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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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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思考

这次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刚刚开过,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深入,粮食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3-*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经验,分析当前农村水利发展形势,研究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策措施,部署*4-*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出指示。9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又专门针对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关键措施,也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个有效举措。我们既要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又要正确引导,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应认真分析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建立新机制。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地推进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这次会议将全面落实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调整思路,完善措施,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出席今天会议的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农水工作的副厅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厅(局)的农水处长,部机关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会议还专门邀请了中农办、国家发改委的领导到会指导,同时特别邀请了新华社、人民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水利报社、中国农村水利水电杂志社和江西省新闻单位的同志。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和汪恕诚部长,对各位代表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各级领导、专家和新闻界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奋战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第一线的广大水利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

近几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江西省十分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路子,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投入机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江西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省政府领导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3-*4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展情况

去年入冬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在四川召开的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面上农水工程有了一定发展。

据各地上报的数字,*3年9月至*4年5月,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共投入资金约580亿元。其中各级政府投资310亿元,群众投资250亿元,比上年略有增长,但低于1999年最高水平。投入劳动工日47亿个,比上年减少12%。完成土石方7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7%。共修复水毁工程26万处,加固大中小型水库9870座,新建水库、塘坝、水窖等小微型水源工程91万处,新增蓄水能力11.6亿立方米,新增、改善灌溉面积64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870万亩,新增除涝面积125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15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万平方公里,解决和改善了约*0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问题。为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夺取今年农业丰收奠定了基础。

(二)重点工程进展顺利。

最近几年,国家对农村水利发展进行专项支持、重点建设,今年中央安排灌区节水改造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资金13亿元,其中60%安排在粮食主产区,可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970万亩,新增节水能力14亿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1亿公斤;下达农村饮水解困资金13亿元,可解决560万人的吃水困难,“十五”规划确定的5020万人的饮水解困任务将于今年提前完成;安排水库除险加固资金30亿元,用于第一批中央补助项目中剩余的42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安排财政资金2亿元,用于干旱丘陵山区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和小型灌排工程建设;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建设资金1.48亿元,专项用于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已在5个省(区)26个县顺利展开;水土保持、牧区水利、农村水电等其他工程建设也得到不同程度的加强。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基础保障。

(三)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了冬春连旱,东北西部部分地区发生了近年来最严重的春旱。4月中旬全国农作物受旱面积一度达到2.55亿亩,有796万农村人口、458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临时性饮水困难。7月中旬,受副热带高压影响,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少雨,我国东北西部、内蒙和新疆部分地区又发生较重的夏旱,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入汛以后,全国大范围降雨频繁出现,南北汛情同时发生,江河支流洪水量级大,长江、海河部分河段和珠江流域的西江等都发生了超警戒水位的洪水,云南怒江等国际河流发生了有历史资料以来的最大洪水。还有局部地区降雨强度大、来势猛,有些地方点雨量多年少见,导致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等灾害频繁发生。湖南、湖北、广西、云南、河南、浙江、四川、重庆等省区市部分地区受灾严重。

面对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抗灾工作。总书记、总理、曾庆红副主席、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在主汛期,曾庆红副主席、回良玉副总理还亲赴湖南、云南、广西等省区视察灾情,指导抗洪救灾工作。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各项“防、抢、撤”工作主动有序,确保了重要堤防和大中型水库的安全,有效地减少了人员伤亡,灾民得到妥善安置,防汛救灾工作成效显著。

在抗旱方面,春灌用水紧张期间,水利部汪恕诚部长等部领导亲自带队,组成7个工作组,分赴内蒙古、河北、黑龙江、吉林、山东、河南、湖南等粮食主产省(区),检查指导抗旱工作。中央及时下拨抗旱资金和物资。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部门未雨绸缪,完善预案,广辟水源,加强调度,保障了春耕生产的灌溉用水,保障了全国夏粮丰收。据国家统计局预测,今年全国夏粮总产为2021亿斤,比*3年增产97亿斤,增幅达4.8%。

