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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而在此前,中央组织部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在全国进行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委托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第一次调查工作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中进行。这次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对象,确定为中央、省、市、县、乡、村各层次的干部和群众,而其中重要的一项测评内容,就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的调查。通过调查,客观反映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形象的真实意见、看法,查找影响干部群众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组织工作和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从而使组织工作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
《意见》的颁发,正是反映了中央职能部门对组织工作以及干部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积极回应,正如李源潮同志所指出的,“要增强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在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中切实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导向,通过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提高全党和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意见》中所列举的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问题,有些是过去已经存在而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比如行贿买官、受贿卖官、跑官要官等等,这次的《意见》中都很明确地规定了处理的办法和程序,便于把握和操作。这种明确明快的态度利于在干部工作中树立起正气和规则,对于消除部分干部当中存在的侥幸心理有很好的针对作用。同时,又鲜明提出要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重要学习内容,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专题教育培训。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要对学习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要求。这些,都体现了党对干部工作的慎重和郑重,不是只着眼于事后的的惩处,而是更注重对干部的教育和保护。
《意见》还对一些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新出现的情况、问题做了处理规定,如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已列为考察对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之前,因为对拉票贿选行为尚无明确规范的界定,对拉票贿选行为监督处理的相关规定也存在一定缺失,以及对拉票贿选行为的处罚缺乏法律法规的刚性支撑。所以,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往往对拉票贿选问题轻描淡写,未对拉票贿选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意见》的出台,无疑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根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