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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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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会议讲话

同志们: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之际,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这对全省建设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卢展工省长非常关心建筑业,多次作了重要指示,要求把建筑业培育成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刚才,建设部黄卫副部长讲了许多非常重要的意见,对建筑业发展提出十条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坚飞同志还要代表省建设厅做工作报告。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建筑业要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和基础性行业。建筑业涵盖了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以及从事建筑产品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产业关联度高,产业带动作用明显,能够直接影响带动50多个相关行业的发展。国内外建筑业发展的实践证明,建筑业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拉动相关产业1.7个百分点。建筑业是我省传统的支柱产业,每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60%以上是由建筑业完成的,去年全省建筑业完成产值409亿元,房地产业完成投资249.6亿元,村镇建设完成投资100亿元,为拉动经济增长做出突出贡献。建筑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10万人,其中90%是农村劳动力。惠安县去年在外从事建筑业的农民18万人,约占该县劳动力总数的25%;上杭县去年在外从事建筑业的农民4.5万人,约占该县劳动力总数的20%;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常年在外从事建筑业达3000多人,占镇总人口的10%左右。建筑业的发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我省建筑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首先,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省委、省政府做出构建三条战略通道,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进程,提前3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从近几年我省固定资产投资看,大体每年增加100多亿,今年将大1350亿元以上,这些固定资产投资相当一部分是建筑业完成的,其中土建部分比例大40—50%。这些固定资产投资既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结果,也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结果。我省房地产业的蓬勃兴起,以及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的进展,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大量有能力、高质量的施工企业,都为建筑业发展创造了很好条件。其次,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北京申奥、上海申博等获得成功,使我国建筑市场进一步活跃,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第三,近几年来,我省建筑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高等级企业增多,石雕古建筑、隧道工程、智能化、钢结构、防腐保温等一批专业企业特色明显,发展潜力较大。我省建筑能人遍布全国各地,表现活跃。只要我们正确引导,环境宽松,他们是能够大有作为的。

但是,应当看到我省建筑业与先进省份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建筑企业规模小、品牌企业不多,整体竞争力弱。目前我省三级建筑业企业仍占60%,一级以上企业不及5%,去年企业年产值超5亿元的只有10家。二是市场占有率偏低,从拓展省外市场看,去年省外市场产值仅占总产值的10%左右,而江、浙等省建筑业省外产值达到30-40%。从省内市场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本省建筑企业承建的比例还达不到30%。三是企业改革滞后,我省建筑业中国有、集体经济成分占55%,国有集体建筑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负担重、经营机制不灵活,竞争能力差。四是建筑市场尚未规范,拖欠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仍存在不少隐患,制约建筑业发展。

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只有加快改革,奋起直追,才能赢得生存和发展。我们应当树立把建筑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信心和决心,实现我省建筑业跨越式发展。

二、要加快建筑业改革步伐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做大做强建筑业,必须通过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次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份文件是经过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中不少内容有所突破。这份文件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改革效果,希望经过三年的努力,完成我省建筑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省建筑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若干意见》,真正把建筑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此,各地在建筑业企业改革和发展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

国有、集体建筑企业曾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也是目前我省建筑业的主力军。建筑业作为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和集体资产应逐步有序退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这是当前建筑业改革的重要方向。我省国有集体建筑企业不能适应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各级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快推进国有、集体建筑企业改革。对一级资质企业,要坚持高起点改制,一步到位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二、三级企业可以通过出售、拍卖、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吸引非公经济成分参与改制,逐步转为民营控股企业;对严重资不抵债、经营困难、扭亏无望的企业,可以实施兼并、关闭或破产。各地应当按照“先干不评论、先试不议论、实践作结论”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国有、集体建筑企业改制的模式,支持和鼓励国有、集体建筑企业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特点、有利发展的改制模式,从根本上搞活国有、集体建筑企业。

