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国税稽查提高发言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国税稽查提高发言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国税稽查提高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稽查工作会议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7年全省稽查工作;深入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明确新时期稽查工作的总要求;研究部署**8年稽查工作任务。省局十分重视这次会议,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恒同志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7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过去一年,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确立的"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发挥三大职能、强化四种意识、狠抓五项建设、努力实现六个新突破"的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在查办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加强稽查系统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为我省税收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取得新成效

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7年,我省国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开展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业、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等3个行业专项检查。全省共检查企业8083户,查结企业6730户,查补收入65873万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5990万元,调减亏损企业申报亏损额7480万元。根据总局稽查局工作部署,5月开始对中国银行**分行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20771万元,辅导企业自查自纠补缴税款15979万元。3月至9月,对全省范围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异常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03户,发现有问题的发票3433份,共查补税款3094万元,7户企业移送司法机关。

积极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全省国税稽查部门把查大案、办要案、严执法作为基本工作要求,努力排除案件查处过程中的各种干扰,克服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各种困难和压力,不断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重点检查和深入查处,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全年立案查处案件3491件,上年结转案件825件,查结案件3704件,其中查补税额100万元以上的152件。全年查补收入成效突出的有广州、深圳、中山等地,查补数额继续保持在高位。茂名、阳江、河源、云浮等地则呈较大增幅。

结合实际实施专项整治。根据查处涉税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各地将一些与重大案件密切关联,案件发案率明显偏高,税收违法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列为重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潮州市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开展了外贸出口秩序专项整治,从货物存放启运检查、密切监控"走柜"现象和重点查处出口异常企业等三方面开展行动。清理出84户"走柜"企业,涉及业务372笔,重点检查企业5户,对另外79户进行全面辅导自查,共计补税罚款113.8万元,有效遏制了出口产品"走柜"现象,促进了潮州市外贸出口秩序的不断好转。湛江市局开展了全市汽车销售业和霞山区粮食加工业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6户,补税罚款65万元,促进了重点地区和行业税收管理。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一是与公安等部门合作开展"安税行动"。省国税局与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安税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发票以及利用手机和互联网散布发票违法信息等行为。共破获制售假发票案件1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捣毁印制假发票窝点4个,缴获制假机器17台,缴获各类假发票49万多份;捣毁涉税违法短信息犯罪窝点11个,缴获网络传真群发、手机群发等设备48台;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涉税违法信息行为的发生。二是依法处理抗税暴力事件。

(二)稽查管理实现了新突破

完善稽查工作制度。省局稽查局进一步完善了《**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考核办法》,以完善稽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促进队伍管理为目标,对考核内容进行全面细化,重点突出办案质量、税收专项检查、上级交办督办案查处、综合文字材料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广州市局稽查局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7年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案件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检查证据处理操作指引》等系列办法和制度,为提升稽查工作质效打好制度基础。江门市局稽查局建立了案例分析工作制度,要求各县(区)市要上报不少于2个的重大案例分析或行业检查情况分析材料,并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云浮市局稽查局进一步修订稽查岗责体系,整合稽查业务流程,制定了《云浮市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流程》,初步实现稽查工作标准化、管理科学化。汕头市局稽查局制定了《汕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案件执法责任制度》,对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开展全程监督和系统考核,具体规定责任追究部门和追究程序。肇庆市局稽查局尝试"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制定了《稽查信息反馈制度》,明确规定稽查信息反馈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反馈程序等。

