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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工商局始终不渝地把依法行政当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生命线,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方面,坚持“高、细、明、严”的原则,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和谐地向前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一个“高”字
一是认识高。该局先后多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全面深刻地领会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并以“*奶粉”和“*奶粉”事件为案例展开讨论,一致形成了“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认识,并将这种思想认识体现为具体工作要求:照不能乱发、案不能乱办、费不能乱收。
二是标准高。该局对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行政执法标准》,提出三个100%:在登记注册方面,要求名称核准正确率、限时办结率、登记资料齐全规范率、信息录入同步率均达100%;在执法办案方面,要求案件查处正确率、结案率、罚没款入库率、备案率、案卷材料完整率均达100%;在食品等重要商品安全监管方面,要求经营主体合法率、索证索票率、台帐填写完整率、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率均达100%。
二、健全执法制度,坚持一个“细”字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政务公开内容细。该局在局机关设置有多媒体信息触摸查询系统,该系统内设“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执法依据、政务公开、办事指南、12315”等8个总栏目50个子栏目,内容详细涵盖了600多部工商法规、330种执法行为依据、62种申请事项办事指南等,来办事的人员,只要轻轻一点,所需查询的信息便一目了然。该局还在每个工商所服务大厅都挂有执法岗位职责分解图,在每一名工作人员办公桌上都摆放有岗位职责公示牌,做到了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
二是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办案责任划分细。该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了以“职责清晰、奖罚分明”为主要内容的案件主办人制度。查办案件首先由办案机构确定一名案件主办人和一名或多名案件协办人,案件主办人是相对独立行使办案职权,对办理的案件负主要责任,其它协办人协助主办人工作,负相应责任。案件主办人制度实行以来,改变了以往办案中主次不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案件主办人的责任心,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是实行行政处罚预警制、约谈制和回访制,办案工作作风细。为了预防和化解执法部门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着力解决好工商行政执法中可能发生的重检查、轻整改,重处罚、轻教育,重治标、轻治本的现象。该局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了事前预警、事中约谈、事后回访三项制度,让和谐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行政处罚争议的发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上半年该局查办案件295件,没有一件引起行政诉讼,罚没款到位率达90%以上。
四是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说理说法细。该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采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通过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讲事理、论法理、说情理,使行政相对人知情、知理,消除执法阻力。该局第一份“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案件当事人原本对处罚不理解,还聘请了律师并申请了听证,然而却在接到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第八天就主动将全部3万元罚款汇到了指定银行。
今年该局在总结以前推行经验的基础上,又下发了《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操作指导意见》,并对写作方法进行了培训。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推行,提升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透明度,进一步实现了“三个认可”(政府认可、司法机关认可、被处罚当事人认可)、“三个突破”(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新突破,执法理念、方式新突破,科学执法、和谐执法新突破),从而打造了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新形象。
此外该局还相继出台了《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立销案备案制度》、《强制措施备案制度》、《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案件核审制度》、《暂扣、罚没财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对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从而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落实执法责任,坚持一个“明”字
该局根据工商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事项责任分解意见》,完善了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工商行政执法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层级的各个执法人员,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执法依据明确。我们把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有关的458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单一主管、协同管理的类别逐一进行梳理,进一步理顺了执法关系,明确了执法依据,确定了法定职责。
二是执法主体明确。我们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按不同的内容分类列出名目,根据不同的管理职能,分别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各工商所执行,确定了各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任务。
三是执法责任明确。我们将执法责任分解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局领导的执法责任分解,局长是全局实施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第二层次是各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分解,对我局注册股、监督股等执法股室和工商所、经检大队进行了执法责任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分解;第三层次是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责任分解,以岗定责,确定了每个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做到执法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人、追究到人,确保执法到位不缺位。
四、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一个“严”字
该局按照省局提出的大法制的指导思想,把“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作为目标,把法制监督延伸到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不作为行为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综合性的监督。
一是严格行政处罚案件监督。针对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随意立案、随意销案、滥用强制措施、随意减免罚没款和罚没物资管理混乱等问题,以“四备案”制度为切入点,建立了行政强制措施、立案、处罚决定、执行结果四个方面的备案制度。将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销案、强制措施、告知、听证、罚没款缴纳、罚没物资处理、强制执行等环节全部置于法制监督之下。
二是严格行政许可行为监督。我局实行了以执法检查为主要形式的执法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各类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齐全性等;监督的形式采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查或事后回访、对行政许可档案材料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抽查以及全面执法检查等;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许可,经局长批准后发出《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限期纠正。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不仅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而且填补了执法监督的空缺,真正实现了大法制的要求。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该局针对每年工作重点,不断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出当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标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在考核标准上,把“诉讼无败诉、复议无撤销、检查无错案”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量化目标。在考评范围上,广泛涵盖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行政不作为等各类具体行政行为。在考评方法上,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在考核结果上,把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评价纳入股、所领导的考核内容,其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也是单位年度评先、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优秀的予以专项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资格。
四是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该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各单位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经上级工商部门或人民政府复议依法予以改变或者撤消,经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或者变更的,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上级领导机关转交查办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对在实施执法责任制中被查出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均给予有过错的执法人员通报以上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除此之外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执法违法行为实行有诉必查。去年该局共对存在问题的2个单位5个个人进行了执法责任追究,提高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近年来该局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可喜效果:执法人员素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明显加大,行政执法质量普遍提高,行政执法形象进一步优化。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农资打假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兴企强县”、“兴农富民”工程,加大了执法打假和监管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章违法案件613起,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无一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政府满意度、企业满意度、社会满意度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