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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他还一针见血地强调,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心、谋民意、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明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并提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者而言,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联系“三农”问题实际,与时展同步伐,与人民群众共命运,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有效途径。多年的发展实践给我们以深刻地启迪:解决“三农”问题,基础是农业,关键是农民,重点在农村。
中国是农业大国,是农民大国,农村必然是国家固本之源。相对其他产业而言,农业仍然是弱势产业;相对城镇居民而言,农民仍然是弱势群体;相对城市而言,农村仍然是弱态社区。故而,新一届政府作为“以民为本”的政府,应当义不容辞地想农业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帮农村之所需。或许社会上有这样一种认识: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利益,也正因为如此才把农民增收作为近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我认为,还不够全面。从深层次讲,当今农民问题的根本或核心问题是基本权益问题,既包括权利,也包括利益,两者不可偏废。
那么,究竟在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村社会发展方面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呢,以下根据笔者的初步研究分析做简要阐述。
一、农村社会发展严重滞后——触目惊心
无庸讳言,进入21世纪的中国农民,尽管曾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成立、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四次重大体制变革,从翻身做主人到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三大差别”(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等传统管理体制和思维方式的影响下,至今没有得到最起码的国民待遇。这不仅包括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且包括享受文化、卫生、医疗、迁徙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国民待遇的权利。
(一)在农村卫生保健事业方面
长期以来,国家医疗卫生投资过分向城市倾斜,城乡居民占有卫生资源特别是在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逐渐扩大。*0—*0年,在农村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的比重由12.5%下降到6.6%;全国新增的卫生经费投入中只有14%投到了农村,其中又有89%成了“人头费”,真正成为专项经费的只有1.3%。*0年,农村人均卫生事业费仅12元,相当于城市人均卫生事业费的27.6%。*2年,占总人口60.9%的乡村居民,拥有病床床位75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03万人,分别仅占全国总拥有量的23.4%和23.2%;国家用于农村卫生医疗方面的投入的比例还不到卫生医疗总投入的20%。
投入不足,一方面使得农村基层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生存极为困难,机构和人员极不稳定,仅*1年,全国乡镇卫生院就比上年减少了1139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减少了3万人;同时,也使得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不得不将相当大的精力放在有偿服务和创收上,没有多少余力做好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更没有足够的能力抵抗疾病的暴发和流行。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一波三折。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逐步建立起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与之配套的合作医疗体系,保证了农民在低收入水平下享有医疗卫生服务。据统计,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生产大队实行合作医疗。但在改革开放后,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合作医疗迅速滑坡。*3年国家重新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经过几年的试点、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有所发展,但各地区之间极不平衡。至*2年底,广东等发达地区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达到30%以上,而广大中西部地区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只有5%左右。同时,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缺乏对低收入者和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机制。
据有关部门估算,目前在农村应就诊而未就诊的病人约占病人总数的1/3,其中相当部分是因为无力承担疾病治疗费用,因病返贫的大有人在。一些重点传染病(如肺结核、乙型肝炎、艾滋病等)和地方病(如大骨节病、地方性氟中毒病、血吸虫病等)发病率也很高,危害很大,但并没有相应的制度性措施加以有效控制。倘若“非典”一旦在农村地区爆发,现有的农村医疗卫生和防疫体系基本上无力抵挡。
(二)在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方面
统计分析表明,仅有城镇居民1/3收入和消费能力的乡村居民,平均只能享受城镇居民60%的国家义务教育经费支持,却要支付接受教育经费总额的60%以上(不含教育集资),高出城镇居民47个百分点。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据*2年对全国317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调查,只有54.9%的农村劳动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仅占农村总劳动力的7.3%,接受农广校学历教育、农民绿色证书教育、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以及其他技术教育的人数只占农村总劳动力的5.7%,而文盲、半文盲劳动力仍占8.5%,农民学习和掌握新知识、科学判断新情况的能力不强。
(三)在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我国绝大多数村庄没有排水系统,污水从各家各户直接排到街道上,多数农村没有专门的垃圾收集和处理渠道,可谓“垃圾随处可见,污水四处流淌”,夏天成为蚊蝇滋生地,极易引起疾病流行。到*1年底,还有近半数的农村人口(44.9%)没有饮用自来水,53.9%到农村人口没有用上卫生厕所,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只有49.5%。许多农户的畜禽养殖都在自家庭院内,部分地区还沿袭人畜混居的生活习俗,极易引发人畜共患病的流行。此外,沼气等高效能、低污染的能源的普及率还很低,绝大部分村内道路尚没有硬化,被称之为“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
二、农村社会化服务严重滞后——令人担忧
农业社会化服务涉及广泛,本文仅从两个方面予以分析。
(一)在农村科技中介组织建设方面
随着中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微观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确立,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并不断完善的农业科技进步体制越来越暴露出明显的不适应。
