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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建区以来,区委、区政府立足区情,积极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取得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
1、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成立区创新农村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工作的组织协调。贯彻落实《关于全市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泉委创新协调组[*4]1号文件)精神,将机制创新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关职能部门并抓好落实。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了《中共洛江区委、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提出十条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区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工作。
2、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贯彻落实《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设立6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明确工作职责,增强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100多项、新品种300多个,良种覆盖率从建区时的75%提高到96%以上。延伸乡镇农业服务网络,建立农业技术服务部、“植物医院”、鼠药专营店等,提供良种、化肥、农药、鼠药、兽药及水利设施建设的规划、测量、设计等服务。
3、土地使用权流转依法进行。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监管,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开展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专项检查,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遏制乱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征地款,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置换、股份、租赁等形式,推动土地有序有效流转,共有6890亩土地被流转用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4、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不断加强。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区各类农民产业化服务经营组织达99个,其中龙头企业服务带动型28个、中介组织服务(含经纪人)带动型25个、专业市场服务带动型3个、专业大户服务带动型43个。这些产业化服务经营组织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市场+基地”的模式,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户达1.3万多户。
5、农村发展活力不断提升。推进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完成13个小水库、6个小水电租赁承包经营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近几年全区共减轻农民负担8000多万元,人均减负达445元。全面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做到财政增收的10%用于农业投入,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开发和建立粮食收购补贴基金、农用物资补贴基金、抛荒地复耕补贴资金,提高农民积极性。
6、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资料库,定期用工信息,推荐就业。依托乡镇文技校、职业学校及用工企业等,设立基层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开设各类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班,多途径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几年来,全区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多人,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近1.25万人。
7、下派干部驻村任职机制成效显著。建立三级联动、六方帮扶工作机制,选派区直机关干部到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担任村党支部任第一书记或村主任助理,扎实推进整顿帮扶工作。近年来,全区12个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7人,新发展党员56人,培养后备干部85人;农民年均纯收入由3293元增加到3702元,比增12.43%,村财收入由2338元增加到3240元,比增38.6%。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在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底子薄,区级财政可支配资金少,投入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经费有限;二是富余劳动力素质普通不高,影响了劳动力转移步伐;三是农业科技人员力量薄弱,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短缺,服务手段不多;四是个别下派驻村干部身兼数职,加上单位人手较少,不能完全与本单位工作脱钩,驻村时间相对较少等。
三、对策措施
1、健全干部下派任职制度。制订实施《洛江区下派任职干部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下派任职干部的职责任务、教育管理、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具体规定,规范下派任职干部的管理工作。坚持选派区、镇二级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或副科级干部到经济欠发达村和不适应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助理。
2、完善农村科技推广体系。配齐区农技中心、经作站、种子站、兽医站、农科所等农业技术部门专业人员,加强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的建设,支持区、乡(镇)农技人员参加各级开展的业务和技能培训及职称晋升,提高技术服务水平;鼓励农业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农技部门工作,对到乡镇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任职的高级职称专业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引导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流向乡镇服务农业生产。开展“绿色证书”工程,大力培训农民技术员,做好农业职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每村聘用1-2名农民技术员,财政拨付部分工资。
3、抓好土地流转工作。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按照“依法、有偿、自愿”原则,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推动土地集中生产经营,加快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要规划农业龙头企业投资储备用地,强化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促进土地集中流向阳光、和昌等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实现实力龙头企业的规模扩张,让农户在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中受益。
4、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充分利用我区现有的蔬菜同业公会、花卉学会、龙眼学会、兽医学会在广大农户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坚持标准、广纳会员,扩大合作组织规模,提高合作组织的服务水平,促进从事蔬菜、花卉、龙眼、水产、畜牧、林业生产的农户加强合作,有组织地进行生产和销售,并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新创建相关的专业合作组织,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合作的领域和范围。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产销大户、专业市场,以“订单农业”为纽带,实现“小农户”与“社会化大市场”有效对接,促进8个市区级重点精品基地和18个乡镇级农业基地的村组合作生产,进一步带动现有26个“252”特色农业基地、3个“4121”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2个“1168”蓝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发展,促进香草基地、芦荟基地、茶叶基地及奇龙净菜加工厂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农业的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5、开展农业信息化服务。建设洛江区农业信息服务网站,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立各股、站专业主页,构筑区级农业信息平台;推动信息平台向镇(乡、街道)、村(居)、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以及专业大户延伸,形成全区农业信息网络系统。把农业信息体系与市场体系建设相结合,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和定期制度,及时在网上反映区内农产品市场动态、农产品经营企业和大户需求及区外农业动态;建立农业专家咨询系统,为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交易信息、农业技术咨询、病虫疫情预报、经验交流等服务。
6、建立激励扶持机制。制定和落实农业企业投资优惠政策,吸引龙头企业入驻洛江,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大力支持发展现代高优农业,着手制定实施良种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打造绿色商标、无公害基地及企业级别晋升等补贴和奖励政策,大力扶持农业生产基地、支柱产业、重点企业、拳头产品和打造农业品牌,更有效地推动农业向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
7、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积极拓展转移空间,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引进创办工业企业,并加快投建投产步伐,增加工业企业就业容量;继续巩固扩大特色农业基地,大力发展禽畜、果蔬、名优花卉等具有竞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引进创办一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扩大“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格局,加快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发挥现有农村中小学、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培训中心等学校、培训机构作用,重视开展优势技术、特色技术的培训,开设种养殖、加工、营销等适应性强的培训项目,并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安全常识和公民道德规范的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每年要召开2-4场农村劳动力转移供需见面会,促进劳资双方有效对接。
8、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以解决绝对贫困人口问题和低收入农民的增收问题为中心,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为根本,突出参与式、开发式扶贫方针,树立创新意识,完善扶贫机制。在做好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制定扶贫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积极推进组织、设施、产业、保障、信息等扶贫机制的创新,完善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逐步改变“输血”型为主的扶贫方式,强化“造血”功能,增强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
9、增加对农业农村财政资金投入。在落实区、镇两级财政收入的15%投入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础上,财政当年增收入部分划出10%以上用于农业,确保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的增长幅度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制度。确定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15%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加快农业发展步伐。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抓好粮食生产做好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我区有关的粮食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和“两免一补”的政策规定,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村人口素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10、落实农村改革政策。严格贯彻“税费改革”精神,开展涉农收费检查,坚决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推行村务公开,加大村财审计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财运作的透明度。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逐步落实到户、联户、林场或其他经营实体,开展林权流转、林木采伐、资源保护、投融资体制等配套改革。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水槽水库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或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