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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年第10号)有关规定,结合全市第二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市政府采取重点考核、实地考核、书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和部分基层执法单位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评议。现将考核评议结果通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
年度,我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狠抓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突出成效。一是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具体,职能发挥充分,组织保障到位;二是法制宣传培训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升,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行政决策制度更加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决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范;四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认定、审核、备案职能发挥充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及时、认真,确保了政令畅通,制度建设更加规范;五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县域推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成效显著,行政管理体制更加顺畅;六是全面落实科学、规范、文明、和谐执法指导意见,执法理念进一步提升,执法作风进一步端正,行政管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七是政府层级监督力度加大,监督渠道畅通,作用发挥充分,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年度,各单位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和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能力不够;二是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论证不够,个别单位在决策中法制论证审核不充分;三是部分行政执法行为仍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自由裁量不准确等问题;四是审批后监管力度薄弱,仍然存在只批不管或批管脱节等个别现象;五是部分单位对考核评议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自检自查走过场、分析总结不全面、备检材料不详实等问题。
三、考核结果
经考核,优秀单位有(排名不分先后):萨尔图区人民政府、肇州县人民政府、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大同区人民政府、龙凤区人民政府、林甸县人民政府、肇源县人民政府、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岗区人民政府、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林业局、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方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科学技术局、检验检疫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
达标单位有(排名不分先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处、市统计局、市地震局、市房产管理局、市旅游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
各优秀单位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新的工作中,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达标单位要加强学习,立足岗位,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在新的一年里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争创一流。各单位要仔细研究、反思、对照、检查,认真对待考核评议结果,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要与政务文化建设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营造依法行政的政务文化氛围,使依法行政成为行为自觉。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对照每个问题逐一整改,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9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