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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今后的首要任务。就农村经济欠发达的县而言,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就必须找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结合点,大力发展和推广“支部+专业合作社”新经济组织模式。
一、发展“支部+专业合作社”新经济组织模式存在的问题
农村资源优势突出、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合作社发展空间很大。但从目前情况看,已注册登记的只有两江镇江南村辣椒、新合乡小荒沟村菌业、亮兵镇新安村手拍粉丝、二道镇长胜村食用菌、石门镇仲坪村食用菌和松江镇松江屯村瓜果种植等6个专业合作社。可以说,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上尚处于发育阶段。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部分农村党组织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不了解专业合作社的特点,缺乏抓项目的意识和发展项目的能力,所以不敢也不能去尝试和发展。二是发展专业合作社不仅要靠党支部引领,更需要能人来带动和管理,但农村中的“能人”不多。三是目前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多,整体水平不高,影响力不大,对农业的辐射作用还比较弱,一些农户怕担风险,对入社持观望态度。四是专业合作社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组织不严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五是专业合作社作为经济联合体,社员须对财务状况、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利润分配等有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但要真正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尚有差距和难度。
二、发展“支部+专业合作社”新经济组织模式的对策
(一)要抓好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问题近年来,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引进了长春世纪天盛、东北虎药业和汪氏蜜蜂园等一大批带动农民致富的龙头企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从目前来看,现有的龙头企业还存在着数量较少、已建的辐射面较窄,带动功能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因此,要发展和推广专业合作社还要抓住龙头企业发展的两个支点:一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涉农类的深加工龙头企业,从根本上实现农产品产业化经营。二是扶持壮大现有的龙头企业,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基地+支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调节初级农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开发新的农产品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龙头企业的良性发展,提高企业的履约能力和诚信度,进一步巩固和开发产业基地,推动农村产业向集约化方向发展。
(二)要抓好“四大工程”的落实
实施“‘项目支书’培育工程”。发展和推广“支部+专业合作社”新经济组织模式,支部是核心,支部书记是关键。因此,要在提高村党支部书记致富能力上下功夫,着力打造“思想解放、头脑灵活,能找准项目、干成项目;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群众拥护”的“项目支书”。首先,要本着干啥学啥的原则,充分依托大连民族学院的经济管理学院和县委党校、乡镇业余党校、远程教育等培训阵地,开展村党支部书记致富能力特别是项目建设方面的培训。同时,还要组织发改、商务等相关项目部门组成宣讲团,深入乡镇进行现场宣讲,并把实践作为重要课堂,使村党支部书记能够找准并领办创办致富项目。其次,要抓好村党支部书记的正规化学历教育,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参加成人高考,进行学历教育;开辟与省内外大专院校联合办学的绿色通道,组织40岁以下的村支部书记进行脱产学习,提高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知识层次和水平,从而为项目建设服务。
实施“党员能人发展工程”。要在深入开展“三培养”活动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培育党员能人和发展农民致富能手入党上,不断增强农村党员队伍的致富能力和带动能力,实现能人建社、能人治社。一是要加大培训力度,科学制定“十一五”农村党员培训规划,分层面、分重点地进行专业培训和提高性培训。二是要加大发展农民致富能手入党的力度,力争使农村2/3以上的农民致富能手加入党组织,并成为专业合作社的发起人和骨干。
实施“引领示范工程”。首先,要发挥村党支部的核心作用,鼓励领办和创办专业合作社。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村党支部结合本村实际,挖掘本村资源,领办和创办专业合作社。对于仍未建立协会或合作组织的村,要引导党支部直接创办专业合作社;对于已经建立协会的村,要由村党支部牵头,逐步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于尚处于发展初期、联结比较松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仍然要一如既往地给予鼓励和支持,充分发挥其组织农民参与生产经营的作用,在发展合作社的问题上不搞“一刀切”。其次,针对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大部分群众有疑虑的问题,要通过乡、村两级党组织,号召广大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加入合作社,做好示范,并积极引导更多的农户参与进来。
