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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联查成效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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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联查成效思考

为了整合查办信访初核件和案件的人力资源,解决乡镇、部门纪委长期存在查办案件人单力薄及信访人对本部门党委、纪委不信任等问题。*8年永丰县纪委、监察局将重要信访初核件和案件实行联查工作,作为落实群众信访问题,拓宽案源线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采取“三教两定一调度”的工作措施,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办信指标实现了“三下降”、“三杜绝”、“三转变”,为社会稳定、县域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1、建制度,明确重要载体。为了使联查工作有序运行,县纪委年初制定了《关于对重要信访件、案件实行联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抓好重要信访初核件、案件联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分别以永纪发[*8]7号和永纪发[*8]13号文件下发各乡镇党委、纪委和县直单位党组织、纪委(纪检组)、监察室,明确了联查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联查范围、联查方式、联查要求等。以此同时,一是建立联查体系,县纪委成立了联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日常事务。二是明确工作体制,在县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和联查领导小组组长的直接指挥下,跨乡镇部门开展联查。三是建立人力资源库,将县纪委机关、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办案骨干,报经县纪委常委会审定,编成三个联查小组,由县纪委常委任组长,进一步明确了联查工作职责,并以永纪字[*8]9号文件下发。四是确定联查件范围,将下列八项内容列入联查范围即反映的问题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易造成集体访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越级访、集体访、上访老户信访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及部门和乡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已作处理信访人仍不服或出现重信重访的;对县纪委转(交)办件逾期未报结果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基层纪检监察应回避的问题或涉及管辖的纪检监察组织难以核实的;基层纪委、纪检组要求并经县纪委领导认定需要联查的问题;调查处理领导交办需要快查快结的信访件和案件等。五是培训联查人员,县纪委于4月上旬对3个联查小组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

2、用制度,挖掘资源载体。为了使联查工作做到有米下锅,县纪委注重抓好重要信访件、案件摸底排查登记。一是集中进行摸排,县纪委信访室、纪检室和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就本委、本单位和部门近几年来受理和查结的信访件、案件全面进行摸排,统一填写重要信访件、案件登记表交联办汇总。二是经常性摸排,县纪委对重要信访件和案件的摸排工作实行月报制,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每月20日前将摸排登记表交联办登记。到目前,全县共摸排重要信访件12件;其中重复信访件5件,其它重要信文件7件,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9件。

3、抓制度,整合共享载体。为了使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县纪委联查领导小组对摸排的重要信访件逐一筛选。一是确定重点联查件,县纪委联查办公室对集中摸排件及时统计,对经常性摸排件每月进行疏理;共列出重点件9件并填写重要信访(案)件拟办单呈报领导审批,确定9件为联查件。二是组织开展联查,县纪委召开联查小组长及办公室人员会议,将9件重要信访件分解到三个联查小组,由各小组采取片区内或片区之间交叉调查的方式进行。通过联查有4件已对被检举人进行了党纪立案检查,信访结案3件,正核2件;收缴违纪款83000余元,终止出让合同2份,兑现承包合同1份,补交村委会款额22500元,追回拖欠村委会逾期借款本息44768元,责成调整发放农业税减免款31840元、调整222亩旱地粮食直补款,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等。

4、靠制度,规范利用载体。县纪委联查工作纳入《乡镇、县直单位*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方案》和《县纪委机关*8年重点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对交办的联查件、督办核查件未能按时查结,逾期结案、质量不符,抽调参加联查工作分别制定了计分标准。在融入考核的同时,建立了责任体系,联查件实行主办责任制,对案件协调、人员调配、案件的立案与呈报(批)等进一步明确,对办案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同时作为向组织推荐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失职的,实行“二查二究”即查对重要信访问题处理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追究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渎职责任;查事后群众重复信访原因,追究主要领导失职责任。

5、立制度,交流讲评载体。联查工作办公室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对联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县联查领导小组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各单位排要信访件、案件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两次督查,联办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沟通,并对各阶段性工作情况逐一进行通报。对3件信访结案件,按照办信六关的要求及时审核呈报结案;对4件立案件督促按时办结;联查件中公开办理2件。联办人员在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的同时,做到勤疏理、善挖掘、早总结,并就联查中存在的联系不紧、联动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反馈不够及时等问题及根源,向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解决办法。所报送的“永丰县多措并举开展联查工作”、“整合资源强职能,攻艰克难显公正”等联查工作做法,先后在华东之窗、吉安纪检监察信息等刊物登载。