改进稽查工作方法。中山、云浮、潮州等市局稽查局在税务稽查办案采取新方法、新手段,案件查处得到有效突破。一是现场查帐、现场询问取证。如对某灯饰电器生产企业实施税务检查时,对调取的企业帐册资料现场查阅,审核比对,对重要资料、线索归集分类,根据线索和相关证据现场询问企业有关人员,防止被询问人相互串供,迅速有效地固定重要证据,为案件后续的顺利查处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利用权威机构鉴定,摆脱"就账查账"限制。如对生产风扇的某电器企业检查发现,该企业申报抵扣进项原材料中,聚苯乙烯所占比重较大。为取得有力证据,检查人员将企业风扇配件送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作成分检测,证明其主成分是聚丙烯,而不含聚苯乙烯。以此为突破,最终证实该公司存在不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违法事实。三是借助能耗计算,运用投入产出分析寻找突破口。如对水泥行业专项检查中,检查人员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物耗为突破,以水、电等能耗为切入,通过在金税工程和供电部门采集的耗用电量,计算水泥生产企业投入产出比例和销售经营状况,核定水泥生产数量,准确测算水泥的实际销售情况,为进一步调查取证提供科学依据。

创新稽查工作机制。为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提高案件查处质效、解决案件移送困难等问题,全省稽查系统积极加强横向协作,不断摸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珠海市局稽查局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将全年《查处涉嫌犯罪案件通报表》报送市检察院备案。中山、广州等市局稽查局实行税警、税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地税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通过定期通报案件查处情况,认真开展涉税业务研讨,进一步理顺工作衔接机制,规范涉税案件移送机制。针对稽查工作疑难问题,广州市局稽查局开通了"稽查疑难问题专用邮箱",及时解决日常稽查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一年来,市局稽查局回复了30多条基层单位提出的疑难问题,通过筛选整理,下发了一批疑难问题解答意见,为逐步建立执法统一性管理机制作出有益的尝试。

(三)稽查信息化建设有了新进展

针对我省CTAIS系统全面上线,省局稽查局以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为试点,研究和制定详细的业务需求,完善数据应用系统有关稽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功能。广州市局稽查局于**7年4月正式启动了稽查系列数据应用系统推广工作,初步实现了对全系统稽查案件办理进度、处理结果的监控,为实现稽查过程监控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数据应用系统新建了"稽查选案"分析主题,设置了进销项税额比较、销售税金负担率等分析报表,稽查人员可对连续三个月进项减去销项税额大于零的纳税户以及税负率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率纳税户进行选案分析。

协查信息管理系统3.0版于**7年3月8日顺利升级,全省各级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继续保持网络畅通、运行平稳的良好态势,为各地案件异地协查提供了便捷的工具、实时的监控、自动的统计和快速的查询,累计回复率和累计按期回复率均为100%,查处有问题发票2824份,查补税款2034万元。

(四)队伍素质得到了新提高

全省各级稽查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稽查执法能力,全面加强稽查队伍建设。一是努力提高稽查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各级国税稽查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三服务一促进"活动,不断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及廉政建设。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后,省局稽查局组织培训,邀请北京大学教授对当前宏观形势进行宣讲,深化了对十七大精神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国税稽查干部的政治素养。二是不断完善稽查人才库建设。为适应稽查工作发展需要,省局对全省稽查人才库进行了更新。经各市推荐和省局审核,共有239名优秀人员进入全省稽查人才库。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锻炼。去年上半年,针对税收专项检查涉及的行业和汇总纳税企业的特点,省局组织了税收专项检查培训班,各市稽查局和所得税部门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下半年,省局又组织了全省稽查局长及业务骨干培训班,就企业所得税稽查业务、税务稽查查帐方法和技巧、税务稽查典型案例剖析与评析、协查系统业务、税务稽查相关法律知识和稽查风险防范等内容开展学习。全省稽查系统通过以案带训、专题讲座、实战练兵等方式,将脱产集训和岗位练兵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全体稽查人员业务素质,促进了稽查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认清形势,正视问题,牢牢把握稽查工作总要求