去冬今春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些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取消“两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务院于*3年11月在四川成都召开了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近期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要求,强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处于新的发展阶段,不是不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而是对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不是不要农民出工出劳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而是要采取民主的办法,通过增加政府补贴的方式,引导农民继续增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会后,水利部及时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根据中央的精神,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迅速掀起了新一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农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咨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专门就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了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向中央建言献策,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地针对去年水旱灾害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注重实效,扎扎实实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安徽、河南、陕西等省重点开展水毁工程修复、河渠整治、泵站改造等工程建设,提高排涝能力;辽宁、黑龙江、江西、福建、湖南、广西等省(区)根据旱涝威胁并存的特点,大力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疏浚、灌区配套、小水库小塘坝建设等;河北、山西、四川、重庆、甘肃等省(市)加大水源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稳步推进完备的农田排灌体系、高标准村镇供水体系及农村水环境等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是正确引导,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受益农户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一方面利用尚未完全取消“两工”的时机,统一组织,合理使用;另一方面在“两工”已经取消的地区,实行“一事一议”,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省东台市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一事一议”,解决了村内沟渠清淤问题;对跨村跨乡的水利工程建设,实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主席团“议定制”,在县水利局或乡镇水利站拿出规划、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解决了村组一事一议所议不了、办不了的事情。江西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引导和保障群众顺利开展“一事一议”,包括“一事一议”与股份制结合,“一事一议”与相互帮扶结合等,使“一事一议”的议成率大大提高。山西、安徽、辽宁、河南、四川等省也都采取了各种措施,调动广大农民投入水利的积极性。

四是各类财政投入有所增加,起到了扶持和带动作用。今年,国家发改委调整投资结构,加大了对“六小工程”的投入。财政部增加了集雨节灌专项投资。地方相应加大了投资力度,明显增长的有上海?设立河道疏浚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县乡河道疏浚补助;四川省增加省级财政资金4000万元,专项用于面上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福建省追加财政资金4800万元,用于“六千”水利工程建设。

五是民营水利的发展作了有益补充。各地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办法,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既解决了工程管理问题,又增加了资金来源。*3年水利部出台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引导了各地改革工作的不断发展。截至*4年5月,全国已有23个省(市、区)出台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有755万处(占52%)小型水利工程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的改革,盘活资金120亿元。湖北省把民主谋水利、民营兴水利、民众干水利(简称“三民水利”)作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一条新路子,共置换资金6.2亿元,新增水利资产2.1亿元。湖南省通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共盘活水利资产10亿元,年增加效益3亿元。目前,改革力度大、民营水利发展快的省份,民间资金的投入量已达到或接近当年总投入的10%,成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益补充。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失修,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没有大的提高,近几年又有明显的滑坡,远远适应不了抗御水旱灾害的需要。今年各大江河在没有发生全流域大洪水的情况下,多处中小河流出现洪涝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春旱期间,一些地方一方面是干涸的稻田急需灌溉,另一方面却是由于农田水利工程失修等原因导致水库的水根本流不进农民的田,这说明不仅洪涝问题远未根本解决,而且抗旱问题更为严重。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投入不足,虽然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一些重点工程项目作了专项安排和支持,但不少地方配套资金“缺位”或不到位,面上的农田水利工程随着“两工”的逐步取消和部分已经取消,不少地方由于缺少了强有力的推动,基本上处于停滞或半停滞状态。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安全都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密切相关,全面客观地分析当前的形势及其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影响,对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认识问题,进一步做好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一)必须正确认识农村税费改革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关系。

农村税费改革是中央从巩固和加强农业、维护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针对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但是,自*0年开始试点以来,大多数地区感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难度大。一是过去面上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靠“两工”,取消“两工”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出现新的投入缺口。二是以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由当地政府组织和决策,取消“两工”后,公益建设实行“一事一议”,出工出资等事宜由农户自行决定,传统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方式不适应新的情况。三是一部分人对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准确,把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对立起来,把引导农民投工投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等同起来,有的地方甚至把合理计收水费也视作乱收费予以取消。特别是水利部门的一些人也对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形势下如何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认识模糊,信心不足。

应该看到,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而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具体措施,两者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农村税费改革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关系

第一,农村税费改革有利于促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增加各级政府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是落后地区、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农村和农民理应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面得到公共财政的支持。但长期以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主要依靠农民,各级财政投入很少或基本没有投入。相反,因不合理的投入机制、价格机制和各种税费,农村、农业和农民一直为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提供着大量的原始积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民集资和统一规定的“两工”后,为改变这些不合理的政策规定迈出了重要的一步。*0年农村税费改革文件规定:“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应从地方基本建设计划中安排资金。坚决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民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要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适当调整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结构,增加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这些规定,为增加各级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提供了政策依据,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步骤。从各地报送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来看,近几年来,财政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确实呈上升趋势,*0-*3年分别为223亿元、230亿元、242亿元和310亿元。

第二,农村税费改革有利于规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程序,避免“政绩工程”和盲目建设。过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项目、出工出钱等大多由政府决定,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决策和监督,随意性较大,加之重建轻管、重数量轻效益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盲目建设。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形式、投入方式在发生变化,从过去政府逐级下达计划、层层组织发动向政府宏观指导、群众“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转变。工程规划要讲究效益,干与不干、出多少工、投多少钱、办多少事等,要征求受益农户的意见,由群众来决策,接受群众的监督,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政绩工程”、效益低下工程,促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向规范化管理和重质量、重效益方面转变。

