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干部选用六原则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干部选用六原则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干部选用六原则

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六条原则。我们要把《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首先就要把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领会好、掌握好、坚持好。

一、把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坚持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干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西部大开发全方位推进、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更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和管理监督干部的科学机制,使我们选拔任用的干部,既是思想解放、锐意进取,熟悉现代经济管理、金融、外经贸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高素质领导人才,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带头人。我们必须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奋发有为、与时俱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贯彻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把好“入口”,严格标准,贯彻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党的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和核心内容,也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高度概括。《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为干部的德才标准赋予了时代内涵。我们要始终坚持把这些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做到以德量人,用干事的干部,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以能用人,用开拓型的干部,坚持用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以勤识人,用发展型的干部,坚持用事业心强、勤奋敬业的干部;以绩取人,用干练明白的干部,坚持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以廉择人,用勤政廉洁的干部,坚持既考察政绩,又考察廉政情况,用那些既干事又廉洁的干部。

三、扩大民主,加强监督,贯彻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我们要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为基本方向,充分运用好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办法,认真执行差额考察、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全面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把党的干部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位、条件公布给群众,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已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特别是对多数群众不拥护、不赞成、不满意的干部,绝不能提拔重用。政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集中体现和综合反映,也是考察和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坚持凭政绩用干部,就会激励大家一心一意干事业;凭关系用干部,就会有人到处钻营拉关系;凭票数用干部,就会有人不择手段拉“选票”;凭资历用干部,就会有人不思进取熬资历。所以,我们必须坚持重政绩、重实践、重公论的干部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一看是否得到群众公认,二看是否作出工作成绩,真正把那些勤于政事、绩效显著、为群众着想、替百姓办事的干部选上来。

四、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开阔选人视野,全方位、多角度、多途径地考察选拔干部,最大限度地减少选人用人上的失误。为此,必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特别要加强对干部能上能下等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制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办法,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纠正选人用人上的偏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注意防止和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少数人说了算,违内民主原则;另一种是搞无政府主义,违内集中统一原则。具体表现在有的不经过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指定拟任干部考察人选,有的对拟任干部人选没有进行组织考察,就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有的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没有经过充分讨论,由少数人拍板,搞临时动议等等。《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提供了科学严密的行为规范。现在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大对用人权特别是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力度,健全党委讨论干部的集体决策制度,使党委(党组)选人用人的权力严格约束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运行,真正做到,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反映民意;考察过程中,要准确评价干部;任免过程中,要真正体现领导集体,有效地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

六、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贯彻依法办事的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干部中的具体体现。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办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公示、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明政治、组织、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总之,各级党委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学好原则、用好原则、维护原则,把坚持原则落实到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中去,落实到用严格的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保证《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去,落实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中去,并以此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