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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全省国税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税务工作宗旨,推进和谐国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理视察基层税务机关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税收工作部署,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推进和谐国税、税收强省、法治税务建设,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当好全国税收工作的排头兵,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严把税收收入质量关,推进税收强省建设
(一)严格遵循组织收入原则。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初步安排我省国税系统直接税收收入计划(不含免抵调库)2300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实际数增长12.5%,增加257亿元。继续遵循组织收入原则,及时落实任务,抓紧、抓早、抓实组织收入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加强税源监管,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管理,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化,在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加强收入监控,确保国家税款及时、安全入库,在过程上把好质量关。着力抓好联网缴税改革,统筹全省财税库行计算机联网运行工作,将汕头、惠州、河源、肇庆、云浮、茂名、韶关等市纳入推广应用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加快粤东、粤西、山区推广进度,选择1-2个市进行全国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推广试点。加强税收深度分析,完善省、市、县和分局四级税收分析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税源分析职责和重点。深化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关系的宏观分析,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探索建立税收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三)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后的政策宣传及实施准备工作。进一步用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民政福利企业、下岗再就业和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二、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四)强化依法行政。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税务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完善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与会签管理规定,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健全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监督。建立税收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对税收政策法规执行及时跟踪问效、反馈评估。
(六)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查处涉税金额大、作案手段恶劣、对社会税收秩序影响严重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四小票”涉税违法和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同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偷逃企业所得税问题,对长期亏损、微利经营、跳跃式盈亏的企业和跨国跨地区经营、国内连锁经营以及汇总缴纳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印制倒卖假发票、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七)巩固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整治成果。抓好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统筹合并检查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认真开展区域税收整治行动,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抓好茂名国税系统内部整改工作。
(八)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以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以“五五”普法为着力点,以**国税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抓好税收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打造税收宣传精品,加大在主要媒体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两化”管理
(九)加强各税种管理。继续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强化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管理,抓好防伪税控系统运行管理,密切关注“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增值税抵扣凭证采集、汇总及稽核结果的审核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认真落实好消费税政策,强化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及时掌握管辖企业的变动情况,加强新登记设立企业的所得税管理。抓好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应用和电子申报软件的推广。做好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加强汇算清缴后的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加强所得税减免和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加强特殊行业和核定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研究制定特殊行业管理办法,完善核定征收审批事项管理办法。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工作力度,适当选择重点企业进行联合审计,深入开展反避税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和预约定价谈签,做好税收协定特别是内地与港澳税收安排的执行工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协定服务。
(十)强化出口货物税收管理。加强征、退税衔接,切实解决“就单审单,重审核轻管理”的问题。协调理顺退税与流转、征管、信息、稽查、计统等部门在出口货物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整合征、退税管理资源,全面堵塞管理漏洞。
(十一)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全面完成税务登记证件换发工作,完善纳税人户籍管理。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逐步推行个体工商户电脑定税软件。组织开展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普通发票管理制度,推行普通发票有奖管理,加强全省普通发票的集中印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纳税人自行开发的计算机开票软件审批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实施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深入开展国地税之间、税务与财政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地方党政及工商、银行、海关、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十二)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范围,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与税收管理员相关的监督制约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将税收管理员工作内容、标准和结果纳入信息化管理。
(十三)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综合评估与专业评估协调机制,完善纳税评估工作制度,细化评估指标体系,有效实施数据信息采集,积极探索纳税评估人机结合的协调机制。开展分级分类评估,加强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突出纳税评估综合效能。
(十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阳光办税”。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和管理,统一全系统办税服务厅标识,健全办税服务厅运作机制,实现办税服务厅外观形象、服务内容、业务流程、职责要求的“四统一”,开展达标评优活动。积极推进前台办税“一站式”,后台管理“一户式”,咨询服务“开放式”。完善和拓展服务载体,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和缴税方式,稳步推进同城办税。进一步加强国税门户网站建设,努力把**国税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税收宣传的第一传媒、办税服务的第一窗口、税务管理的第一阵地”。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管理并依法支持其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
四、加强数据应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
(十五)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完善数据管理,建立并完善数据选题分析、报表应用、数据、反馈等相关制度,严把数据的入口、应用、维护和考核“四关”。按照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的要求,管好用好税收征管数据信息,提高数据分析应用效果。
(十六)优化拓展信息系统功能。拓展CTAIS系统各项功能,提高信息化建设整体效益。优化国税信息门户功能,继续推广应用网上办税业务功能,充分融合信息资源和业务模式,建设全省统一接入、集中管理的一体化平台。抓好防伪税控系统省级集中工作,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的修改升级工作。全面完成交叉稽核三级向两级转换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全省推广应用。切实做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新版软件的全面推广工作。抓好出口退税、税务审计、车购税管理等应用系统省级集中工作。
(十七)做好金税三期准备工作。完成金税三期建设调研和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完善数据省级集中工作,拓展、升级现有网络系统,配合总局搞好全系统网络建设。
(十八)加强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建立运维机制,认真做好省级集中平台的安全运维工作,构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集中管理的运行维护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软件运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
五、加强国税机关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
(十九)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机关工作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岗责体系。积极稳妥推广税收行政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文管理,加强会议管理,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抓早、抓好信访办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全省国税系统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后勤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安全措施,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科学化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节约型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实行项目管理,实施科研精品战略。
(二十)努力促进内部和谐。加强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各级国税机关上下级之间、领导干部之间、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上级机关制定措施时,要认真调研,听取下级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下级机关要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机制、构建网络、畅通渠道、充实内容、完善制度,全面实施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化和经常化。
(二十二)做好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改革部门预算分配机制,探索定员定额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预算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到年底将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严格基建项目的立项、开工和项目库的管理,加大在建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和日常财务工作监督检查,推进“阳光财务”和依法理财。推广应用总局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
六、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从严治队
(二十三)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理视察**国税基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单位和优秀国税工作者评选活动,对获得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组织检查。加强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二十四)大力建设税务文化。深化对税务文化的认识,大力弘扬**国税精神,挖掘**国税文化底蕴,开展丰富多彩、怡情益智的文化活动,发挥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和辐射功能。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成立书法等文体组织,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培育和宣传一批文化建设典型。
(二十五)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团结协调,增强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一把手”工作报告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深入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文件,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加强后备干部管理,选好、配好各级领导干部。
(二十六)营造和谐奋进的人事人才工作环境。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及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等,顺利完成公务员登记、职务级别认定、工资套改、规范津贴补贴等工作任务。构建符合**国税实际的公务员分类管理、能级激励和绩效考核机制。抓好人事档案的审核。做好人才的动态管理,着力“盘活存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加强对已结业高层次人才的跟踪管理和后续培养,逐步建立起各类国税人才库,做到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造就一批业务精湛的国际税收管理、法律、计算机、文秘等专业人才队伍。从源头上确保人才质量,把有限的编制用在急需岗位专业人才的补充上、用在征管一线上。推广应用中国税务人事管理系统。
(二十七)有效开展干部培训。力争总局、省局组织的“六员”统一考试全员达标,逐步实现标兵、能手级的业务骨干达到在岗人员的30%以上。加快对高层次、高技能专业人才的培养,举办高层次法律人才培训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继续抓好学历教育。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培训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师资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实施系统内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加快全省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水平。
(二十八)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解落实惩防体系的各项任务。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加强巡视工作。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建立目标统一、运转顺畅的监督协作机制。坚持以领导干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以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为主要内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工作,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尊廉、崇廉、守廉的长效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打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大力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省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执法监察,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完善“一书一卡”制度,积极参加地方政府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活动,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