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是做好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当前,我国正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做好税务稽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它不仅有利于形成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而且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税务稽查部门在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税收秩序得到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但种种迹象表明,稽查工作所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挑战越来越大。首先,各种涉税违法活动仍处于多发易发阶段,大要案还时有发生,依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任务依然繁重。这几年,税务稽查部门查处了大量的涉税违法案件,但同时举报的案件数量和逢查必补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居高不下,说明一方面打击偷骗税的违法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另方面也意味着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屡打不止,屡禁不绝,偷骗税与反偷骗税的斗争将长期存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次,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的难度越来越大。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违法犯罪呈现出集团化、网络化、智能化和跨地区流动的发展趋势,使涉税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再加上目前稽查科技手段和办案装备相对落后,税务稽查办案检查难、取证难、执行难的现象进一步加剧,案件查处的难度越来越大。第三,稽查工作面临的新挑战越来越多。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科技化趋势的日益显现,经济税源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数量越来越庞大,纳税人的跨国跨地区经营越来越频繁,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越来越普遍,给税务稽查工作都带来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稽查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挑战。

面对新任务、新挑战、新要求,税务稽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然而,与形势发展要求和全国其他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国税稽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发生偏差。一些地方对新时期稽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如有的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对立起来,认为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会影响到社会和谐;有的认为当前税收执法风险较大,强化税务稽查工作会暴露税收征管中的问题,不利于防范和规避税收执法风险;还有的则认为强调突出加强税收管理就必须弱化税务稽查,等等,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削减稽查人员,减少办案数量,弱化税务稽查的现象,致使一些地区稽查力量严重不足,查补收入锐减,稽查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执法力度尚需加大。三是工作绩效有待提高。四是地区发展仍不平衡。五是队伍素质还不适应。近几年全省稽查队伍的人数有所下降,稽查人员占税务人员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稽查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部分地区相当突出。六是创新意识亟待增强。一些地方怕担风险,安于现状,工作等上级布置,办案靠老的经验,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创新不够,办法不多,工作难以突破。

深刻剖析当前全省国税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不是妄自菲薄,自我否定,抹杀稽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而是为了使全省国税稽查部门在成绩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稽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永不懈怠,永不停止,促使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争当全国税务稽查系统的排头兵。

根据当前国税稽查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8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去年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发挥"三大职能",强化"四种意识",狠抓"五项建设",努力实现"六个新突破"的基本思路,突出抓好"执法型、绩效型、专家型、创新型和学习型"稽查建设,全面提高稽查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为推动全省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建设"五型"稽查是全省国税稽查部门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奋斗目标。"五型"稽查的基本内涵是:

所谓"执法型"稽查,就是要以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以依法打击偷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和暴力抗税为主要职能,着力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努力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就是要转变稽查工作基本思路,既不能象过去那样,只要完成了收入任务就有案不查,也不能为了完成收入目标而随意执法。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税务稽查职能,不断增强税务稽查执法能力,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绩效型"稽查,就是要树立稽查的成本效能观念,讲求投入产出。不仅要注重办案数量,而且要求办案质量,不但要保证一定时期查补收入规模相对稳定,而且要争取降低单位查补收入耗用的成本。即在耗费同样成本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办案、办大案、办要案,努力提高单位稽查成本的效能。防止"重案件数量、轻案件质量"的倾向,克服过去稽查工作绩效考核缺乏硬指标约束和不尽合理的弊端。要通过探索建立一套能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各地稽查工作绩效的考核办法,检验评价各地的稽查工作,实现稽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专家型"稽查,就是要按照切实有效履行稽查职能作用的要求,在努力实现稽查组织体制、稽查工作规范、稽查手段装备等高度专业化的基础上,造就一支热爱本职、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善于办案的稽查专家队伍。要进一步厘清稽查的职责范围,防止稽查工作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要形成以"专家型"为主体的高素质的稽查队伍结构。

