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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省局召开的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方面指示和部署,同时也是根据**国税的实际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一个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以更好地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刚才,连春同志代表省局党组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把我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去年以来,在总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贯彻上级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着重抓好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和预警功能,全省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国税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7年,全省国税组织收入达4920.04亿元,增长42.6%,增收1469.4亿元,税收规模、增幅均创新高,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省国税干部上下共同努力、付出辛劳汗水的结果,也与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出色地发挥保驾护航作用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为全省国税事业发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下面,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实际情况,就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代表省局党组谈几点意见。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论断,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中央纪委每年都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书记亲自讲话,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贯彻落实,说明我们中国在反腐倡廉问题上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体现中国在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凸现出来的腐败问题是非常突出的,形势是严峻的;二是体现党中央对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从而高度重视,年年抓、年年强调;三是体现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四是体现了我们要保证事业健康发展,必须十分注重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所以,如何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好中央精神特别是十七大提出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论断,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至关重要的。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概括为“四个十分清醒、一以贯之”: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取得执政地位尤其是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必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党内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可能遇到的风险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也是十分清醒的、态度也是一以贯之的。他强调,要做到“四个结合”,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即: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同志们,“四个十分清醒、一以贯之”和“四个结合”指出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方向:一是要看清形势,二是要结合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专门强调了同志讲话中关于“如何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的论述,对中央的指示精神,希望大家要深刻理解和认真学习,进一步深化认识,才能做好我们的工作。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精神,以下几方面要好好把握。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同志再次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不是单一的经济运行过程,而是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全面进步的过程。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党纪国法,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就是要清除这些影响科学发展观的消极因素,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自觉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保证。对国税部门来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自觉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思想和做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坚决防止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的发生,才能确保税法的正确贯彻执行,才能使税收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能保障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体现
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表现。腐败现象严重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是与党的先进性完全背离的。深入反腐倡廉,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党的肌体的健康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一起作为党的基本建设内容之一确立起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腐败问题的清醒认识和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是对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的重要提升,是党在先进性建设上的重要体现。各级党组对此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全省国税各级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全局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整体推进。要在广大国税干部队伍中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高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永葆党的先进性。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是做好新时期国税工作的坚强保证
年初召开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强调要在“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等三方面求得新突破,做到“六个坚持,六个推进”,并提出“推进平安国税建设”的新要求。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国税工作任务,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责任,也是各级领导和全体人员的职责。当前,国税工作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平安国税建设任务还很艰巨。一是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中,既有近年来较为多发的失职渎职案件、贪污贿赂案件,也有新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如涉票案件、网络赌博和出境赌博案件、串通中介机构牟利案件等等。二是基层仍然是违纪违法案件的多发点。三是少数地方查办案件的力度不够,态度不坚决。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机关和干部身上,但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只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才能为新时期全省国税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理清思路,抓住重点,扎实推进全省国税反腐倡廉建设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我们要很好地总结全省国税改革发展的经验及成果,深入剖析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党风廉政建设的始终。
(一)解放思想,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正确方向
