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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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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创新

20**年9月,**社区(街道)党工委挂牌成立,班子中新增加了行政派出机构、文教系统、“两新”组织、居民区等条线的四名委员。为充分发挥这些新进委员的作用,两年来,我们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抓手,努力为他们履职创造条件,提升党工委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核心领导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更新党工委议事规则,保障新进委员开好会

新进委员来自各社区单位,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条线,在形式上是兼职的党工委委员。为保障他们应享有的政治权利,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社区工作,我们从规范性文件着手,制订《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街道)党工委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补充修订了《**社区(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完善会议规则和体例,将党内民主置于科学的制度安排之中,使党工委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式化,保证了党工委会议的出席率,确保了新进委员的正常履职。

1、修订党工委会议议事内容。我们在议事的主要内容中增补了同社区工作相关的内容,特别是“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重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的研究和部署”。

2、建立提前告知制。在每次党委会前3-7日,我们将开会的时间、地点、需讨论决定的主要事项通知到各新进委员,有关材料也以书面形式及时送达,以便于他们充分了解情况,提高党委会质量和议事效率。

3、执行票决制。为保障党工委委员的民主权利,新进委员在党工委会议上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可选择以口头、举手、票决等形式进行表决。但对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等,一律实行票决,并当众开票、计票和公布票决结果。

4、实施会后通知制。新进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向党工委书记请假,征得同意。其意见书面反馈党工委办公室。但党工委会议召开后,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讨论的情况及决定的事项通知未参加会议的新进委员。新进委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开展工作。

5、建立议题提交制。新进委员经调查研究,以书面形式向党工委办公室提交议题。办公室备案后,转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讨论,给出明确意见,反馈新进委员,并按规定程序确定是否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如我街道部分社工因市政府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而对现有的工资不高有意见。代表居民区的新进委员了解情况后,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调整居民区社工工资福利的建议方案”的议题,党工委采纳后,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建立指导员联络制度,保障新进委员知民情

社区(街道)实行定点划块,新进党工委委员与其他委员一样,作为各个块区的指导员,指导联络3个居民区联络点,听取社区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推进“三服务”活动的开展。

1、建立联系群众制度。新进委员每年参加社区(街道)党工委定期召开的两次党内外群众座谈会,通报工作,互通信息,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每年参加社区(街道)党工委召开的专题研究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有关会议,推动群团工作。他们每人都同1户贫困户结成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建立联络员配备制度。社区(街道)为每位新进委员配备机关联络员一名,每半个月至少到其代表条线联系一次,加强党工委同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服务指导有力。如新进委员胡雨芳,作为驻区单位党组织的代表,运用其在文教系统工作的优势,在机关联络员的协助下,积极推动学校资源向社区开放。机关联络员牵线搭桥,组织街道群文科以及学校代表到居民区召开资源开放听证会,获得很好反响。首批14所学校的运动场、体育馆和图书室等设施开放近一年多来,累计已有2万余人次参加了各种活动。

3、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新进委员不仅参与指导街道、居委的有关工作,而且他所代表的条线工作也要定期向社区(街道)党工委通报,代表行政派出机构党组织的新进委员还定期向党工委汇报所在单位的工作。如原**新村派出所所长、代表行政派出机构的新进委员张海忠,不仅按时向党工委通报每月社区各类案件的发案数,还会同街道综治部门研究案情,分析原因,预测走势,努力把控发案工作做早、做实、做细,实现了社区发案数连续三年的持续下降。

三、调整递补人产生程序,保障新进委员代表性

新进委员履职近两年来,为社区建设贡献了很大的心血和智慧。但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有的单位调动、有的办公迁址、有的工作退休,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为确保社区(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的稳定,我们对新进委员的递补方式进行了创新探索,在确保新进委员代表性的前提下,对党工委委员递补人选的产生方式进行了调整。

1、总体原则基本不变。即新进委员的调整根据党章规定,按照社区(街道)党工委委员一般的程序予以调整补充。但对调整对象递补人选的产生予以特殊界定,即调整递补的新进委员候选人一般在原缺额条线中产生。

2、公开推荐产生初定人选。对缺额需要递补的新进委员,我们以条线为单位,召开公开推荐会。会上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填写无记名推荐票。统计后,党工委根据得票高低,集体讨论初定,产生新进委员递补初定人选,并向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推荐情况和初定的人选。

3、进行意见征询社会公示。经上级党委同意后,向新进委员递补人选所在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发出意见征询函。征得对方同意的函复意见后,对新进委员递补人选的情况在所属工作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投诉和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在年末考核时,新进委员还要将在自己单位述职的书面报告交社区(街道)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