第三,农村税费改革有利于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当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遇到的问题比较突出,但不能把这些矛盾和问题都归咎于税费改革,更不能因此而否定改革。事实上,有些问题并不是税费改革本身带来的问题,只是在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本就存在的问题暴露得更为充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税费改革为促进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革提供了机遇。这一机遇的内涵是改革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机遇,从制度上保障和规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相信,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影响是暂时的,而积极意义将是长远的。只要我们正视困难,坚定信心,积极主动地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而不是消极被动地等待观望,无所作为,就一定能够战胜眼前的困难,开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局面。

(二)必须认清粮食安全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一次极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粮食安全是关系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讲:“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国一件头等重要的大事。”今年9月4日,国务院在内蒙古召开了全国粮食生产主产省座谈会,经过分析,大家一致的看法是,近年来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仅为9000亿斤左右,较过去下降了500亿斤。今年中央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粮食生产的政策,加上价格的拉动和较为有利的天气等因素,今年粮食总产量有望达到10000亿斤,但这仅是恢复性增长,不能过于乐观。根据专家预测,“十一五”末,我国粮食需求将达到11400亿斤,供需矛盾更大,必须建立保障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

实践证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途径。近几年,我国粮食连年减产,除耕地减少和种粮比较效益差、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外,主要原因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滞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在当前中央“一降三补”政策开始发挥效应,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的情况下,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因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粮食安全问题,除应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外,主要应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旱涝保收面积,提高现有耕地的产出率。这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最关键的措施。目前,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我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状的基本判断以及对二者相互关系的认识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特别是今年以来,、曾培炎、回良玉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出重要批示,这说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又将呈现新的发展机遇。

同时应该看到的是,解决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我国大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有必要重新审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思路与投资政策,特别要处理好发展大中型工程与小微型工程的关系,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的关系,新建工程与改造现有工程的关系,建设高标准农田与建设旱涝保收田的关系,点上与面上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等,通过对有限水资源、有限投入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根据对以上两个方面新形势、新情况的分析,当前急需从政策措施上进一步研究并在实践中落实好以下几个问题:

关于切实??本建设、应该投入多少、投入的重点和管理方式等,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公益性很强,理应得到政府的扶持。从实践上来说,以农业灌溉为例,其主要受益者是政府和农民。政府通过农业灌溉增加农业产出,保障城市和社会的粮食供应和安全,稳定了大局,推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民则通过灌溉,发展稳产高产农业,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政府应该是农业灌溉的投资者,农民应该是农业灌溉投入的积极参与者。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主要靠农民投劳和集资解决,不仅农民负担重,而且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差,发展滞后,严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增加政府的投入。近几年,中央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也增加了投入,但总的来说,政府投入的比例仍然很低。

当前,政府增加投资意义尤其重大。一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公益性特点决定其必须纳入政府的公共财政框架;二是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需要;三是扶持和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自愿地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需要;四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要求,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要从多方面阐明增加政府投入,特别是增加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专项投入,并逐步通过政策、法律等形式固定下来。同时要进一步研究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包括资金投向、建设内容、补助标准、管理方式等,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资金的扶持、引导和带动作用。

关于充分发挥受益农户的积极性问题。首先应该明确,我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需求巨大,而各级政府财力有限,没有广大受益农户的投入,完全由政府投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做到,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正如总理在今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所说,“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如果农民不用自己的双手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光靠国家包不了,也办不好,还得在广大农民中提倡艰苦奋斗。”其次,要研究和完善发挥受益农户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后,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办法是,村内工程按照“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跨村跨乡工程,有的地方借鉴“一事一议”的做法,实行“一渠一议”、“一河一议”、“一库一议”、“一圩一议”;有的由县、乡政府提出建设方案,在充分征求受益区各方意见,特别是征求受益农户意见的基础上,由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的按照工程的受益范围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由用水合作组织负责农民出工出资事宜。需要在继续坚持这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保障操作的规范性、透明度等方面不断完善。再次,要抓落实。目前一方面是缺乏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有些好的政策措施又没有及时落实,好的经验没有及时推广。各级水利部门要把落实好的政策和推广成功经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具体指导,不能停留在一般性号召上。通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措施,保障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能够在工作中得到落实。