"创新型"稽查,就是要紧紧围绕稽查工作的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改革的思维寻求稽查工作发展的新途径和新举措,以科学的态度创新稽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求实的精神不断强化稽查管理体制机制,以发展的要求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和有效经验,努力破除阻碍稽查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和体制机制问题,不断创新稽查工作,使稽查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动稽查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学习型"稽查,就是要牢固树立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现念,善于向书本和实践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总结工作经验,探索稽查规律。要建立健全学习激励机制,促使各级稽查部门和稽查人员成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团队。要加强稽查案例分析,交流稽查办案经验,提高稽查办案工作水平。

实现上述创建目标,必须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稽查工作。全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认识和把握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积极探索和掌握税务稽查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增强做好税务稽查工作的系统性、全局性、预见性和能动性。坚决摒弃各种不利于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发挥的错误认识,牢牢把握稽查工作主题,正确处理和协调稽查工作中的各种关系,努力做到务实与创新相济,执法与服务相融,治税与带队相长,推动国税稽查事业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是必须着力提高稽查工作的绩效。各级稽查部门要增强绩效观念,形成办大案、办要案的意识,改变目前全省稽查绩效相对落后的局面。要以这次调整和规范市县两级税务稽查机构设置为契机,加大"一级稽查"体制的推进力度,优化稽查人力资源配置,从组织体制上为提高稽查效能打下坚实基础。要在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能科学体现和评价各地稽查工作的考核办法,要加大反映工作实绩、工作能动性和创造性指标的权重,淡化一些客观指标和不可比因素的作用。要实行工作绩效与查办案件补助经费直接挂钩的机制,奖优惩劣。要建立对全省各地稽查工作实绩定期通报制度。要增加稽查手段的科技含量,探索建立主动选案、准确选案和科学选案的机制,努力提高选案的准确率和稽查打击的精度。要把重视和加强税务稽查案件质量管理,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作为提高稽查绩效的重要手段来抓,进一步完善选案、规范检查、促进审理、强化执行,逐步提高选案的准确率、查案的正确率、审理的合格率和结案的执行率。当前尤其要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比例。

三是必须以改革创新推动稽查工作。改革创新是当今时代的潮流,是推动事业发展的不竭源泉。我省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全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此不断推动稽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当前稽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拿出意见办法。要在总结实践、把握规律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实现组织、制度、管理、队伍建设的创新。当前要重点在健立健全稽查预警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稽查征管互动机制上下功夫。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开创新局面。

四是必须造就高素质的稽查专业队伍。队伍素质是强税之基、兴税之本。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能打硬仗的高素质队伍是做好稽查工作的重要保证。要稳定和充实稽查队伍,尤其是要适应实施一级稽查体制需要,加强地市级稽查力量。造就高素质的稽查队伍,既要保持一定的人员数量,更要走精兵之路,以质取胜。要利用机构规范之机,进一步加强各级稽查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选好配强"一把手"。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兴稽查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税法、熟悉不同行业经营管理、互有业务专长、各具技能特色的稽查专业队伍。要创造条件,鼓励稽查人员在岗成才。要大力开展以提高稽查办案能力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加强稽查业务能力建设。要试行稽查办案主协办制度,创新工作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稽查办案中的作用。

三、**8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会前省局稽查局已下发了电子邮件征求意见,这次会议后省局将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点,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狠抓大要案查处工作。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以及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工作,要坚持多项措施并进,争取各部门配合。一是要加强案源管理,提高选案准确率。要适当分配举报案件和自选案件的比例,避免选案缺乏主动性、疲于应付举报案件,逐步建立举报案件分类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大案要案报告制度,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各案发地稽查部门必须及时上报案情,使上级机关及时掌握案发动向和规律。三是做好省局交办、督办案件查处工作,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落实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对省局稽查局督办案件,一律由市稽查局直接组织查处,省局要进一步提高案件督办水平和效率。四是要重视大要案的曝光工作,提高税务稽查的影响力。省、市、县稽查局要在各自的范围内,联合地税、公安部门,选择3-5宗大要案向社会曝光,着力显示稽查威慑力、展示税收征管成果和震慑不法分子。