实施“党组织设置创新工程”。目前,要建立和推广的“支部+专业合作社”新经济组织模式主要是指由党支部领办创办的,由村党支部负责管理,这样就不涉及到党组织的设置问题。但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新问题的出现,专业合作社不能只局限于由党支部领办创办,由致富能人或外来投资人员建立的专业合作社也将不断涌现。因此,要推广“支部+专业合作社”新经济组织模式,就必须把专业合作社的党组织设置纳入工作范围,积极探索把党支部建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的新路子,按照“发展、规范、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和“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通过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创新党组织设置。一是跨村建,尝试村村共建党组织。改变单一属地管理的党组织设置模式,以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共同富裕为目标,采取强村聚合的方式,实现强村联手建立专业合作社,促使“排头村”更强;强弱合并,通过强村的引导和带动,使“后进村”升位;优势互补,“中间村”联合建立党支部,充分依托单方面优势,形成合力,加快“中间村”的发展。二是依托龙头企业建。尝试依托大型生产性企业成立专业合作社,组建党组织,加大同企业之间的协作,促进企业和合作社的共同发展。三是挂靠建,联合建。尝试由乡镇站所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共建党组织,打破按行政区域和单位部门设置党组织的限制,以强化服务功能为前提,实现共建,既强化了涉农站所的服务功能,又给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增加了科技含量。
(三)要打造好特色品牌
发展和推广专业合作社,品牌效应是关键。目前,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中,已经打造出了两江镇江南村的“雪山湖”辣椒、松江镇松江屯村的“长白香瓜”,亮兵镇的“汇财”手拍粉等品牌,这些村的经济发展和专业合作社的壮大,品牌效应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发展和推广“支部+专业合作社”新经济组织模式,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由村党支部牵头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通过优质品牌的打造,可以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渠道。特别是要注重开发那些“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通过创建特色品牌,不断增强专业合作社的竞争能力,提高专业合作社的认可度。
三、为发展“支部+专业合作社”新经济组织模式提供制度保障
1.加大对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党委、政府要把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来抓,大力宣传专业合作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增强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党委、政府还应根据乡镇、农村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及时研究解决专业合作社建立、建设、运行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加大培育和扶持的力度,积极探索通过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扩大合作社的实力和规模,用产业政策引导、鼓励、支持农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各种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社,促进专业合作社积极、稳妥、有序、健康发展,防止“空头社”的产生。二是采取灵活的方式解决合作社的资金融通问题,尤其是要协调农业、金融等相关部门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深入开展“党员农贷致富”活动,探索小额贷款捆绑使用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积极发放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利率。党委、政府也要有重点的进行资金扶持。三是协调财政、工商、税务、国土、交通、质监等部门,制定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为农民合作社的兴办、经营、发展排忧解难,把专业合作社培育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
2.建立健全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行机制。一要规范章程和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经验,多方听取意见,制定较为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合同》样本供合作社参考,以防止因《章程》、《合同》粗糙、笼统而带来的利益纠纷。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制度。二要规范注册登记。按照《条例》规定的设立条件指导和规范合作社工商登记,特别在合作社名称、注册资金、股金认购、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等方面加以规范。三要规范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机构。指导建立健全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保证社员(代表)大会依照章程规定行使职权;理事会严格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日常工作,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行。四要规范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必须要求专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由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抓好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专业合作社是一个经济联合体,要比协会的建立更为复杂。特别是就县农村产业和经济发展状况而言,要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同一标准、同一模式、同一起点来发展,要先抓好试点建设。抓好试点建设的前提是认真总结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做好两江镇江南村辣椒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典型宣传工作。同时,要再选一批自然资源优越、产业发展较好的村作为专业合作社试点村,加大扶持力度,使这些农村专业合作社能够健康快速发展,从而辐射和带动全县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