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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党风廉政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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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党风廉政经验交流

位于*脚下的*县检察院现有干警42人,前些年曾因出现干警违纪事件受到了省院的黄牌警告。近年来,该院把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头戏来抓,通过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一个以党组领导为核心、业务部门自我监督和相互制约为主体,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有效地预防和治理了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稳步发展,实现了“干警无违法违纪、办案无责任事故”的目标。近年来,该院先后被省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五星级”先进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二届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市院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1、统一党组一班人的思想。该院党组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个别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有的认为当前社会风气不好,检察队伍出点问题难免,不重视抓;有的怕得罪人,怕影响自己的评议票和推荐票,不敢抓;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不愿抓。这些认识误区成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大思想障碍。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党组首先在班子内部反复学习讨论,使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难以纯洁,检察事业难以发展,检察机关的形象难以保证,并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班子成员的思想达到了三个共识:一是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达到了共识,即只有党组高度重视,切实从组织领导抓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有保障;二是在突出责任制的龙头地位上达到了共识,即要把建立一个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作为首要环节来抓;三是对责任制的明确达到了共识,即明确“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

2、周密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年来,该院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检察机关的形象工程来抓,摆上了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院党组及时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规定每年初要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组班子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分析一次党风廉政状况;每年要召开两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及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完善廉洁自律措施。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该院根据高检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了《*县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体现了“四个严格”:一是严格责任分解。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并层层进行延伸细化,确保责任分解不留死角;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就是要求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照责任分解的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负起责,负好责。三是严格责任考核。就是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努力增强各级责任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就是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制,对下属失教失管,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坚持原则,一查到底,从严追究。

4、抓好班子的自身建设。俗话说:“龙尾怎么甩,全靠龙头摆”。该院始终把班子自身建设作为成就检察事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为充分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该院制订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五项规定》,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检察纪律,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不准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领导的旗号以权谋私。班子成员坚持做到工作在先、守纪在先、吃苦在先,凡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凡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始终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教育影响干警。

二、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主体作用,切实强化自我监督意识

业务部门是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主体,也是产生违法违纪的多发部位。该院在实践中探索到,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业务部门干警的自我监督意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1、实行办案责任制,强化干警的自我监督意识。规定办案人员为案件的直接责任人,不管其工作岗位和职务如何变动,其本人要对自己所承办案件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实施、办案中的执法和廉政情况、收缴赃款赃物的合法性以及案件的

定罪定性、批捕起诉、追捕追诉和抗诉等案件质量问题终身负责。无论何时发现办案中的问题,都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2、落实“一岗双责”,充分调动部门负责人的积极性。每年初,该院按照“一岗双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干警都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干警廉洁承诺书,明确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部的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监督本部门干警严格依照法律、检察纪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干警一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这一规定,使部门负责人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想方设法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安排任务时不忘交代办案纪律,检查工作时注意检查办案纪律,汇报案件时要求汇报遵守办案纪律情况,使部门负责人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3、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为预防和纠正干警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该院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监察工作条例以及侦查工作内部制约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文明办理自侦案件的有关规定》,着重从业务部门的相互制约入手,完善内部执法监督。一是对初查案件进行制约。该院针对以往办理初查案件较随意的现象,规定侦查部门对线索经初查决定不立案的,应在决定后二十日内将不立案意见和初查案卷移送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指派业务骨干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提交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二是加强了侦捕诉监所部门的相互制约。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对本院自侦部门移交的审查逮捕案件,应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对符合逮捕条件或不应逮捕的,要提出有关处理意见,报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侦查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直接向侦查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如意见未被采纳或违纪违法情节较重的,应及时向纪检组反映。公诉部门对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应认真审查,发现侦查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直接向侦查部门提出纠正意见;情节较重的,应及时向纪检组反映。同时,公诉部门对侦查人员采取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提出纠正意见,并要求侦查部门指派其他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决定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的,承办人应将情况书面通知监所部门。监所部门发现自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有超过法定期限或有其他违法现象的,应当向自侦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对超期的案件在全院予以通报。另外,还要求监所部门干警通过同在押人员谈心,了解检察人员的执法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向纪检组汇报。三是加强了对处理涉案款物的制约。涉案款物一律由计财部门严格管理。计财部门对扣押款物实行帐目与款物分人管理,健全出入库和收付手续。对侦查部门作出的处理款物决定,计财部门必须进行跟踪监督,严防侵占、挪用、私分、调换或擅自处理扣押款物。

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该院逐步构建起了一个党组统一领导、业务部门相互制约的执法监督机制。但是,在实践中,该院党组感到,不管是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行政监督,还是业务部门相互之间的监督,都需要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发挥作用。当专门监督得力时,其他监督也能体现其监督效力;当专门监督乏力时,其他监督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于是,党组一班人一致表示,要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力,必须重视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近几年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党组的重视支持下,始终认真履行专门监督职能,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1、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监督中的职责。为了使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监督中有的放矢,该院明确规定了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监督中的地位、职责和作用。一是要求业务部门对初查后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无罪判决、变更强制措施等“六类”案件,必须将相关法律文书资料送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对上述六类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的案卷材料必须进行阅卷审查;三是对自侦部门办理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组织5人以上办案组查办的案件进行同步监督;四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发案单位和当事人进行回访;五是对干警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执行法规、纪律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为了保证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职责,该院配齐配强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院纪检组以抓好预防和治理自身腐败为已任,经常分析检察队伍中违法违纪产生的根源,不断探索预防对策,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廉政保障机制。一是建立了预防和警示机制。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干警违法违纪,该院建立和健全了廉政承诺、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档案制度,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要分析一次廉政形势,及时发现干警中违法违纪苗头,将违法违纪隐患消灭在萌芽中。二是强化以民主集中制为内容的约束机制。如对不诉案件必须由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对2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必须由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人员录用、人事任免、奖励等必须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作用,防止个人权力膨胀;三是建立完善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制度。该院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听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向干警家属发出公开信,争取干警家属对廉政工作的支持,敦促他(她)们管好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同时,继续深化检务公开,采取设立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廉政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到有关单位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干警的执法状况,使干警能置身于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下。

3、形成严抓严管严处理态势。坚持对检察队伍的严抓、严管、严处理,是预防和治理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的有力举措。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使该院党组深谙此理。由此,院党组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态度十分坚决。除了平常利用政治学习日对检察机关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外,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对那些我行我素、明知故犯、知法犯法的害群之马,按照检察纪律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避重就轻、姑息迁就、包庇护短。党组班子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决心和态度,时时刻刻提醒干警不敢越雷池半步,不敢趟纪律“高压线”。

几年来,通过建立以党组领导为核心,业务部门相互制约为主体,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专门监督职能为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县检察院逐步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整体合力,较好地推进了公正执法和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