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和资产处置等难点问题。企业改制涉及职工的利益,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要从照顾绝大多数职工利益出发,多方筹措改制准备金,确保职工安置补偿、离退休养老金及时到位,妥善安置好下岗职工,处理好改制与稳定的关系。建筑业行业特殊,长期以来国家对建筑业投入少,行业发展主要靠自身积累,企业优质资产少、负担重,改制中可变现的仅有土地、设备等少量资产。各级政府在企业改制时要充分考虑这一实际,在资产评估、处置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工作,变现资金要首先用于职工安置补偿、离退休养老等,妥善安置好下岗职工,维护安定稳定。

(二)放手发展民营建筑企业

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发展民营企业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卢省长在省长办公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民营建筑企业,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好、发展好”。我省民营建筑经济已具备了一定的实力,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意识的优秀企业和外向型企业,一批具有较强经营能力的民营企业家和“建筑能人”。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国有、集体、民营建筑企业要一视同仁,一样支持。要鼓励民间资本、建筑能人通过收购、兼并、入股等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引导民营建筑企业通过企业收购、兼并,走规范化、规模化和集团化的发展路子。要从企业资质升级、人才引进、员工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实力雄厚的民营建筑企业。对建筑能人兴办或收购兼并的建筑民营企业,承认其过去的业绩,按实际能力审批资质等级,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要在企业融资、税收征管、优化服务等方面,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民营建筑企业在我省发展创业、登记注册。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家和建筑能人抓住机遇,拓展省外、境外市场,努力提高省外产值在建筑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民营建筑企业也要加快改革与发展,完善内部管理,提升竞争力,要敢于与国企竞争,承担大项目,以实力取胜,更积极、更大胆地拓展发展空间。

(三)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建筑业结构调整要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以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为依托,构建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比例合理,总包强、专业精、主业突出的结构体系。要大力培育发展建筑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是市场竞争的主力,是福建建筑业实力的代表,省、市、县要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培植和扶持一批重点企业,使这些企业加速形成资本、人才和管理等方面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分额,走创品牌、树形象的路子,真正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要加快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大力扶持一批隧道工程、钢结构、给排水、石雕古建筑、防腐保温等特色明显并在省外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化施工企业。鼓励一、二级建筑企业,扩大专业施工能力;鼓励实力强、上规模的一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吸纳有条件的专业企业组建集团,增强多专业承包能力和龙头带动能力。同时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省外、国外市场,把北京、上海、中西部地区和国家重点工程作为拓展市场的重点,鼓励省内企业联合开拓市场。要加强与国际大型建筑承包商的联营合作,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

三、不断创新行业管理,促进建筑业跨越性发展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发展壮大建筑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坚持在整顿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房地产市场方面,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搞好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建筑市场方面,要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招投标、转嫁经济负担等行为,对不合理工期要求、低于成本价中标、苛刻无理的惩罚、赔偿合同条款等要依法制止。要进一步放开建筑市场,不允许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前置条件。进一步跟踪厦门市建设工程实行最低价中标的试点工作,加紧研究合理低价中标办法。要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建章立制,大力推行政府财政性工程建设方式的改革,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分离的原则,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要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重点整治招标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规操作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要下大力气清理拖欠工程款,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导致拖欠工人工资,干扰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稳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对本地区政府财政性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对财政性投资工程有拖欠工程款的,要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带头开展清欠,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大力推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等担保机制,坚决制止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承包工程,力求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创建开放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

工程质量安全是建筑业的生命线,没有工程质量安全作保障,就谈不上发展。最近省建设厅牵头组织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各级政府层层抓好落实,基本摸清了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总体上说,目前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仍比较严峻,尤其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和乡镇四个重点部位的工程建设中,不履行法定基建程序,私招乱雇,无资质施工,违章设计,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情况比较严重。我们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当前,一些地方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依法履行基建审批和监管的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队伍不健全、日常管理不到位等现象,要引起够的重视。各级政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给安全让路。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尤其是乡镇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同时要建立完善城乡建设统筹管理的体制、机制,抓好经常性的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往往与腐败问题密切相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制度,不得向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打招呼、写条子,干预工程招投标,影响项目建设,要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打击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和分包等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加强企业管理,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又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要推进企业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三个机制”。要加强企业家、高级管理人才和劳务人员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开发使用,实现“引得进人才、用得好人才、留得住人才”。要创新项目管理,引导企业建立起总公司——项目部的扁平式组织,减少中间管理层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要以极大的热情培养优秀项目经理,今后要重点表彰在管理上、质量上、总投资控制上、工程进度上都符合国家要求,社会各界公认、作风良好的项目经理。要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建筑施工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提高效益。要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创立优质品牌。

