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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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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经验交流

*省通州市位于*省东南部,南滨长江,东临黄海,全境面积1320平方公里,人口128万。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是著名的鱼米之乡,现有江堤15.7公里,海堤16.2公里,穿堤建筑物及内河水系控制建筑物19座,市级河道130公里,县级河道328公里。20*年,我市在探索中对水利局下属的三个水管单位进行了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20*年9月,省政府确定通州市河道堤闸管理中心为省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年6月,我市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联系市(县)。对此,我市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于20*年5月批准了《通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将改革的各项措施迅速落实到位,6月份完成了改革任务,9月份顺利通过了省水利厅组织的初步验收,20*年月10月,通过了全国水管体制改革试点联系县改革验收。通过改革,准确划定了三个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有效地实施了管养分离;规范了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落实了水管单位内部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人事、劳动管理机制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分配制度,明确了各项目标考核奖惩措施,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改革取得了圆满成功。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创新的理念,扎实做好改革准备工作

水管体制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扎实稳妥地有序实施。为了保证这项改革的圆满成功,我们在水利部、省、市的帮助、指导下,认真筹备,科学运作,扎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从组织上、思想上为改革的顺利进行夯实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协调到位。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把握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改革方案。下设专门工作组,负责改革方案的实施和日常工作。为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确定改革思路,研究改革方案,部署改革步骤,并多次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协调改革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极大地推进了改革进程。

二是勇于创新,科学研定方案。为保证改革方案的科学可行,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了两个结合。

第一,坚持上级要求与通州实际相结合。我们针对地方财政仍较困难的情况,把维修养护经费建立在确定基数,逐年增加,三年内到位的基点上,通过积极努力,从财政预算和相关专项水利资金列支两个渠道予以保障,较好地解决了经费负担问题。

第二,坚持理论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针对水管单位人手紧、任务重的实际,采取既确定岗位系数,又确定日工作时间系数的方法,两个系数均与人员工资挂钩,从机制上保证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满负荷工作。既有效地解决了水管单位人员紧缺的问题,又明确了人员的工作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便于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二、以创新的措施,全力突破改革的难点

为水管单位重新分类定性、规范财政支出方式、合理定员定岗,是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三大难点。在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水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创新举措,打破惯例,有效突破了改革的难点。

一是准确定位单位性质。我市三个水管单位承担着以防洪、排涝为主要功能的水利工程管理任务,对照上级文件,三个水管单位可以确定为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但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改革有关规定和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三个水管单位的经费管理类型应由原来的差额补贴和自收自支改为定额补助和自收自支,并规定定额补助单位从20*年起每年核减20%的事业经费,3至5年内转为自收自支。在地方规定和上级文件有冲突时,市政府召集编制、人事、财政及水利部门的同志会商研究,充分考虑水利工程防洪、排涝的社会效益,决定破例将三个水管单位确定为纯公益型事业单位,经费渠道由原来的差额补助、自收自支改为全额财政预算,为水管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规范财政支出。水管体制改革前,市财政仅补贴两个差额补助的水管单位年管理经费90万元,安排维修经费年均30万元。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三个水管单位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市财政每年需安排三个水管单位管理经费300万元,维修养护经费不少于142万元。我市克服财政困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筹集资金。(1)按水利工程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流域性的江堤、海堤养护维修经费争取上级补助。(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采取超收分成的措施,鼓励水管单位争收,减少财政负担。(3)想方设法,确保水管单位管理经费足额到位,维修养护经费逐年增加。20*年至20*年三年间,市财政全额支付三个水管单位的管理经费分别为271万元、448万元、389万元;到位维修养护经费分别为116万元、141万元、158万元。与静态测算额相比,自20*年起,我市水管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水利工程日常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已全额到位。为加强对管理经费的监督管理,还出台了《通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门与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共同制定了《通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两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合理定编定岗。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标准》测算,我市三个水管单位共需管理类岗位106个,养护类岗位65个。改革前三个单位的实有人数为105人,编制数为93个。在定编定岗阶段,我市既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水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又结合通州实际(我市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要求事业单位编制压缩10%以上),在确保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需要的前提下,维持三个水管单位原有编制数93个不变。这是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中仅有的没有缩编的单位。由于目前管养分离只在水管单位内部实行,在编制数内需要同时设立管理和养护两类岗位,这就使一部分编制内的人员需从管理岗位转向养护岗位,带来了人少岗多,人员暂时性紧缺的矛盾。在定岗时,我市以确保水管单位每个人都满负荷工作为前提来安排岗位,即在本岗位日工作时间达不到满负荷的要求,须兼职另一个岗位的工作。这样,在岗位工作职责明确的前提下,通过一人多岗解决了管养分离推向市场前人员暂时性不足的问题,保证了水管单位正常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

三、以创新的机制,为改革提供强有力保障

1、全面推行和完善聘用制度,实行竞争上岗。我们按照有关规定,打破人员单位界线和人员性质,广揽人才,公开选任水管单位负责人。并按照“岗位需要、竞争择优、综合考评、末位淘汰”的原则,搞好其它岗位的竞争。在此基础上,水管单位与上岗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经过竞争上岗,三个单位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由43岁下降到35岁,一批年富力强、具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年轻同志走上了领导和中层岗位。

2、大胆实践,探索新型分配机制。为推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分配收入相分离的分配制度改革,我市在水管单位试行了系数分配法。引入的三个系数分别为岗位系数、日工作时间系数和工效系数。岗位系数是反映岗位情况的系数,岗位责任越大、技术含量越大、工作难度越大,则岗位系数的值越大,以此充分反映分配向生产一线、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日工作时间系数是反映岗位工作量多少的系数,按完成岗位工作内容所需的时间来确定,兼岗时工作时间系数叠加计算,可反映人员满负荷工作状态,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工效系数是反映岗位工作成效的系数,按目标考核情况确定。三个系数均与职工的实际收入密切相关。单位人员工资构成中活工资部分用岗位系数和日工作时间系数来重新分配,再按工效系数最后确定实际收入。改革后,职工月实际收入与档案工资最大差超过了200元。实践证明,我市自创的系数分配法既解决了事多没人干的问题,又明确了人员职责,充分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生命力。

在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帮助指导下,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完成。通过改革通州水管单位的工作效率提高了40%;管理成本降低了约15%;改革当年单位总收入就突破了历史记录。在此基础上,20*年,我市将堤防堤防养护任务推向了市场,并在强化目标考核上作了一些尝试。虽然我们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我们将乘这次会议的东风,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进一步开拓创新,努力把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