二、取得的成效

在查办信访件和案件过程中,我们实行上下联动,对影响全局、复杂、疑难案件,实行联办;一般性案件,由各级党委、纪委自行处理。对重要信访件和案件实行联查,可减少或避免干扰;同时使有关人员实现信息共享,可以掌握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并相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1、办信指标实现“三转变、三下降、三杜绝”。实行信访(案)件联查机制后,进一步提高了办信水平即办信工作实现三转变:一是由过去单一办信向综合分析提出解决建议转变,通过综合办信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发现掌握信访苗头,提出防范和解决信访问题的办法;与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6份,签订信访举报受理告知单8份,签订信访举报问题告知单3份,5件信访问题查结后及时向信访人征求反馈意见。二是由转(交)办向联(核、督)查促进问题化解转变,按照信访问题解决在前、控制在早、查处在小、办理得好的原则,突出抓大解难,对基层急难解决的重要信访问题实行联查或派员督办核查;今年联要信访件9件,督办核查信访件3件,办结率100%;县纪委将联(督)查情况发通报二期。三是由被动办信向主动下访排查防范转变,改变坐等信访和闭门办信现象,在规范下访接访工作,制定下访接访工作制度的同时;组织机关干部分成三个大组集中下访接访12批次,机关干部16人参与下访接访,接待上访群众45人次,受理群众信访问题18件。对受理的信访问题采取包案和限时办结制度,目前,反映的问题有15宗已得到处理,并向信访人反馈,信访人表示满意的6件、基本满意的5件,反映失实的4件,纠正错发林权证1件、依法办理2件、签订协议7件、承诺办理1件;通过协调,对1宗反映林权经营期满延期的问题,商对方补偿村民56000元;对1宗反映开发占地的问题,商占地方补偿村民4000元;对2宗反映因纠纷引发的问题,分别由对方赔偿当事人药费800元、600元;对1宗反映错登林权证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并办理变更;对2宗反映烟叶生产中的问题,供电和烟草部门已免费送装有关设备。在办信方面由注重办结率和书面结果向注重化解率和实际效果转变,由此办信指标实现三下降即信访总量、非正常访、越级访由去年同期的82件、3件、12件降为69件、1件、7件,分别下降16%、67%、42%;杜绝了进京访、群体访和有影响的极端事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增多、影响经济发展的信访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突发性集体访增多得到了扼制。

2、整合资源,创建办信平台。当前,我县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这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信访活动异常活跃。针对这些情况,我们采取对重要信访问题实行联查,逐使信访问题及时化解,有效的扼制了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

(1)有利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乡镇、县直单位纪委长期以来,查办信访件、案件人单力薄,纪委书记身兼数职、工作涉及面广,不能专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办理案件。针对这一实际,县纪委提出对基层重要信访初核件和案件实行联查的工作思路,有效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群众反映潭头乡卧龙村支部书记有关问题的信访件,前两届乡纪委书记组织人员进行初查,因方方面面的因素,有关违纪问题未能查实,只得作信访结案;联查查实支部书记陈懂寿利用职权在处置村集体林木时,收受贿赂3000元人民币及滥伐林木6.3298立方米,乱收费乱罚款23120.6元等问题。古县镇企业办主任温光远的有关问题,镇纪委对反映的问题已作信访结论,联查查实温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弄虚作假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5883.32元的问题。石马镇店下村党支部书记李圣亭的有关问题,镇纪委多次初查并已作信访结案,联查查实李参与赌博,借村委会4万元公款逾期未还,其女婿少交购村土地款22500元等问题。群众集体上访反映沿陂镇尺江村党支部书记的有关问题,县、乡(镇)纪委曾派员调查过,联查查实截留农业税减免款15227元、截留222亩旱地粮食直补款等问题,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以上4件信访件通过联查,反映的问题最终得到查实并给予被检举人党纪立案检查。

(2)有效解决信访人不信任的问题。从实际工作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举报人不同程度的存在对基层纪委直接查处案件不信任,有的举报人不管基层纪委案件查处结果如何、是否到位,都对调查人员存有疑虑,结果造成了重复信访或越级信访的问题。实行联查增强了查办工作的权威性,举报人更放心。群众反映沿陂镇尺江村党支部书记与镇党委书记有亲戚关系,七都乡松江村党支部书记与乡政府领导关系密切等,信访群众认为反映的问题由乡镇党委、纪委派员调查没有作用。特别是反映七都乡松江村支部书记有关问题的信访人,从外地打工回县十几号人吃住在宾馆,随时有可能越级上访。据此,联办把这两件信访件列入联查,并与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查结后调查组及时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同时实行公开办理,达到了息访目的。

(3)有利减轻办案人员压力和工作阻力的问题。基层纪检干部流动较快,有的缺乏办案经验,加之受管辖区域内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困挠,不愿办案、不会办案、不敢办案,致使一些案件久拖不结。实行联查打破区域界线,加强了领导力量和业务指导,减少了人为干扰,使基层纪检干部办案水平更好的得到发挥。