应该说一直以来,**国税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们在这个方面有很多经验可以总结,要注意正反两面的典型,一方面利用反面典型敲警钟,一方面宣传正面典型促发展,要很好总结推进,在新的基础上,按照省委提出的“解放思想、改革开放”这个大学习讨论中进一步敞开思想、深入研究。省委提出的解放思想学讨论活动正在全省深入开展,对此各级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省委提出**的发展要取得新的成效,必须要在新的一轮解放思想中针对存在的不足,努力探索研究推进新的发展举措,才能求得我们事业进一步的发展。省委部署要用五个月的时间、分几个阶段开展这个学习活动,省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全系统要很好地落实省委的部署,克服各种模糊的认识。在我们部分同志们的头脑中,对当前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识程度存在不同的偏差,主要存在三种思想状态:一是对解放思想这个问题觉得“不想”,觉得我们这么多年已经解放思想过来了,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总感觉老路好走、老办法好使、老工作方式习惯了,不太想解放思想。二是“不敢”解放思想,现在要解放思想,存在冒风险的问题,会失误,有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怕担风险、出问题、负责任、犯错误。三是“不懂”如何解放思想,不懂既有学习认识的问题,也有对这个问题如何明确的问题,到底解放思想空间有多大?在那些方面解放思想?有的同志误以为过去所说的,遇到红灯绕道走、灵活变通、钻空子、擦边球,就是解放思想等等,这些模糊的认识需要我们很好的开动脑筋学习,深化认识,特别是要结合我们实际情况很好的把握,在这个学习活动动员会上,我代表省局党组提出几点要求:第一,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提出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只有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把这个事情做好,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求得实际的效果;第二,解放思想学讨论必须紧紧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对于每个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讲,要认真结合本身实际,认真把自己摆进去,敞开思想,查找不足,结合实际情况,真正研究存在问题和矛盾,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举措,在改革开放的基础上,来寻求我们事业在新的起点上新的发展;第三,解放思想的学习讨论活动必须要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整个活动要力求取得实效,不要走过场,真正结合我们实际、学习点东西、提高点认识、解决点问题,关键在于抓落实,实实在在把工作做好。
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首先要理清几个思路,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有一段讲话指出:“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监督和信任、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法的界限,要理直气壮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开导保守者、追究诬告者、严惩腐败者,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人撑腰壮胆。”朱明国同志的讲话指出了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方向和要取得的效果,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
(二)强化教育,逐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党的十七大强调:“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体现了党对党风廉政教育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党风廉政教育规律的更深层次的把握,各级局党组务必深入领会,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突出关键性、针对性、制度性、创新性和继承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打牢广大税务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要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重要教育内容,把税务系统的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办事。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引导税务干部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要加强法制纪律教育,引导干部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增强依法征税、规范行政的意识。要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把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税务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逐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三)规范管理,着力提高国税队伍依法治税的水平
规范管理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是落实各部门责任、齐抓共管、源头治腐的关键环节。规范的管理能使违法违纪变得“不能为”,有效地保护广大国税干部。去年,我省国税系统发生了多起基层涉及发票管理环节的违法违纪案件,其中有些案件本是不应该发生的,但还是发生了,而且有的作案时间还很长,暴露出个别基层单位的征管基础工作还不牢固,监督和管理还不规范的问题。为此,省局专门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加强基层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会议,并部署开展发票管理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发现了不少问题和隐患,也提出了加强和整改的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天,我们对这些问题仍然不能掉以轻心,要深刻吸取案件教训,举一反三,要以规范管理为推手,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国税队伍依法治税的水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尤其要针对“四小票”管理、稽查管理、税源管理、人财物管理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或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制度,突出对现有制度的执行落实。目前,个别单位实际执行制度的效果与我们制订制度的初衷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之前通报的几起涉及发票管理案件就是最好的例证,有的是发票发售和核销环节把关不严;有的是应该两个岗位分设的工作却让一个人干;有的是发票“验旧供新”制度不落实;还有的是发现问题后根本找不到企业的征管资料等等。因此,必须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以监督检查促落实、促规范,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从而依托规范的管理,构筑各种违法违纪“不能为”的堤防,逐步建立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
(四)深化监督,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腐败问题的产生,实质上是公共权力被滥用,同时也是公共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监督制约的一种必然结果。近年来,我们在监督制约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下一步的关键就是继续狠抓落实并不断完善。要按照“规范用权、公开示权、合理分权、科技控权、追究制权”的工作思路,真正把监督制约渗透到“两权”行使的全过程。特别是要针对人、财、物三个重点部位,征、管、查三个重点环节,以及负责税收管理、稽查检查、行政审批三类重点对象,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的机制,加大监督制约的力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是加强“两权”监督制约的重要途径,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抓好总局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省局下发的政务公开办法的落实,切实加大公开的力度。尤其是那些干部职工普遍关注、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重点和热点问题,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形式和时限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省局将在适当时候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对不按规定公开或违反公开纪律的,一定予以严肃处理。要不断探索拓展“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督功能,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改进监控手段,提高监控时效,拓宽监控领域,有效提高对税收执法监督的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整合政策法规监督、干部人事监督、财务审计监督、巡视检查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要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注重提高预警水平,通过综合利用信息化系统、执法检查、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提供的信息和数据,及时发现各类异常信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滋生蔓延。
(五)惩防并举,继续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惩处与预防是相互统一的,各级党组要从纯洁国税队伍、保障国税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不怕揭短亮丑。对违纪违法案件,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只有这样,才能教育警醒干部,才能向全系统和全社会表明我们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要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工作,对大案要案,有关领导要亲自参与或督办,为案件查办提供强大的组织支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决不能让他们消遥法外;要严格执纪执法,对办案不力的单位加强督促并限期改正,对处理畸轻、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体现惩治的威慑力,才能解决“不敢”的问题。要强化重大案件的调研分析,通过调研剖析案发原因,有针对性地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措施,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建设机制