以往评价农业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和绩效,更多是政府主管部门从“需求”出发,宣传成就时就大讲特讲如何通过日趋“配套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和民间农民技协组织,实施“丰收计划”、“星火计划”等科技兴农项目,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效。而分析问题时就常常抱怨政府重视不够、支持有限,“缺钱养兵,无钱打仗”,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步履维艰。
倘若听听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与评价,就不难得出农业科技中介组织建设“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结论。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于*3年5月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27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农户抽样问卷调查显示,在生产技术方面,有28.6%的农户通过互相学习传播获得信息,有21.9%的农户通过广播电视、8.4%的通过报纸杂志得到技术信息;有11.2%的农户直接从市场上了解有关信息;16.5%的农户通过乡政府、9.0%的农户通过村集体获得信息;乡经管站和专业农协的作用发挥得有限,只分别占2.6%和1%。
在回答“如何解决农作物种植所需的技术问题”时,71.0%的被调查户自己解决,21.3%的被调查户依靠县乡农技站解决,9.3%的农户找村组农技员解决,依靠专业农协解决的仅占1.6%,而请他人帮忙解决和用其他方式解决的分别占10.6%、1.8%。
在解决农作物种植所需良种问题上,被调查户中有71.1%的农户是自己从市场购买,19.2%是通过村集体联系、农户自购的形式购得,另有6.6%是由村统一购买、分发或分售到户。
在解决农作物种植所需化肥问题时,75.7%的被调查户是从市场购买,11.8%的被调查户通过村集体联系、农户自购,9.5%的农户是几家合伙购买。
在解决农作物种植所需机耕问题时,37.0%的被调查户还在用人、畜力耕地,33.0%的农户付费请他人机耕,20.8%的农户自家有机具、自家机耕,6.3%的农户由村集体联系机具、统一安排收费机耕,东、中、西部地区有较大差别。
在解决农作物种植所需灌溉问题时,35.7%的被调查户自行解决,31.2%的农户由集体统一安排、农户自费灌溉,而由集体统一安排、免费服务的仅占5.2%。
86.4%的农户靠自家防治解决农作物种植中所需的植保问题,可见在植保方面社会化需求有待开发。
78.0%的农户自己到市场进行农作物的产品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占10.6%,另有8.6%的由集体联系销售渠道自销。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与广大农民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在某些方面可能还不如改革开放之前,而主要症结之一是农村科技中介组织建设严重滞后甚至在“每况愈下”。
(二)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面
以农业保险为例。我国既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干旱、洪涝、冷冻害、风雹灾害、生物灾害、草原火灾、草原鼠虫害、草原雪、旱灾和灾害性赤潮等均有发生;同时又是世界上受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九五”期间,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平均每年7.66亿亩,成灾面积4.13亿亩,绝收面积1.09亿亩,因灾损失粮食760亿斤,损失棉花51万吨,损失油料289万吨。*1年因灾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元左右。我国平均每年发生草原火灾479次,年均受害草原面积21.7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2年,由于动物疫病的直接损失为77.24亿元,间接损失为122.76亿元。全国渔业灾害共发生沉船536艘,冲毁养殖池107289公顷,损失水产品数量39.88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达37.96亿元,另有418人死亡,198人失踪。
据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分析,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中国自然灾害频率高18个百分点,自然保护成本高27个百分点,生态恢复成本高36个百分点。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要素影响,中国农业的发展成本比世界农业平均发展成本高5个百分点,使得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强。
同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直接提供灾害补助和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相比,我国主要是采取直接提供灾害补助的方式来应对农业自然灾害。据初步统计,国家财政直接用于灾害救助的资金*9年为80.6亿元,比*8年54.5亿元增加了26.1亿元,增长了47.9%;*1年为130.1亿元,比*9年增加了49.5亿元,增长了61.4%。
新中国的农业保险经历了试办、停办、恢复试办、探索多种办理模式的过程。除了免交营业税外,财政资金没有涉足保险领域,农业保险几乎完全按照商业化运行机制运作,至今尚未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质,不存在财政资助的政策性保险。因没有财政资金的支持,农业保险基本没有利润空间,农险业务连年亏损。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人保公司逐步向商业性公司转轨,受其利润指标所限,人保公司无力承担过多的农业保险亏损,因此从*4年起,农业保险的规模逐年下降。*1年,人保公司农业保险业务规模仅3.98亿元(占财产保险业务的规模不到1%),比上年下降12%,农险保费收入仅为农业生产总值的0.043%,全国农民平均每户农业保险保费不足3元,远远低于国内整体财产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2年,农业保险的规模继续以21%的速度急剧萎缩。东部农业发达地区和大城市郊区的农业保险的供给大幅度减少,个别发达地区已连续几年停办了农业保险,这与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水平和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特别是在农业结构调整和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过程中,资本和科技的投入不断加大,风险也随之加大,农户对保险的需求日益增强的新形势很不适应。
三、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时不我待
经过5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却严重滞后,已经障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拖了国家现代化的后腿。农村不仅在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手段上相对欠缺,而且存在的可能引发各种社会问题的隐患也要多于城市。长此以往,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甚至危及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随着日益增多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封闭、半封闭被打破,农民将因为得不到起码的国民待遇而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潜在的农村乃至城镇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必然会日益凸显。
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迟缓,既有主观因素——发展指导思想的偏误,也有客观影响——财政支付能力的限制,更有体制障碍——政府责任不清的效应。在发展战略上,先城市后农村、先生产后生活、先工交后农商,统筹协调的欠缺导致必然的畸重畸轻,加之国家经济状况也的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中央与地方分灶吃饭、部门与部门分权难统,使得农民望眼欲穿的好事不得不慢办、缓办甚至拖而不办,以至多数农村社会面貌至今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在我国整体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村社会事业落后,整个国家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也难以提高。因此,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诸多欠账问题,事关稳定,事关发展,事关执政党的兴衰,已经到了非下决心解决不可的时候了,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作为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主管部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研究、制定和实施农业发展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必须落实到关注并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的工作中去,必须落实到努力改善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的工作中去。