关于推进民营水利发展问题。发展民营水利是水利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解决水利投资严重不足,落实责任主体,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地结合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在积极拓宽水利投资渠道,利用民间资本发展民营水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民营领域已经涉及水电、供水、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各个方面,工程规模已由小型工程发展到大中型工程,工程性质既有经营性,也有公益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民间资本为盘活水利存量资产,加快水利发展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就全国而言,就水利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来说,民营水利发展还不快,所占比例仍然很小。主要问题是总结经验不够,改革力度不大,政策不完善,推广措施不得力,迫切需要加大水利改革力度,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促进民营水利更快更健康地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强民营水利的市场准入规则和机制的研究,既要引导,又要规范;既要保护,又要管理;既要放开一些领域让其开发,又要防止掠夺性经营。

三、*4-*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重点

面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4-*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必须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而大力开展。所谓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要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标准大为提高,并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增加农业发展空间;同时通过发展节水农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一句话,要达到农业发展,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由于各地的条件不同,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确定工作重点。西部地区要围绕改善基本生产条件和生存环境,搞好生态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建设抗旱水源、牧区水利、人畜饮水、水土保持、小水电代燃料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建立退耕还林、退耕还牧、退牧还草的水利保障体系;中部地区要围绕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优势产业带建设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重点搞好以节水为中心的灌区改造,提高农田排涝标准,建设功能完备的农田水利体系;东部地区和大城市郊区要围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乡镇企业发展、出口创汇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的发展,建设现代化的农田灌排体系、高标准的农村供水体系和优美的农村水环境体系。从全国来说,要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解决抗旱水源为重点,抓紧修复水毁工程。

干旱缺水是我国大部分地区面临的突出矛盾,即使是象今年这样气候较好的年份,局部旱灾仍然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影响。因此,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干旱缺水问题,始终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认真分析干旱缺水的严峻形势,早布置早动手,发动群众利用秋冬开展抗旱水源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增强抗旱能力。对现有小水库、小塘坝、小水池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整修配套、除险加固,增加蓄水能力。对老化失修的机井、泵站和灌溉设施要抓紧修复改造,恢复抗旱能力。有条件的地方要新建一些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集雨工程,不断提高抗旱能力。要加强水源工程管理,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调度、优化配置、高效利用,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我国地域辽阔,洪涝灾害频繁,每年都有一定的水毁工程需要修复。虽然今年我国的水毁工程主要是泥石流、滑坡等山地灾害和中小河流的洪水造成的,对全国影响不大,但对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仍然相当严重。各地要把修复水毁工程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任务列入规划,优先安排资金,抓紧施工,尽早保质保量地完成。需要强调的是,在规划修复水毁工程尤其是防洪工程时,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既要治水又要注意规范人类自身活动,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要防洪又要给洪水以出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大力发展节水灌溉。

我国的灌区面临灌溉用水严重短缺、工程设施配套率低和老化失修、灌溉管理粗放、灌溉用水效率低等问题,已严重影响我国粮食生产及农业经济的发展。每年因旱减产粮食约300亿公斤。所以,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4年国家节水灌溉资金计划已经下达,各地要抓紧组织实施。要按照《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要以项目建设为契机,积极引导农民开展田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护,充分发挥灌区的整体效益。

*5年,节水灌溉要紧紧围绕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来开展工作。申请国务院批复《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发展规划》、《全国农业节水发展纲要》,将节水灌溉工作持之以恒地常抓不懈。争取尽快实施《加快灌区建设保障粮食安全近期重点建设规划》,重点加强粮食主产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基本遏制灌区粮食产量下滑趋势。在保证灌区节水改造持续稳步发展的同时,全面推行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包括以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为主的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水价改革、水费计收机制改革和灌区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为灌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为了进一步加强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管理,*5年计划对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客观地评价灌区的投入产出,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促进灌区发挥更好的效益,以满足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三)全面完成“十五”饮水解困规划,做好启动饮水安全工程的准备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村饮水解困工作。从*0年到*3年共安排了85亿元资金,加上地方政府匹配和农民自筹,解决了中西部5000多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困难,其中包括370多万人饮用水氟砷含量超标的问题。今年国家仍然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作为重点列入中央国债投资计划,第一批国债资金计划已经下达。为全面了解四年来各地农村饮水解困项目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把农民最关心的这件实事办好,今年8月水利部组织了23个小组100多名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村饮水解困项目进行了检查和评估。结果表明,农民对饮水解困??,检查评估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方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一些工程还没有建立能够保证工程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农民对水价及水费的收支透明度不高还有意见。对于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承诺的资金一定要兑现。对于建后管理问题,去年在河北沧州开会时,我就反复强调过。水利部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根据水利部意见制定了本省区管理办法。今年底前,所有新建饮水工程都要建立能够保证工程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水利部将对此进行专项检查。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近几年,中央和地方安排资金建设饮水工程,重点是解决中西部严重缺水地区农民的吃水困难问题,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工业污染、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以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据卫生部门和水利部门初步调查,全国饮水不安全人数有3亿多人。农村饮水安全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历史任务。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饮水问题十分关心,去年以来总书记连续做出重要批示:“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要增强紧迫感,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提出解决方案,认真加以落实,使群众能喝上‘放心水’”。因此,在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基础上,需要不失时机地把工作重点转向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以人为本,把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同时也要认识到,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扎扎实实地摸清本地区农村饮水安全的情况,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正在制定《*4—*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初步计划用三年时间解决240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规划打算解决600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基本解决我国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今年底,我们还将召开农村饮水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四)切实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

