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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党员教育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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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党员教育交流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工群体不断发展壮大,流动日益频繁,已成为我国社会结构中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并越来越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成为党建工作关注的重要领域。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以农民工党员队伍建设带动农民工队伍建设的基本前提,是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以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仍然是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党组织管理“缺位”、党员资源“流失”、党员作用“缺失”、农民工党员“断层”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分析原因,固然与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部分基层党组织认识不到位、党组织设置方式和运作模式不适应等因素有关,但究其根本,还在于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方法不灵活。一方面,大部分流动党员远离属地党组织,使流出地党组织“管不着、管不到、管不住”;另一方面,一部分党员缺少《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使流入地党组织“不愿管、没权管、管不好”,从而把农民工党员置于“两不管、两不找”、“形式管、实不管”的边缘地段。

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是一项全新的任务,必须从实际出发,以观念创新为前提,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模式探索为关键,以联合互动为保证,使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掌握主动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新局面。

创新观念,提高认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要深刻认识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转换视角,坚决摒弃四种错误的工作观念和方式:一是“软”,即一般号召多,缺乏过硬的措施;二是“难”,即有畏难情绪,工作上敷衍塞责,放任自流;三是“拦”,即有些党组织对农民工党员管理办法不多,担心管不住、管不好,就设关设卡,限制党员外出;四是“拒”,即一些地方认为本地本单位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已经很难,外来党员就更难管,因而对外来党员拒之门外。

要牢固树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新观念,以观念创新带动工作创新,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决打破地域、条块、所有制等方面的限制,严格按照党章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农民工群体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多方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流出地党组织要确立“不管外出党员是失职,管不好外出党员是不称职”的观念,主动了解掌握外出农民工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农民工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流入地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克服与我无关、无所作为、无关紧要、无能为力等消极情绪,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农民工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农民工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摸清底数,创建组织,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坚实的组织基础

摸员底数是建立党组织的基础,也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是要把党组织主动排查和党员主动登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两个方面积极性,逐步形成“党组织主动找党员,党员主动找党组织”的良好局面;二要是把党组织集中定期排查和建立党员登记备案制度结合起来,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域内农民工党员的数量变化、进驻时间、从事职业、联系方式、党费缴纳、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抓好信息储备,实现动态掌控。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农民工党员就业和居住的特点,改进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要按照“因地制宜、灵活设置、便于指导、有利管理”的原则,采用“支部建在工场”的新模式(“工场”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指农民工党员工作或生活的场所,如工厂、建筑工地、社区等)。科学合理地在农民工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做到应建必建、不留死角。

在组织形式上,根据组建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驻外党组织,其党员来源于一个地区,主要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组建,流入地党组织协助和配合。二是外来务工人员党组织,其党员可以来自不同的地区,以流入地党组织组建和管理为主,这类组织可分为三种情况:“自主单建”,即在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经营比较稳定的单位,单独建立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专门的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小区,实行集中居住式管理,并以该社区为基础建立党组织;“区域联建”,即对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经济社会组织,按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挂靠组建”,即在一些集贸市场等个体工商户中建立党组织或党小组,挂靠在工商、市场管理等部门或个体私营者协会党组织。

理顺关系,区别情况,探索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

提高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性,关键要理顺流入地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和农民工党组织的关系,逐步探索和建立符合实际、运行顺畅、行之有效的管理新机制。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有以下两种管理模式:一是双重管理,即按照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和有利于党员队伍建设、有利于党内资源整合、有利于体现党的先进性的原则,对成建制驻外党组织,实行流入地党组织和流出地党组织联建共管、以流入地党组织领导和管理为主。市、县(流出地)驻外地办事机构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并依托管理站对该农民工党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二是所属管理,即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模式。对于“自主单建”或“区域联建”的外来务工人员党组织,要按照隶属关系和便于操作的原则,由党组织所在地的上级党组织领导和管理;对于“挂靠组建”的党组织,由其所挂靠的部门或协会党组织领导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双向交流合作机制,形成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的良性互动和交流合作。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双向通报制度。流出地党组织要在党员外出一定时间内,将相关情况告知流入地党组织。流入地党组织要根据流出地党组织通报的情况及时建立党员信息库,并对其工作表现、生活情况、就业情况等定期反馈。二是建立双向联系制度。双方可采取电话交流、召开座谈会、发信函等多种形式,每季度至少交流一次,共同研究农民工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培训、维权服务等方面工作。三是建立双向考核制度。对农民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农民工党组织负责考察,双方相互沟通培养考察结果。

注重教育,强化服务,切实提高农民工党员素质

要把培养、发展优秀农民工入党作为党建工作的当务之急,认真调查研究,建立联系档案,及早发现苗子并重点培养;要积极探索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民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吸引农民工中的有志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要把提高农民工党员素质作为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把对农民工党员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列入工作日程,加大党员培训经费投入,经常组织农民工党员学习理论,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谋生本领。要将农民工党员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组织的重要任务来抓。

要逐步建立健全党组织关怀党员的制度和机制,将教育、管理寓于服务之中,通过提供帮困救助、法律援助、就业培训等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切实帮助农民工党员解决诸如拖欠工资、子女教育等实际困难,让党员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特别要注重发挥文化引导人、教育人、提高人、凝聚人的作用,明确农民所在单位或社区必须承担改善其文化生活的义务,将农民工文化生活状况的评价列入单位、社区的考核指标中,推进农民工文化生活改善的制度化、长效化。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为农民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必要的平台。可以开展为农民工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根据党员特长和现实需要,定岗位、定职责、定目标,充分发挥党员在推动单位发展、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可以在农民工群体中开展“双结对”活动,实行党员与务工能人结对,把务工能人培养成党员;务工能人与农民工结对,把农民工培养成务工能人。要将一批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农民工党员选拔到本地区、本单位农民工管理的岗位上来,通过农民工党员引导、团结、凝聚农民工,通过加强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带动整个农民工队伍的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