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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就必须立足特殊市情,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这篇大文章,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拓宽农民转移创业的空间,真正突破制约统筹城乡发展的瓶颈,率先走出一条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
政策出新引导土地合理流转
政策是关键。出台土地流转政策,既要把握大局,又要从实际出发;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大胆探索;既要明确方向,又要措施得当。
一要出台土地流转使用新政策,拓展土地流转空间。在确保用地指标在全市范围内平衡的前提下,采取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的办法,统筹、有偿调配使用新增耕地指标。对规模经营达到一定面积的,允许业主占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作为加工和管理用房。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流转,可以参与除商品房开发以外的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业等建设项目。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政策,采取农村宅基地置换方式,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二要出台农业规模经营扶持新政策,凸现土地流转优势。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实行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等惠农支农项目资金重点向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倾斜。加大金融信贷扶持力度,对农业经营大户给予贷款金额、利率及办理手续等方面的优惠和方便;建立完善农村担保体系,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大户,优先纳入贷款担保范畴。加强服务和指导,建立自上而下的网络状、多功能的服务体系,为农业经营大户及时提供生产技术和产销信息。
三要出台农村社会保障新政策,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存度”。研究制定鼓励农民进城定居后参加城镇社会基本保险的政策措施和“土地换社保”的实施办法。实行转岗就业培训重点向流转土地农民倾斜,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给流转土地的农民。
机制创新保障土地有序流转
机制是保障。建立机制,既要勇于“破”,又要敢于“立”;既要抓住关键环节,又要带动全局推进;既要发挥市场的基础配置作用,又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一要着力土地流转机制创新。这是通过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流转的客观要求。要大力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起土地流转双方联系的平台;建立土地资产评估机制,科学评定土地价值;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公开机制,构建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及时土地流转信息,增加土地流转的透明度;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依法调处土地流转中出现的争议与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要着力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创新。这是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流转的现实要求。要制定土地利用与流转的长远规划,做好土地的集中连片和整理工作,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条件;健全农户自愿签订流转合同、村级组织审核同意、镇级流转服务组织批准并依法鉴定三个环节办理流转手续的机制;建立土地流转申请、登记、备案制度,严格土地流转申请、登记、备案程序;完善土地托管制度,统一托管土地,杜绝土地撂荒现象;创新土地使用监督制度,对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防止质量退化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法律和政策服务,组织合同签订和监督合同的履行。
三要着力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创新。这是规避市场风险,促进土地流转的必然要求。要建立农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对气象、畜禽疫病、农作物病虫害、市场信息的预测预报力度,提高规模经营防灾减灾的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信息中心、农技推广基金会在普及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中的作用,防范现代农业中的技术风险;革新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范围,免征农业保险业务的部分税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养殖业的保险业务实行适度补贴;建立土地复耕保障基金,基金规模根据流转土地复耕所需资金标准确定,由政府与业主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模式求新加快土地规模流转
模式是路径。创新模式、拓宽路子,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善于引导农民,使之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既要汲取群众智慧,又要善于对群众的经验进行总结升华,寻找更大的突破。
一要大力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入股新模式。按照股份制的原则,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份,采取“土地保底租金+按股分红”或“无土地保底租金+保护价收购农产品+按股分红”等形式,委托给具有资金、技术资源的合作社或公司经营。合作社或公司将集中的资金和土地统一进行管理和开发,并以合同形式加以确认,实现土地规模开发、集约经营。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既可以做农业工人领取工资,又可以作为股东按股分红,实现了农民和业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二要大力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出租新模式。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农民以租赁合同的方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业主进行规模化经营,农民按合同收取租金,业主在经营活动中优先安排流转农民务工。农民不但可以通过出租土地获取收益,还可以通过在土地上务工获取劳务收入。
三要大力推行集体建设用地集中统一开发新模式。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出租等方式进行流转,由业主负责整体打造,进行规模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