——科学规划,强化职能。加快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众望所归的德政工程,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系统工程,应在结合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同时,由国务院协调有关部委研究制定《中国农村社会事业*4—2010年发展规划》,确定目标、重点、步骤、政策、措施等,坚持不懈地抓出成效。农业部作为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管部门,强化“三农”职能,协调管理农村社会发展责无旁贷,建议国务院、中编办批准农业部成立农村社会发展司,或者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农业部为基础组建国家农村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工作。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应当汲取过去几十年的“分散投资形不成拳头”和“常年投资见不到效果”的经验教训,建议整合资金渠道,统筹规划布局,综合配套建设,避免各行其是“打乱仗”。统筹协调从中央做起,发挥计划、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信息等主管部门的优势,实行“统一规划、渠道不变、部门指导、地方综合、乡村组织、农民参与”的运作方式,针对各地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和突破口,力争做到建得起、用得上、有实效。
建议将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比重和中央财政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农业所占分额,分别提高到10%。将国家新增的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投入主要用于农村。由国家立项拨出专款,加快支持、保护农业的“七大体系”建设,构建辐射全国亿万农民的中国农村经济信息联乡进村直通网络。
建议中央政府运用国债等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手段,加大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吸引、带动地方政府、集体、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加到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建设中来。为有效解决现有投资机制存在的中央、地方、农村集体、农民、企业等各方面的诸多矛盾,应当参照国内外有益经验,实行投入主体换位,改国家项目资金为国家补贴资金,按照“农民自愿,政府协调,综合配套,国家补贴”的运行机制,建立“以农民投入为前提,以政府补贴为支撑,整合社会各方面要素资源,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的投入机制,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利用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良好愿望凝聚起来,用办实事赢得民心、博取众望,重塑党和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威信。
——突出重点,急事先办。应像抓农村义务教育那样,在抓紧建立健全三级卫生、医疗、保健网络的同时,尽快建立由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医疗互助制度,保证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补贴足额到位。应适当限制并逐步缩小农村卫生服务组织有偿服务的范围,积极探索对农村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和救助方式,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就医难、住院难的问题。应加大农村急需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近期重点支持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等建设,大力推广户用沼气池、太阳能热水器、省柴节煤灶、生活污水沼气净化系统等实用技术,积极推进改水、改厕和村内道路硬化,努力改善农民家居、庭院、社区的生活和生态环境。
——保护农业,屏蔽风险。建议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局部或全面减免农业相关税收;探索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直接补贴的支持措施,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农民、农村的专项补贴,近期尤应在良种、农机、农业保险等方面有所作为。
建议国家、企业、农民与保险公司有机结合,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耕地占用税、农产品销售额以及保险资金等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农业风险基金,建立完善农产品预警系统,专门用于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以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和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借鉴国际经验,改革农业保险体制,筹组国家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试行对农民保险费用和经营农业保险企业业务费用按比例给与补贴,为探索建立符合WTO原则和本国国情的中国农业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深化改革,扫除障碍。大胆改革以“城市人”还是“农村人”为标志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彻底打破农村居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最大体制障碍。顺应发展趋势,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引导,制定通盘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疏导与管理并重,建立劳务输出中介组织,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降低农民进城就业门槛,依法保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科技文化素质教育,逐步改变输出劳力的层次结构,由单纯的体力输出向智力输出发展。
——超前研究,抓点带面。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村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的问题很多,建议农业部打破职能所限,扩展研究领域,对农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开展超前性专题研究;建议国家充分发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的作用,结合农业现代化建设、小康村建设、生态村建设等,开展百村社会发展综合试点,进行动态性调查分析。地方政府亦可参照择点试验和动态研究,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的有效途径,积累经验,并在面上陆续推开。倘若各级政府与广大农民共同努力,奋斗七年,定可促使我国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在较短时间内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