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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政绩用干部”“凭政绩用干部”的标准在人事行政领域中较为通行。由于计划经济思维定势的限制,以及缺少科学严密的理论论证和制度设计,这个原则在有些地方已经被贯彻得走了样,出现了偏差。
质疑之一:政绩评价中严重缺乏对政府运行成本的核算
受计划经济观念文化的支配,现在看一个地方领导干部有没有作为,只看施政成效,不计施政成本。只看架了多少桥,修了多少路,栽了多少花,种了多少树……,至于成本,这么多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是从什么渠道来的,以什么名目来的,老百姓是否能够承受,却从来没问过。他们从来就没有事事计算成本的传统。
虽然政绩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不像经济活动的投入与产出的关系那么直接,那么容易掌握,但是政绩也应该被看作是扣除成本之后的盈余,公共行政也要追求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如果一项最不经济和效率低下的行政决策即便能增进公共利益,我们也不认为这是一项好的或善的决策,即正义的决策。
在不计成本的政绩评价的鼓励之下,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和行政官员为了尽快出“政绩”,以实现政绩利益最大化,不惜付出巨大的政绩成本。有些基层干部最害怕的就是领导急于出政绩,害怕动不动就发起“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事情人民办”的活动。特别是如此创造政绩的行政官员被提拔之后,就会有更多的后来者效仿他们。
质疑之二:政绩评价中忽视对行政官员的能力评价
政绩产生要受到各方面客观条件的限制,有能力的人未必有条件创造政绩,而有条件创造政绩的人则未必是有能力人。能否创造出有形的可视的政绩,往往受行政官员所处的工作岗位、工作基础、工作环境条件的制约。
特别是中国目前大多的社会资源都是由党政部门通过权力来配置的,而运用权力对行政资源、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时候,又总是按照政绩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去进行。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没有权力或者权力较小者,哪怕本事再大,能力再强,也难以做出那种需要各种行政资源或社会资源作为载体的政绩。
在政绩评价中,不注意对能力的评价,只对那些运用权力配置资源从而取得政绩利益最大化的行政官员给予高评价,势必会压抑行政官员提高行政能力的内在需要,而一味去追逐权力。这个循环是权力———政绩———权力。只有与能力评价联系在一起的政绩评价才会鼓励人们去发现和开发自己的潜能,能力本位应该是我国人事行政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也是政绩评价的重要价值取向。
质疑之三:政绩评价背离行政道德原则
政绩和道德有一致的一面,也有不一致的一面。有的政绩是出于道德的动机运用正义的手段取得的,但有的政绩的取得手段不正义,动机也是不道德的。
现在有些行政官员,年富力强,有文化,有才干,比较注重政绩而不太讲政德。为了能够多出政绩达到升迁的目的,他们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他们急功近利,报喜不报忧;他们玩弄数字游戏,制造假典型,假经验,假政绩以求得上级认可。在他们看来,为官一任,政绩显赫,提拔重用才有希望,至于行政道德包括政治理论修养和道德修养么,是无所谓的,他们认为政绩突出了,自然会被认为“政德”高。他们为了尽快出“政绩”,有的人搞短期行为,有的人只干面子活,更有甚者,不惜采用欺骗手段瞒天过海制造虚假政绩。政绩一旦离开正义原则,其虚假性、盲目性就会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