1998年以来,中央已总计安排资金158亿元,用于补助地方1*多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目前第一批项目中央补助投资计划即将安排完毕,项目实施总体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尽快解决这些问题,保证第一批项目圆满完成和第二批项目的顺利实施,今年9月,水利部在北京举行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补助项目责任书签字仪式,从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建后管理等十个方面,明确了水利部和各省区市政府的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水利部门要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大前期工作投入,保证合理的工作周期,严把审查审批关,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二是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四是在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做好水库管理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使除险加固与体制改革相互促进,同步进行。

(五)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生态自我修复工作。要认真分析研究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特点,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改进方法,在抓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作的同时,抓紧编制生态修复规划,制定配套法规和政策,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对淤地坝、东北黑土地保护、珠江上游治理三个新上项目,要规范前期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对原有项目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建设与管理的工作力度。所有国家重点工程,都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资金安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三是搞好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建设。要通过示范区建设,有效整合现有的治理成果,包括治理思路、建设模式、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防治水平。

(六)继续抓好牧区水利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试点。

牧区水利是草原生态建设和发展牧区经济的重要基础,发展牧区水利是实现“小建设,大保护”和促进牧民增收的有效措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是山区的生态保护工程,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山区开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上述两项工程*3年被列为水利部新的“亮点”工程,先后完成了各自的规划,并通过试点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要继续做好试点工作,选点一定要有代表性,要考虑以后的推广价值。试点内容不仅要包括工程建设,还要包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真正起到试点的作用。

(七)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步伐。

中小河流是防洪排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洪保安和提高农田排涝标准,保障农业生产具有重要作用。中小河道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化,中小河道多数没有得到治理,大部分河道淤积严重,引排标准降低,已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区域防洪能力,并加速了水生态环境的恶化,已成为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防洪排涝标准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近几年,一些地方通过政府扶持和引导,发动群众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继*省实施“碧水工程”、浙江省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后,福建省今年又开始实施了“千公里河道清水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不仅提高了河道防洪排涝能力,而且改善了水生态环境,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各地要借鉴他们的做法,搞好规划,增加投入,加快中小河道治理步伐。要学习一些地方把河道治理与环境整治结合起来的经验,在注重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的同时,充分考虑水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达到人水和谐。

(八)高度重视面上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广量大,能够列入国家扶持的重点项目毕竟是少数,多数属于面上工程,包括大中型灌区的田间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等。这些工程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具有更为直接的作用。多年来,由于政府投入很少或基本没有投入,工程建设与维护主要靠受益区农民投工投劳,工程不配套、建设标准低、老化失修严重等问题十分突出。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影响最大的也是这些工程,主要是投入投劳大为减少。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成为一句空话,保证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也不可能实现。因此,要高度重视面上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采取“一事一议”、以奖代补、扶持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调动受益农户和其他社会各界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确保这一部分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两工”基本取消,财政扶持政策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不致出现大的滑坡。

目前国家支农资金渠道较多,为了有利于农业综合开发、扶贫、以工代赈等资金更多更好地用于水利建设,并保证切实解决生产实际中急待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通过规划来引导项目资金的投向和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山西省灵石县编制县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由县人大审议通过并监督实施,各部门按照规划统筹安排工程项目,各类资金集中捆绑使用,既扩大了资金来源,又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效果。这种做法值得各地学习与借鉴。

做好面上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必须有一支过硬的基层水利服务队伍。多年来,乡镇水利站在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组织发动群众、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及工程建后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乡镇水利站出现了很多困难,有的甚至面临生存的危机,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关系。基层水利人员,要转变观念,在搞好服务的同时,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按照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积极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乡镇水利站问题的妥善解决创造条件。

同志们,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对加强各级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有效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时代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要求,研究和把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与工作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们坚信,有中央领导同志的关心和重视,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只要我们继续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与时俱进,扎实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够抓住机遇,战胜困难,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