四、切实加强领导,为建筑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营造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要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建筑业的突出贡献,提高从事建筑业的光荣感、责任感。今后,省政府对建筑市场开拓成绩显著的县市继续授予“建筑之乡”称号,对市场开拓能力强、就业带动明显、改革发展成绩突出的建筑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予以表彰。同时要适时召开推介会和洽谈会,宣传推介建筑业企业,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不断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和知名度。要进一步培育若干个“建筑之乡”,发展建筑经济,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新闻媒体也要本着鼓励、支持、肯定的态度,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宣传建筑业的成绩和各级政府营造的发展环境。

(二)优化服务,推动建筑业加快发展

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的通知》,对涉及建筑企业的收费进行专项治理,对国家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一律予以取消。要强化信息服务,入世后,建筑市场已形成统一、开放的格局,市场环境、政策环境、金融环境等资讯信息,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各级政府要通过网络系统及时国内外有关信息,为政府决策、社会投资和企业竞争服务。要加强建筑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对农民工的建筑专业技能培训,吸收农民工加入建设行业工会,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要扶持企业拓展市场,对以拓展省外市场为主的企业,在资质升级、扩大经营范围等方面提供特别扶持帮助。要发挥闽籍开发商在省外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有利条件,带动我省建筑企业拓展省外市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拓展省外市场比较集中的省、市,继续设立办事处,主动服务企业。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为我省建筑业企业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在资质、信息、对外经营权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已取得国际工程承包权的企业,开拓境外市场。

(三)加强领导,创新政策环境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明确企业改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制订企业改制工作时间表。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听取建筑业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经常深入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分析问题,谋划发展思路,研究对策措施,为建筑业排忧解难,多办实事。主管部门要主动搞好牵头协调工作。重点地区和“建筑之乡”要加强力量,搞好服务,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对不能按时完成改制工作任务的,要督促完成,工作滞后的要通报批评。要切实做好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发展政策,实行“放水养鱼”。特别要加大对重点建筑企业的扶持,在推动银行与重点建筑企业集团合作、推荐省级重点建筑企业集团上市等方面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人行、财政、地税、外经贸、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在企业融资、税收、企业资质、开拓市场、劳务输出方面,予以政策上的扶持,在帮助筹措企业改革准备金、解决勘察设计单位改革中社保问题等方面搞好协调。建筑企业要用好用活省政府已出台的建筑业改革发展有关资产评估、债权债务处理、土地使用权置换、职工安置、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改制成功,发展顺利。

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一下LNG项目、污水垃圾处理、房地产发展三项工作。LNG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重点项目,其中LNG城市燃气和工业用气项目,由建设厅牵头,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省计委、建设厅联合通知的要求,对照LNG的总体研究报告,进行认真检查,抓好城市管网建设。必须明确,LNG气价由省里审批,实行差别气价,城市小区管道的铺设要经过批准,不能把小区管道作为资源,进行垄断。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工作直接关系我省城镇化进程,省政府连续下发了三个文件,政策规定已基本齐全,希望各地加大推进力度,尽快取得突破。目前一些地方污水处理费偏低,无法满足管网建设和运行费用的需要,要尽快提高到0.5元/吨以上。房地产发展方面,当前重点要抓好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将研究出台促进我省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保持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良好势头。

同志们,建筑业改革任务和发展目标已经明确,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实现全省建筑业跨越式发展,努力开创建筑业发展新局面,为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