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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任群众公认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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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任群众公认交流

《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注重选任政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在选人的问题上,要注意群众公论,要选人民公认的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怎样体现群众公认,我觉得有三个方面。

一、在用人导向上要突出群众公认。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大量的实干人才。要确保把人看准看真,最根本、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因为干部生活在群众中间,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决策对不对,办事实不实,效果好不好,群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只有老百姓真正拥护、赞成、高兴的事情,才能算实事,算实效,算政绩。只有任用了密切群众、能干事、出政绩的干部,大家就会见贤思齐,把心思用在联系群众上,把劲用在工作上,努力干好事业。

二、在政绩评价上要突出群众公认。突出群众公认,当前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特别是干部政策要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要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要让群众了解,干部的基本情况要让群众知晓,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运用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方法,尽可能地让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让群众评价干部的工作、判定干部的政绩。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真正把人看准、选准、用准。

三、在结果运用上要突出群众公认。要依据政绩考核结果使用干部,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者,支持实干者,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发展上有实绩的干部及时提拔到领导班子或重要岗位上来。特别是对那些长期扎根基层,勇挑重担,吃了苦、干了事、创了业、群众公认的干部,一定要高看一等、厚爱一层,及时提拔重用。要制定和完善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措施,对考核中群众反映差、政绩排名居后的干部,视不同情况进行批评诫勉、降职降级或调整工作岗位,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