精心组织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行动。去年,我们与公安、地税联合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安税行动",取得了很大成效,得到了总局的充分肯定。但现在看来,这种非法活动猖獗的势头还未从根本上遏制。为此,总局与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的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国税稽查部门要克服自满和厌战情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与公安、地税部门的协调和联动,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打击职能。重点针对一些不法分子伪造、非法印制发票,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方式大肆兜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活动,以及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专门从事代开发票的团伙。要对假发票的集散地车站、码头等地方集中整治。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确定集中整治的重点,力求打掉更多犯罪团伙,端掉更多犯罪窝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安税行动"的整治效果,把不法份子的器张气焰坚决打下去。

扎实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全省在落实总局计划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选择1-2个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各市在认真落实总局、省局确立的专项检查项目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立1-2个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各地要紧密联系当地经济税源结构,将专项检查与重点税源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以行业管理为基础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机制。要加强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根据上级要求和各地实际明确检查项目,注重业务督导,确保专项检查质量和效果。要结合行业专项检查,通过税收征管档案、行业及地区调查研究进行科学分析,把利用"四小票",特别是海关完税凭证进行偷骗税以及制售假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地区作为区域专项整治的重点。省局将视情况选择问题较多、影响面较广且当地查处难度较大的重点地区进行督办或直接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二)以规范稽查机构为契机,大力提高稽查工作绩效

按要求调整规范稽查机构设置。总局的方案批下来后,各地要按照规定抓紧调整规范稽查机构,保证机构、人员、财产和工作尽快到位。尤其是一些跨区新设立的稽查机构和实行"一级稽查"体制的地市局稽查机构,要根据总局和省局的要求,稳定和充实稽查队伍,确保现有的稽查骨干力量不流失。目前稽查人员占税务人员比例明显偏低的地方,要采取有效措施适当提高比例,以保证稽查工作正常有效开展。要探索研究稽查组织体系调整后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稽查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现行办法在推动稽查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加以完善。总的方向是,考核要全面。既要考核查办案件情况,也要考核开展行业检查、实行专项整治情况,在统计查补收入时要把它们加进去,同时单独说明。既要考核办案数量、查补收入,也要考核查办案件的艰巨性和影响力。在此基础上,还要考核各地领导对稽查工作重视程度、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等情况,但这些定性指标主要还是用作参考。考核要科学。主要考核稽查工作绩效,特别是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所取得的工作绩效,这些指标的分值要大,比重要高。今年省局稽查局要成立专门的调研小组开展此项工作,在总结经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拿出一个能科学体现和评价各地稽查工作的考核办法。

严格稽查办案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省局将考虑调整现行稽查办案补充经费的分配办法,改变目前撒胡椒面的做法,使之真正体现出是用于补充办案的原则。各地使用和管理稽查办案专项经费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要坚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专项经费预算,提高使用效率,不得超越权限审批、超范围使用、超标准支出办案专项经费。要接受、配合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省局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办案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规使用、管理混乱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扣减下一年度办案专项经费。今年总局将对各地稽查办案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各地要认真对待,做好准备。

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送工作。全省国税稽查部门要围绕如何强化系统管理、促进稽查工作水平的提高,积极分析、探索和掌握新时期稽查工作的内在规律,准确把握稽查工作重点。各地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分析研究稽查业务及内部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强、易于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信息报送程序,提高信息质量,各地每年将不少于5篇的稽查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省局。省局将建立制度,每年对各地报送的高质量的调研信息成果予以奖励。

