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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存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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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存问题思考

*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从总体上看,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了政府资金运作的效益,加大了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减少了暗箱操作,促进了廉政建设。但是,政府采购作为财政体制的一项改革,由于刚刚起步,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县级显得尤为突出,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进行。

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府采购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虽然已颁布施行,但是,实施细则并未出台。《政府采购法》只是一个大的法律框架,对具体的采购行为,未做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县级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缺乏法律指导,又无现成的范例作参考,只好"摸着石头过河"。在采购过程中难免畏首畏尾,生怕采购行为与法律冲突,造成违法采购。

(二)采购范围过于狭窄。目前,政府采购的范围仅限于办公用品、定点加油和维修、车辆保险及锅炉购置等项,而占采购资金额度较大的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以及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的农业、种子等项目却未列入政府采购。

(三)个别单位存在抵触情绪。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府采购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逃避政府采购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法》虽然颁布实施,但个别单位明知应通过政府采购进行购买性支出却违反《政府采购法》擅自进行采购,对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部门编制采购预算应付了事。个别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态度不负责、内容不详细、时间不准确,出现了少报、漏报甚至不报采购项目现象,导致了政府采购总预算的失真。

(四)个别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自行采购,规避政府采购。个别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利用职权,以上级资金支持或统一标准为借口,自行进行采购,然后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分配给基层,所用资金全部或部分由基层单位承担,从而规避政府采购。如公安系统的部分警用车辆、教育部门的部分教学仪器设备等。

(五)政府采购优势不明显。政府采购的最终目标是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因为县级财政资金大都比较紧张,在政府采购中一般不能做到预付款或货到付款。所以,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时,考虑到货款给付因素,不可能将价格降得太低。目前,部分机电及电子类产品的厂家都搞区域,有的还规定最低销售价,这就使外地供应商不敢来参与竞争,本地供应商也不敢低于厂家规定的销售价参与政府采购,从而显现不出政府采购的优势。

(六)"三库"建设不完善。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必须建立"技术专家库"用以解决评委的来源问题,才能科学、合理地评标;建立"供应商库"用以解决供应商的问题,才能保证三家以上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商品信息库"用以解决货源的问题。而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县级政府采购的"三库"建设还很不完善,有的甚至还是空白,这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七)监督不到位,处罚措施不力。由于受人员、制度等因素的影响,要想对采购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比较困难。上级规定的处罚办法苍白无力,缺乏可操作性,使个别单位擅自采购、先采购后申请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阻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八)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不高。政府采购品种繁多,专业性、技术强,要求采购人员熟悉相关法律,知识面要广,业务素质要高。而目前县级政府采购人员大都是原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的各种知识掌握不多,未受过专业和系统的培训,很难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复杂的形势。

二、政府采购的对策及建议

(一)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建议国家或省级立法机关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对政府采购工作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使基层政府采购工作不再"摸着石头过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政府采购工作是对财政支出体制改革的一场革命,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有明确的认识。因此,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政府采购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进而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按有关规定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的范围应包括货物、工程劳务及服务三大类。在原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础上应逐步扩大到上述三大类上来。政府采购的资金支出构成既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还包括单位自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单位)、人民团体。特别是卫生系统的医疗耗材、建设工程等焦点支出,更应实行政府采购。

(四)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有效的政府采购制监督约机制,不仅对采购的主体进行监督,对采购的客体和环节也要进行监督。如霸州市在财政系统协调联动,紧密协作,牢牢抓住报销这一关键环节,规定凡各单位未通过政府采购的商品,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不予报销,从而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五)增加财政收入,拓宽采购思路。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使政府有充足的资金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同时,对于规模较大的机电类产品或电子产品,一方面邀请厂家代表参与招投标,一方面邀请其他同档次、同规格产品的厂方代表参与竞争。

(六)加强"三库"建设。建立"供应商库"、"技术专家库"和"商品信息库"是进行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对登记的供应商、技术专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使信誉好、有能力的供应商加入到政府采购中来。可以建立"三库"台账,也可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使查询更加方便、快捷。

(七)上下联动,及时沟通,使规避采购无可乘之机。对于个别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利用职权私自采购的行为,可以由县级采购办及时和上级政府采购部门取得联系,看是否通过上级政府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如果不是,对个别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不予批准。

(八)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规章制度用以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如采购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另一方面要通过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采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