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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要组成单位,既是执政行政的重要主体,又是党委政府联系基层的窗口。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需要强有力的机关党建工作为保障。近年来,通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员先进性等学习教育活动,以及“三优一满意”、“三评一促创五好”、“创人民满意单位”、“设岗创星”等活动,机关党的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从整体上看,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要素,明显强于农村、企业和社区,但是从党建工作的特色和影响看,少数机关又明显“逊色”,显得有些“平庸”。透视“平庸化”现象,其中蕴含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探究解决。
“平庸化”的主要表现
要素全而不优。就整体水平而言,与其他领域的党组织相比较,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比较健全,党员人数较多、队伍比较完整、文化程度和素质较高,有相对稳定的党建活动场所,工作经费也有一定保障,党建工作的基本要素很齐全。但是从基层一部分单位看,这些要素的“质”并不优。如,党务干部队伍存在“少”和“弱”的现象。“少”,即机关单位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少,干部兼职多、专职少。除少数单位配有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外,多数都是兼职书记。党务干部大部分“一人多岗”,承担的业务工作较多,抓党务工作时间不足、精力不足。“弱”是指部分党务工作者配备较弱,一部分专职书记的配备是“照顾”级别,有的是“准二线”安排,年龄普遍偏大,有的身体较差。又如,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部分人把“业务标准”等同于“党员标准”,在八小时内对业务工作尽职尽责,但在八小时之外、对于非本职工作,没有按一个党员的标准去做,少数人的表现甚至很恶劣。再如,制度建设不健全。一些党组织的工作制度是照搬照抄,没有从实际出发,在不同行业,在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内容一样,千人一面,缺乏针对性;有些制度内容“笼统”、条文原则,如有些党组织制定的《学习培训制度》,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学习培训的内容、方式、时间等都没有明确规定,缺乏操作性;有的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放到心上、落到实处”,上面追一下,就抓一下,缺乏实效性。
活动多而不精。从数量和频率看,机关党组织开展的活动还是比较多的,但是一些单位的活动形式不够丰富、特色不够鲜明、效果不够明显。机关党建活动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常规性的业务活动,如组织党员学习、发展新党员、收取党费、开民主生活会等,只是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一些最起码的活动,家家如此,人人如此;一种是季节性的活动,如年初的动员会、“七一”庆祝活动、年终总结评比表彰等,唱的是“四季歌”,绿豆年年绿,黄豆年年黄;还有一种是普遍性的集中活动,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设岗创星活动等,上面怎么布置,我就怎么搞,跟形势,随大流,有的是扎扎实实走过场,认认真真搞形式。搞好这三种活动,都是非常必要的;但仅仅搞好这些活动,又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些是对所有单位的普遍性要求,即“底线”标准,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富有成效的活动。事实上,除此之外,一些单位很少联系本单位党员需求的实际,联系业务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缺乏针对性强、形式灵活、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精品”。
影响有而不强。“有为才有位”。由于上述两个问题的存在,一些机关党组织发挥的作用较小,在工作中缺乏应有的地位,在干部职工中的影响力较小。在少数单位,有人不知道党组织到底是做什么的,认为党组织就是管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有人认为书记是闲职,陪一陪客、主持一下会议,“书记书记,打牌输,喝酒醉”。在系统较大、线较长的单位,甚至有个别人只知局长,不知书记是谁,“有事找局长”,甚至想入党都是找局长。
“平庸化”的主要成因
思想上的“从副”心态。机关的中心工作是业务工作,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部分单位的书记由行政负责人兼任。这种体制使一些人(甚至包括少数党务工作者在内),不能正确认识党建工作,往往存在一种“从副”心理,在对待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时,认为业务工作是实的、是主业,党建工作是虚的、是“副业”,搞好业务是最重要的,党建搞不搞无关紧要;在对待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关系时,认为书记是“副职”,搞工作应摆正位子,太主动就有“越权”之嫌。这些心态的存在,使机关党建工作面对一种不正常的思想环境,少数行政负责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些党务工作者在开展工作时有些缩手缩脚,不敢放开也不愿意放开抓,缺乏必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定位上的“依附”倾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一个党员进行监督”。说明机关党建工作在目的上与业务工作具有一致性,但在其工作侧重点、运行规则、具体形式上应有相对独立性。但一部分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不能正确定位,认为机关党建工作是“依附”于业务工作的,处处被动。在工作上盲目服从,不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干,什么事情都由行政负责人说了算,他说行就行、说办就办,不履行监督职能,不坚持办事原则;在资源上主动让位,如在党建活动的时间安排、资金安排上,“自觉”优先于业务工作,有时安排好的活动也因有临时的业务工作而取消。
工作上的“应付”态度。有些人认为当书记,是因为年纪大了,是组织上的过渡性安排,搞起工作来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被动应付。有的工作要求低,只求过得去,不求得表扬,满足于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完成好组织部门安排的业务。有的没有计划性,抓工作没有自己的思路和系统的安排,照搬上级文件、坐等上级指示,推一下动一下。有的就党建抓党建,与业务工作形成“两张皮”,工作处于自成体系、自我封闭、上下不沟通、左右不联络的状态。有的方法比较单调,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缺乏新思路、新举措、新招术,活动没有活力,工作缺乏效力。
消除“平庸化”的对策
强化“执政”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是加强党对机关工作的领导,强化阶级基础、扩大群众基础,巩固执政地位的需要,是确保机关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执政路线、实现执政目标的需要。因此,要正确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一是要消除“机关党员素质高,党建工作抓与不抓无关紧要”的认识误区,深刻认识党政机关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前头’”的思想;二是要消除“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不直接从事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没有很多干头,难有大的作为”的认识误区,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三是要消除“机关党建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的认识误区,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树立“坚持高标准、创造性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思想;四是要消除“机关党建工作做多了会越权越位、被人误解,工作少干为妙”的认识误区,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
强化“中心”意识,明确职责定位。根据《党章》和《条例》的规定,机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因此,要从“业务是目的,党建是保障”上定位机关党建工作,强化“中心意识”,围绕业务工作这个中心,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要抓引导,确保中心不偏向。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引导机关业务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中心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抓整合,确保中心有合力。通过健全的党组织体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带领职工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勤奋工作。三要抓协调,确保中心高效率。注意发挥机关党组织联系群众优势,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协调关系,处理矛盾,为促进中心工作高效运转发挥“润滑”作用。
强化“人本”意识,突出工作重点。从工作对象看,机关业务重在“做物的工作”,而党建重在“做人的工作”,因此,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观念,把“纯净人的思想,提高人的素质,发挥人的作用”作为工作重点。要健全组织体系,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学习制度、谈心制度、走访制度等,调查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和能力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如“设岗创星”,为党员设岗定责,打造平台,引导党员争“星”创“星”,发挥作用,以好的活动载体提高人、激励人;要狠抓作风建设,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使机关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强化“创新”意识,改进方式方法。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必须坚持求是创新,根据机关特点,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一是思维要有前瞻性。认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着力于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做到工作有计划、思路有创新,富于前瞻性。二是内容要有针对性。大力发扬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实际,创新活动载体,使机关党建工作保持鲜活的生命力。三是方法要有灵活性。把握好角色定位,处理好党建与业务、党组织书记与行政负责人的关系,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有所作为、有所不为”;正确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坚持分类指导、因势利导,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增强党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