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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继提出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之后,对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战略部署。目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不同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的新农村建设,也不同于""时期的新农村建设,更不同于""时期的新农村建设,它是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的新农村建设。
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司法行政部门责无旁贷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司法行政工作为之努力的方向。新农村建设有如上山爬坡,需要方方面面来助力、来服务。司法行政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是职能所在、责任所在,我们一定要像服务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一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司法行政部门应正确地分析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形势。我们认为,总的讲,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司法行政部门是机遇与挑战同在,希望与困难并存。就前者来说:首先,是政治上的机遇。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又成为党的新的执政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把民主法治作为第一项任务,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以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春天已经真正到来。伴随着这个春天到来的是作为社会主义法治进步重要标志之一的司法行政职能的逐步完善。世界法制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司法行政兴则法治兴。其次,是改革上的机遇。过去的机构改革,司法行政部门总是首当其冲,不是撤就是并。而在近两年的全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乡镇司法所不仅没有遭到以前的厄运,而且成为少有的几个可以由县派驻到乡镇的机构。省市6部门专门行文,要求所有司法所收编直管,实行人财物事统一,司法所长比照派出所长、法庭庭长职级选配。基层司法所的同志开始扬眉吐气。第三,是政策上的机遇。一是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中西部地区司法所。经过建设,我市出现了一批硬件设施相当不错的司法所。二是各级司法行政和财政部门还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提供了装备资金及相关转移资金如法律援助资金等。三是省司法厅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提供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全市县级以下司法行政部门每年可获得转移支付资金280万元。
但是也要看到,我们面临的挑战也不少。我国司法行政部门恢复重建晚,先天不足、后天营养不良,前些年的工作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及人治色彩。况且这些年来,司法行政新增职能基本上未到基层。目前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主要工作与20多年前相比,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带来了诸多不适应:其一,是工作范围的不适应。以民调为例,过去的调解对象,主要是发生在家庭、邻里之间的民间纠纷,现在已远远不是这个概念了。目前农村的矛盾纠纷呈现出数量多发、内容扩展、成因多元、危害加剧、激化迅速、调处困难等特点。计划经济时期根本不存在的土地纠纷大幅上升,此外,我市的外出农民工达320余万人,还有3000多名三峡移民。他们既有自身如何维权,又有与别人发生矛盾纠纷如何处理,还有如何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的问题。由农村债务引起的矛盾纠纷甚至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而在矛盾纠纷大量出现的情况下,随着公安110的开通,一方面基层派出所承担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调处任务,影响了侦查破案和治安管理;另一方面司法所里门可罗雀,"等米下锅",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的人民调解存在着"组织弱、受理少、力度小、调不了"的状况。其二,是工作方式的不适应。在农村尤其是村组,开展普法宣传形式单一,一般是开大会、喇叭喊;搞培训、学条款;卖教材、又不敢;想过硬、手段软的问题。现在是高科技、多媒体时代,对我们过去习惯的灌输式办法,文化层次高的不感兴趣,层次低的又搞不懂,甚至厌烦。这条路很难继续走下去。其三,是工作主体的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有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法律服务队伍,虽然这些年上述两支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有所提高,但是"说不了话、写不成文、办不成事、提不起神、安不下心、负不了责"的"六不"人员在我们系统并非个别。在民调队伍中,过去我们工作的主体是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前辈、老姨妈,观在也有一个如何更新知识、增强法律素质的问题。
此外,虽然保障力度加大,但是目前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经费匮乏、生活艰苦、留不住人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切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事业为司法行政部门提供了一个充分施展自己能力的太平台。为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最近,我们局党组多次进行研究,并派出4个调研组,到县市进行调研。印发了《荆州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以及相关的几个文件,并把今年确定为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落实年、改革创新年、队伍整顿年、基础建设年、服务规范年。要求全方位地做好包括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内的整个司法行政工作。
一围绕中心抓服务。一是准确定位,主动服务。从2002年起,我们就把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定位在法律服务之上。事实证明,这个定位是符合实际的。今后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上要更超前、更周到。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都应拿出与"十一五"规划相适应的具体服务方案。要有规划、有措施、有保证。二是找准入口,重点服务。要以农村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为重点,加强力量、加大投入,提高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当前,破解村级债务难题是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予以解决。要积极建设基层政府和行政组织,依法主张债权和积极维权、把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三是多办实事,优质服务。如农村普法缺乏阵地,我们要集中力量建设村级法律图书室,形成稳定实用的普法阵地,让村民和打工回乡人员有一个固定的学习交流场所。
二创新方式抓服务。一是观念上创新。要走出司法行政小圈子,跃上服务农村大舞台。如果说有些工作差的不是思路只是落实的话,那么司法行政工作是既差落实,也差思路。因而要以创新谋发展,以作为求地位。二是方法上创新。我们正在大力推广松滋、石首一些地方开展"警司联调"的经验;同时,积极做好全市各级政府律师顾问机构建设工作,以更大的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四大家"领导选配个人公务律师的经验。三是形式上创新。充分运用现代传媒覆盖面广、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优势,请组织部门支持,利用每个村的党员电化教育活动阵地开展法制宣传;与电台合作,制作法制节目进行播放;在荆州电视台"江汉风"节目上制作"今日说法"式节目每个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提供2个以上的法制小节目,以案说法;建立"荆州法治网"站;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法治荆州的创建工作;解决农村特困群众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在每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每个村组建立起法律援助咨询联络点,有条件的可由村民小组长兼任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制教育宣传员;开展法律援助与农民工同行活动,在我市外出打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维权协同机制。四是落实上创新。要坚持摒弃以会议落实会议精神、以文件落实文件要求的作法,注重工作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把执行力、落实力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三夯实基础抓服务。一是重心向司法所倾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今年乃至今后一个相当长时间内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做到研究工作、检查工作都要把基层工作做得好坏、基础是否牢固作为重要的评判标准。真正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做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二是做到力量向司法所下沉。要通过努力,在3年之内,使所有的司法所达到2至3人;保证司法所的基本工作经费到位。三是管理向司法所使劲。全面实施我市司法所建设的19项制度,实现司法所工作的规范化。
四内强素质抓服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队伍是保障,是前提。最近,我们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创"五好"班子、建设"五型"系统的意见》,建立了党委组中心学习组"一月一学习"制度、"两月学考一法"制度、"三学三考"制度学政治、学业务、学电脑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学历考试、外语等级考试,要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做到"三懂三会"懂法律、懂政策、懂业务,会写、会说、会做,正式启动了今年队伍教育整顿年活动,以保证队伍素质有明显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