一直以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都十分注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如在廉政教育方面,省局组织了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讨会、出版调研文集等,反响热烈;在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国税实际,分别出台了加强机关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在各部门配置兼职监察员等;在监督检查方面,去年对《监督办法》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进行细化分解,开展检查促进落实。这些做法都是比较领先的,给我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新的成效、新的发展,得到了总局领导的肯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作出继续解放思想的重大部署,我们应当在继续解放思想中有所作为,坚持改革创新,尝试先于其他省份研究思考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寻求最科学的思路、最管用的方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机制,创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使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要通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变被动为主动,提高对腐败行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防患于未然。对国税干部参与赌博、违规出国出境等苗头性问题,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涉税事项审批、税务稽查等敏感环节,要深入调查研究,探索严格管理的措施,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队伍平安。
三、加强领导,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税务总局、省委、省纪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也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健全和完善的机制,我们要坚定信心,在抓纪律、抓落实、抓表率、抓提高方面下功夫。
(一)深入监督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自觉接受局党组的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特别是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督促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观念,正确理解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关系。当前,要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总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和上级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保证全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这几个“决不允许”希望同志们很好理解和把握,不犯错误首先不要在政治上犯错误。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我们已经不断强调了多年,但是个别地方、个别单位、个别部门就是没有把这项根本性制度落实好,近年来系统内暴露的一些案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有关领导和人员工作上不负责任所造成的。事实证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好与坏,直接影响到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成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是一把手要到位,现在很多工程都是一把手工程,按照我们现在的体制,一把手不重视、不努力,工作就会打折扣,到位就确实会有些困难,俗话说:老大难、老大一出来就不难。当然不是说老大一出来什么都行,但体制决定了一把手首先自己要重视,你不重视工作就不好搞。各级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各级“一把手”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落实责任制的组织者、领导者。因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必须发挥好核心作用。第二是要强调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光是纪检监察的责任,我们所有在座的人都有责任,都有义务做好,作为公务员来讲,廉政问题是最起码的准则。各党组成员要按照分工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三个抓好”:即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抓好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抓好分管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单位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必须结合业务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落实措施,必须与协作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研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各级局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善于运用责任追究这把利刃,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领导干部自身正了,才能去带领人家,才能起到好的示范作用,所以从这一点来讲,领导责任重大,自己做好了,才能把队伍带好、把工作做好。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这一问题,自觉把自己的活动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把自身的理想抱负放在成就事业、带好队伍之中,而不是庸俗的利用权力获取经济上的“成功”,最终遭到人民的唾弃。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这一问题。组织和群众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要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自觉把自己的活动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使自己养成自觉遵纪守法、不敢松懈的自律意识,把自己培养成为党组织放心、人民群众信任、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满意的好干部,以高超的领导水平、出色的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格魅力、廉洁的操行品德来带出一支作风优良的国税队伍。
(四)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工作辛苦,责任重大,各级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务必高度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键是要充分理解,从各个方面创造条件,对他们在政治、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多关心理解,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他们充分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对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培养和任用。要逐步推广纪检组长异地任职制度,认真落实下级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选拔任用先征求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关注县区局、基层分局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确保把高素质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为切实抓好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敢于克服惯性思维的束缚,敢于冲破体制制度的瓶颈,敢于打破因循守旧的做法,勇于当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先锋,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在政治上,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决支持保护鼓励一心干事业、真心为群众的干部,成为他们“保护神”;在思想上,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旗帜鲜明地为收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成为他们的“清道夫”;在组织上,对敢闯、敢干、敢试敢于杀出一条血路的干部,理直气壮地支持他们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成为他们的坚强后盾;在纪律上,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勇于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而出现失误的同志,只要是一心为公、个人没有谋取私利的,在执行纪律上要坚持宽严相济,与人为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着重大责任,一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税收工作大局。同时我们纪检监察部门本身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我们的执政能力,我们的水平有多高,我们的工作效果就有多好。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扎扎实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