(三)加强稽查管理基础,创新稽查方式方法

认真组织实施案件协查。在保证"协查系统3.0版"顺利运行的基础上,实施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发票和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在内的"协查系统3.1版"的试运行和推广工作;充分运用"增值税征管数据辅助工具2.0版"海量数据查询功能,做好案件查前选案、查中监控、查后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稽查效率。充分发挥协查系统在案件查处中的信息优势,凡是能够通过协查系统发起的协查要通过协查系统组织发起,促进协查案件的上网率、协查按期回复率和协查准确率的不断提高。按照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和《协查系统动态分析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好对协查案件的监控、统计、分析和通报、考核工作,强化对案件协查运行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总局、省局督办案件的委托发起及受托检查质量的监控和管理。做好协查系统运行数据和增值税征管数据的构成及发展趋势分析,发现疑点及时提交检查。对征管部门移交的经过协查系统审核检查发现的涉嫌偷骗税问题,要作立案查处。

积极稳妥做好举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举报案件的受理、处理、转办和督办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完善举报案件分类管理。注重引导公民合理举报涉税违法行为,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对于多次举报、争议不断升级、矛盾激化的案件,要做好疏导和排查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举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按照总局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举报奖励金的发放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稽查与征管的协作互动。各地要建立健全稽查与征管、法规、税政、监察等部门的互动机制。要抓好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分析,注重发现稽查查处过程中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方面问题,及时形成稽查建议反馈相关部门。要畅通稽查案件分析信息资料的收集渠道,进一步提高案件分析质量和深度。对征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各地国税稽查部门要及时反馈查处结果。与法规部门在大要案审理与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把握方面,与税政部门在案件查处中涉及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与沟通。

不断创新稽查工作方式方法。研究推广科学有效的稽查方式、方法和技巧,提高稽查效能。继续实行分级分类稽查工作方法,合理调配省、市、县三级稽查力量,细化分级分类标准,合理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和查处力度。积极推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办法,在稽查、监察各自职责范围内与监察部门共同研究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联合查办方式,促进查办情报信息交流。创新稽查激励机制,探讨结合能级管理,开展主查主审制度试点,明确主副查、主副审人员的职责和分工,落实奖惩办法和标准,使责权利落实到人,充分调动稽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创新案情分析机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焦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并可邀请法规、征管、税政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分析探讨,博采众长,不断改进稽查办案方法和手段,提高稽查办案质量。逐步建立重点企业和行业税收稽查信息资源库、税务稽查案例库、税案情报预警机制、行业税收检查指南等。

(四)加强稽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密切联系税务稽查工作实际,着力抓好各级稽查局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稽查能力。今年要对新任稽查局长进行集中培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个人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决策制度,建立和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执法行政规范,发挥整体效能,增进团结协调,把领导班子组织建设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一岗两责",把反腐倡廉与稽查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落实和考核,切实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本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队伍清廉形象。一是狠抓思想教育不放松,不断培养廉洁从税的职业精神。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稽查干部;要坚持突出重点、学以致用的学习教育方法;要不断改进和创新思想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不断培养广大稽查干部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主动性、创造性。二是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不断提升廉洁从税的良好形象。着力解决全省稽查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各级稽查局建设成为"法治、服务、责任、效能"的执法部门。三是狠抓责任追究不放松,不断强化廉洁从税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稽查执法过程进行考核和监控,进一步提高稽查执法监督的质量和效率。

增强风险意识,切实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务稽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好税务稽查部门法定的职责和权限。在执法依据、办案程序、处理标准方面,大力推行稽查执法规范化管理,严格办案规程、文书使用、取证质量和稽查时效等重点工作要求,健全和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工作机制,提高稽查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全面落实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大要案集体审理制和"两权监督"制等有关制度规定,加强稽查执法的监督和引导,促进税务稽查执法的专业化、规范化。

继续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全面实施专家型人才培养战略。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进入稽查部门,及时调整、充实稽查人才库,注意复合型、专业型人才的选拔培养。提高具备单独查账能力的稽查人员占全体稽查人员的比例,提高财务、税收、法律和计算机应用水平,鼓励稽查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司法资格和计算机考试,对取得相应资格的给予适当奖励。各地要积极开展分专业多类别的稽查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层次,突出稽查办案实用性和稽查执法规范性。

同志们,新时期国税稽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提高国税稽查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全省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