3、发挥优势,推进办案工作。围绕服务中心这条主线,以查办案件为手段,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干部不廉、办事不公等问题,采取“三教两定一调度”的工作措施,强化查办信访问题力度,努力实现信访问题速查速结和零搁置目标。

(1)集结力量,快速突破案件。事实表明,有的案件,特别是较大的经济案件,事先都有预谋,事后有防查措施。对此靠基层纪委单一力量难以攻破或难以快速攻破全案。遇到这类案件,实行联查一方面集中县纪委业务科室的力量,造成兵临城下的威慑阵势;另一方面通过实战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程序、办案方法、办案技巧,有利于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2)快速查结,提高办案效率。目前,相当一部分被查对象都有一定职务,案情相对繁杂,联查采取定办结时限、定办案质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不仅可以把基层难以查办或较为棘手的基层信访案件承担下来,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办案人手缺少的问题,而且还能促使案件快查快结;同时联查件一次性查结率高,查结的信访问题不再出现来访、不再出现越级访、不再出现重复信访或变成信访老户。

(3)提升水平,保证办案质量。县联办对各阶段工作利用例会或不定期召开联查工作会互相进行交流,提出工作要求;另外,县纪委通过派员指导等形式,规范了办案程序和内容,确保信访案件按时高质量办结,提高了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干部办案水平。

4、化解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许多信访问题在基层已作处理,之所以没有息诉罢访,原因涉及诸多方面,但责任主体的责任和工作不细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时,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诚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用真心解决群众困难、温暖群众心灵、赢得群众信任;既要保护信访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要确保被检举、控告人的解释说明、申辩和申诉权,达到既化解问题,又维护当事人权利。

(1)规范程序,提高办信质量。实行联查后,由于县纪委派员指导,更全面规范信访件的办理程序,同时信访件处理接受多渠道监督,促使办信人员认真细致对待每个信访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办信水平。今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9件,初查核实42件,转有关部门23件,发信访监督通知书6份,办结率100%;经初查核实作信访结案17件、转立案25件,成案率达60%。

(2)落实责任,有效化解问题。联查工作实行主办责任制和办案两定,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增强了责任性,促使围绕事要解决这一目标开展工作,群众合理诉求就地解决效果更加明显。对4件已作信访结案件的重复信访件,通过联查后对被检举人给予党纪立案检查。县纪委对排查出的16件信访问题落实责任单位11个、责任领导12名,目前16件信访问题已处理13件,其中转立案检查3件、信访结案10件,在化解信访问题过程中,收缴违规违纪款139000多元,下达监督意见书和行政处罚通知书各一份,对一当事人处罚金额1000元,责成有关单位按月补发两位信访人各项补贴;另有一件通过市、县、镇三级行政处理不服后经法院终审判决仍不服并集体上访,已引导和劝说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有2件正在调处。对1宗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了奖励。由于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遇事有人管、上访有人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部门)”。

(3)赢得民心,融洽干群关系。实行联查加大了直查快办的力度,促进了一些疑难复杂问题和历史积压案件等得到解决。从而得到群众的信赖,信访问题实现了四多四少即一是找乡(镇)、村干部解决问题的多了,到县及以上上访的少了;今年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接待群众来访105人次,解决信访问题82起。二是愿意在基层解决问题的多了,越级上访的少了。三是信任乡村干部、求助的多了,与乡村干部“敌对”、“老死不相往来”的少了。四是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多了,敷衍塞责的少了。同时,群众依法信访观念也进一步增强,多渠道诉求的作用更加明显,极大的调动了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热情。

三、几点思考

围绕查办重点信访(案)件,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努力探索查办信访问题的新方式、新技巧。通过联查解决基层急难解决的信访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1、“诚”是搞好联查工作的保证。联查工作在领导重视的同时,要以真诚的态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诚意地查办信访案件,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在查办信访案件中做到“心来心去”,而不是“身来身去”,踏踏实实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以实际工作态度来取得信访人的支持和理解。

2、“准”是搞好联查工作的基础。在查办信访案件中,要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特别在调处与大多数群众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时,要本着公开、公道、公正的态度,有礼、有利、有节地开展工作,甚至可吸收部分有代表性的群众参与,打消群众的顾虑,维持公道公正的调查与处理问题的良好氛围。坚持充分依靠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发掘线索,找准突破口。针对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匿名化、视觉化、违纪人员手段隐蔽、知情人少、反映的情况不具体等特点,工作中只有细心分析,才能找准突破口。

3、“细”是搞好联查工作的关键。在办理信访案件工作中,只有严肃纪律、严格办信要求,认真分析案情,做到快中有细,粗中有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细”中发现问题,查清问题,最终才能解决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