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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根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愿望,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从公布的党章修正案可以看到,这次修改工作既保持了党章的总体稳定,又体现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实现了党章的与时俱进,使党章更加完备,更加科学,更加先进,必将在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规范和指导作用。
一、顺应党员意愿和时代要求的正确决策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而只有保持党章的与时俱进,才能使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十七大对党章作适当修改,目的正在于此。我理解,其意义至少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修改党章顺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愿望。近年来,不少党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修改党章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十七大筹备工作启动后,在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起草党的十七大报告的意见时,许多地方和部门都建议党的十七大对党章作适当修改。中央认真研究这些意见,顺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愿望,决定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并成立了党章修改小组。
第二,修改党章是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实践中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中形成了广泛共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通过修改党章,及时将这些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吸收到党章中,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三,修改党章是推进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确立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并形成了一系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方针政策,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开始步入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通过修改党章,将这一系列方针政策写入党章,有利于按照党的基本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
第四,修改党章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新的实践中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得到加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重大成果,发展党内民主、改进党的作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通过修改党章,将党的建设的这些实践经验和理论创新成果写入党章,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第五,修改党章有利于及时将党的十七大报告的创新成果吸收到党章中。党的十七大报告,对进一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作出全面部署,确立一些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如果党章不作相应修改,必然会出现党章与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表述在一些方面不一致的问题。适当修改党章,吸收党的十七大报告的重要成果,有利于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推动学习和贯彻党章活动。
实际上,党的代表大会修改党章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章建设。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党的二大制定了我们党的第一个党章,此后除了党的五大因当时的特殊环境未对党章进行修改、后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党章作出修改以外,其他历次代表大会都对党章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制定的。20多年来,党章的基本内容保持稳定,在党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根据党的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的重要作用。
总之,中央关于党的十七大对党章作适当修改的决定,顺应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愿望,适应了时展对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实现党章内容的与时俱进
现行党章总体上能适应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中央决定这次只对党章作适当修改。所谓适当修改,就是要保持党章的总体稳定,只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据此,这次党章修改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体现党的十六大以来理论创新成果
——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核心是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大的指导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建议修改党章,一个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因此,根据十七大报告的有关表述,党章修正案增写了第七自然段,集中阐述十六大以来的实践进程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指导意义,指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考虑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等重大战略思想,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一并写入党章。同时,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内容的修改中。许多党组织和党员一再提出,应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中央没有采纳这个意见。这体现了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谦逊作风和对科学理论的严谨态度。
——增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鲜明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个重大论断。将这一内容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好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二)充实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
——增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各地区各单位普遍认为,这些重大实践和理论成果应该吸收到党章之中。据此,党章修正案强调,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充实了党的基本路线的内涵及其表述。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特别是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实际上丰富了党的基本路线的内涵。因此,党章修正案将党的基本路线最后一句修改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同时,为对应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和“四位一体”的奋斗目标,用七个自然段分别阐述。对阐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三个自然段作了适当补充,增写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形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等内容。这样修改,使党的基本路线的内涵更加丰富,表述更加全面系统。
——完善了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阐述。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我们党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方面积累了新的经验,确立了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各地区各部门普遍认为,应该把这些新经验和新的方针政策吸收到党章中。因此,党章修正案对四个建设的要求进行了充实。一是增写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强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二是充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三是充实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四是增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强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样修改,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四个建设的总要求和指导原则,全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
——充实了军队建设、民族工作、统战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增写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的内容。这些方面的工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相应部分需要根据党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因此,党章修正案强调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强调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在统一战线的构成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强调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强调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这样修改,有利于全党同志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充实了党的建设的内容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新的经验,形成了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建议,应该将党的建设的这些实践经验和理论创新成果写入党章。据此,党章修正案作了三个方面的修改:
——突出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党章修正案提出,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强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调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强调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强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调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强调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在条文部分的修改中也始终得到体现。
——在党的制度建设方面增写了一些新规定。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四个制度性规定:一是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二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三是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四是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这四个方面的制度,大都有了比较扎实的实践基础,深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欢迎。把这些制度载入党章,长期坚持下去,对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理顺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进一步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分别提出了一些新要求。第一,对党员义务作了补充,强调要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有利于促进党员更好地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二,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一些新要求。一是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用“社会组织”来表述,以涵盖包括新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加大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二是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办法的规定中,增写了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的内容;把“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修改为“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有利于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也给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的探索留出空间。三是增写了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四是增写了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这是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功经验的运用,反映了党员群众特别是遇到困难的党员的心声,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也适应了流动党员不断增多的客观需要。第三,对党的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脚踏实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党章修正案突出强调各级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加强道德修养。
可见,这次修改党章,既保持了党章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的稳定性,维护了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又体现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实现了党章内容的与时俱进,适应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需要。
三、一次发展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
这次修改党章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这既体现在过程上,也体现在结果上。
从党章修改工作的过程上看:
——如上所述,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是认真研究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建议后做出的。
——党章修正案的修改内容,是根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确定的。3月24日,中央发出通知,专门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正式启动党章修改工作。许多单位在向中央提交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意见和建议的专题报告中认为,中央已经就党的十七大的议题征求意见,现在又就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征求意见,体现了中央重大决策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领导风格。各地区各部门共提出修改意见1603条,除掉重复的意见,共有116条实质性修改意见。同时还收集了十六大以来党员群众对修改党章的建议。党章修改小组在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党章修改方案,采纳和体现了116条实质性修改意见中的72条。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先后对修改方案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党章修正案的调整和完善,是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意见进行的。7月11日,中央将修正案讨论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十六大代表、十七大代表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的人数达5600多人。同时,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7个座谈会,当面听取各省区市、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派和全国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党外人士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的报告充分肯定党章修正案,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这次共提出311条修改意见,除去重复的意见,共有199条修改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党章修改小组对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修改了21处,涵盖了30多条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再次讨论后,提交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讨论。七中全会上提出40条意见,作了3处修改,形成了提交党的十七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
——党章修正案的最后确定,是党的十七大全体代表充分讨论之后完成的。党的十七大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对草案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了117条修改意见。大会主席团综合考虑和吸收这些意见,作了最后修改。
这次党章修改工作在发扬党内民主方面创造了两个“记录”:一是征求意见次数创记录,即由过去先有党章修正案再征求意见改为党章修改工作一启动就征求意见,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后再次征求意见;二是征求意见的范围创记录,过去是在党内高级干部中征求意见,党的十六大时征求意见范围已扩大到上届党代会代表,这一次进一步扩大到新当选的党的十七大代表,征求意见人数创新高。
修改党章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特点,还体现在党章修改工作的“结果”上,即充分吸收和体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党章修改工作的上述四个环节中,各地区各部门、党的十七大代表和党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共计2000多条,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二是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写入党章;三是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其他重要创新思想和创新举措写入党章;四是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及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等写入党章,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和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这些意见和建议,大多数已被采纳或体现。
当然,这次是对党章作适当修改,因此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不可能全部采纳。一些没有被直接采纳的具体意见,大体分五种情况:第一,有些意见已经体现在其他修改处。比如,党章规定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将来必然要制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规定,这就涵盖了建立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代表提议处理和回复机制等意见。第二,有些意见涉及的工作内容,因为实践经验还不丰富,党章作出具体规定的条件还不成熟。第三,有些具体意见可以通过其他党内文件、法规来体现。比如,有些单位要求将地方党委决定重大问题“票决制”写入党章,但“票决制”只是表决方式的一种,也不是所有重大问题都需要票决,还是留待具体党内法规去规定比较好。第四,有些意见针对党章某一部分提出,而在党章的另外部分已经有所体现,只是角度、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第五,有些意见不宜采纳。如有的提出纪委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就与各级纪委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的性质相矛盾,不好采纳。此外,有一些意见很有建设性,但如果采纳,就必须对党章某些部分甚至整体结构做大的调整,不符合“小改”的原则,故没有采纳。
可见,这次党章修改工作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党章修正案是全党意见的集中反映,是全党智慧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