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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县城罗山路、电厂路沿街、大郭村、金沙等商场的兴建,为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繁荣城区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商场管理主体职责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商场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做好城区商场管理服务工作,现就加强城区商场属地管理通知如下:
一、明确城区商场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
将城区各商场按照原土地所属划归有关村(居)管理,即罗山商场划归居委会管理,金沙商场北段划归许家庄居委会管理,大郭村小市场划归大郭村居委会管理,电厂路沿街商店划归同俗居委会管理。有关村(居)可以根据管理实际成立“XXX商场办公室”或通过其他责任明确的方式加强管理。
二、明确城区商场属地管理的主要内容。
属地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经商业户户口及入托、入学、参军、计划生育、社会保险等事务的协调管理和水电暖等物业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切实做好城区商场管理的交接工作。
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有关村居的组织协调,确保对商场经商业户的接管工作顺利进行。县公安局负责将“商场”户口人员分配到各相关村(居)商场管理机构(“XXX商场办公室”等)。县工商局负责提供商场经营业户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并在商场经商业户户口正式转入各村(居)商场管理机构之前,临时负责社会保险等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
四、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口计生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在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时,要主动与街道办事处沟通衔接。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各村(居)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