝酿、专家咨询、部门和辖区政府沟通协调、分管市长初审、其他相关副市长会审、市长审定、市投资委员会通过等程序后,最后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达给责任部门,以明确具体工程项目。在具体手续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立项、设计招投标、项目建议书编制和评审、工程方案设计和评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审、环境评价、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和审定、施工图设计、工程和监理招投标、施工和监理合同签订、组织工程开工建设的步骤进行。项目所在区政府同步办理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净地交付。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制度办事。如前所述,我市在工程建设领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对我市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投资责任和风险约束机制起到了重要作用。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办事,市监察、督办、审计等监督部门全过程监督监察,严格执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严格按照“两个集中”办事。按照市政府要求,所有单位必须归并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审批职能必须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我委作为先行实施单位,早在市政府统一布置前就在全市率先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将全委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该科办理,并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首席代表,全权受理各项审批事项。

四、监督宜前不宜后

我市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既务实又务虚,既有事中、事后监督更注重事前监督,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既有全过程监督又注重关键环节的监管;既有领导监督又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

1、坚持教育预防在先,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意识。做到逢会必讲,坚持不懈地进行廉政教育,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有针对性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构牢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分包等各个环节,层层建立廉政责任制,通过与这些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规范各自的行为,象管理工程质量一样把廉政工作纳入合同管理。

2、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工程建设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腐败案件大都比较隐蔽,后期危害性大。我市在加大全过程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事前监督,将监督关卡前移,防患于未然。如我市在保兴垾综合整治工程中,针对该项目建设周期长,施工环节多,项目内容复杂的情况,市审计部门作为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自项目立项即开始介入,与监理单位相互配合,从对项目审批程序、勘察设计和开工条件等前期工作,到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概算控制以及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的执行情况,一直延伸到对项目效益进行后评价,进行全过程监督。又如在工程招投标中,针对当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实情况,和市招标办充分沟通,在招标文件条款设置、评分办法拟定、准入条件规定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对中标单位的合同签订、后期实施过程中的经济技术签证、图纸变更、风险责任承担等诸方面实行先期规定,变被动为主动,从而最大程度的减少腐败行为滋生的可能性。*7年我委仅在城维费核算项目中,审核工程结算金额近1.4亿元,核减金额1203万元。

3、坚持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我市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单靠现有建设行政机关人员力量远远不够,同时也不能充分发挥分工协作的资源利用优势。为此,我市积极探索“小政府,大社会”理念在工程建设中的实践应用,充分发挥工程勘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单位、会计审计单位在项目方案评审、招投标、概算审查、工程质量监督、资金拨付、施工技术签证、图纸变更、竣工结算审核、财务稽核等方面的作用,既为项目顺利建成发挥效益提供技术支持,又为在工程建设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技术保障。

近年来我市对在工程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建设节奏显著加快,干部队伍得到锻炼,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还需要从体制、机制、制度等各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任务还十分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向兄弟市学习,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把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