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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7月,我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分配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公诉科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长、科长,1996年1月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1999年撤县建区时,转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4年兼任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走上领导岗位后,按照院党组的分工,我先后分管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阳逻检察室、职务预防科等部门的工作。期间,民事行政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的工作多次受到区委和省、市院的表彰,控告申诉科先后三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示范窗口”,我个人也先后多次受到上级机关和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作为一名年轻的女干部,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我深深地感谢党和人民的培养教育;我深感自己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在组织的关心和信赖、群众的爱护和支持下才取得的;我也深感作为一名年轻的女干部,只有把自己融入实践、勇于创新,融入火热的生活,接受生活的磨炼,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下面我结合实际工作谈三点体会,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在社会实践中增长才干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也是最好的老师,我之所以能够从一名高校走出的女大学生,逐步成长为一名共产党员、一位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受到同行们尊重的领导干部,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社会实践是我们年轻干部增长才干的必由之路,正是社会实践增长了我的才干。
我1990年7月学成之后,怀着对家乡的挚爱,抱着对检察事业的憧憬,加入到豆绿色的检察行列中来,成为新洲检察院第一个法学学士。面对这种学历上的优势,我没有当代大学生的傲慢与自豪,原创:而是正视自己缺乏社会实践经验的现实,放下大学生的架子,甘当他人的小学生,在干中学、学中干,不到一年时间便成为院里的行家里手,每年办结的案件均居全科之首,而且无一差错,年年的公务员测评,优秀票得票率均居全院干警之首。
走上领导岗位之后,我更是把自己投入到检察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去,注重从实践中汲取营养。1997年党组决定由我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由于该项工作起步晚,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各界对民行工作性质和任务不了解,民行工作的案源缺乏,加之干警对民行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畏难情绪,工作一直打不开局面。党组在分派任务时,考虑到我是女同志,也为了照顾我,对我要求也不高,只希望我们能破零。但在实践中,当我看到一些单位、群众因为裁判不公,导致长期上访的状况时,一种运用法律武器主持公平与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油然而生。我提出了“民行工作大有可为”的口号,并与民行部门的同志一道研究制定了拓宽案源渠道的多种途径和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良好的办案环境,克服了调卷难、取证难等重重困难,有力地推动了新洲民行工作的大发展。经过一年的努力,1998年我们立民行抗诉案件34件,跃居全市第一。当年民行科被省、市院评为一流科处室,被市、区两级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民行科长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在实践中锐意进取,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则是我成长经历中的又一人生感悟。我们正处在一个改革的时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时展的主流。作为当代的年轻干部,尤其是女干部,要想在事业上有所作为,必须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在分管刑检工作时,针对我区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呈高发态势,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政法部门破案打击率又不高的现状,我认真分析了原因,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症结,提出了批捕、公诉引导侦查取证的新举措,在全市率先制定了《检察引导公安侦查取证的暂行办法》,在全区公安、检察部门广泛推广,使刑事案件的批捕率由上年度的72.8%上升为97.2%,不捕率由28%降为2.8%,密切了警检关系,形成了打击犯罪的合力,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二、在生活的磨炼中提高领导素养
我是1996年1月走上领导岗位的,在这近十年的磨炼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要当好一个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警拥戴的好干部,必须塑造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用自己的非权力影响力去教育感化他人,凝聚人心。为此,我注重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
一是注意处理好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我历经了四任班子,在每一任的班子里,我是最年轻的,也是唯一的女性,对一把手我都能摆正位置、不要权、不争权,尽心尽力,为正职出谋划策,支持正职做好工作;与其他班子成员相处,不越权、不揽权,凡事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重,工作互相尊重、相互支持。多年来,由于能够正确处理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我也受益匪浅。
二是正确处理好与分管部门干部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作为副检察长,我注重朴实地与分管部门的干警相处,既注重以身作则,为大家带好头,也注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任副检察长以来,我已先后分管过近10个部门的工作,分管部门的干警成长进步都比较快,大批年轻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的年轻优秀干部被院党组作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有的被誉为“铁案检察官”,有的年富力强成为骨干,在工作中勇挑重担。自己也因为作风正派,敢于碰硬,.深得同志们的拥戴。
三是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回顾十五年的工作经历,给我的启示是,作为一名年轻干部,除了立足实践,勇于创新,还必须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才能走上健康成长的轨道。平时,无论工作怎么忙,我总是挤出点滴时间来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地选择勤奋,勤奋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产婆”。我深知要想干出一番事业,做出一点成就,首要条件就是勤奋学习,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业务上的行家里手。1996年、1999年组织先后两次送我到县委、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坚定了信仰与追求。为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我还先后自修了领导科学与决策、行政管理学、犯罪心理学、证据学、侦查学、法医学等多门学科课程,广博的法理知识帮助我较好地把住了案件质量关。我分管刑检工作两年,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00余件,无一错案。2004年,根据党组的分工,由我分管反贪工作,我紧紧抓住案件质量这个牛鼻子,抓规范、强素质,全年立贪污贿赂案9件9人,实现了侦结率100%,大要案率100%,起诉率100%,有罪判决率100%,在办案质量上创造了历史新高,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正确处理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做到工作家庭两兼顾。人们常说,做女人难,做女能人更难,对我而言还得加上一“难”:作为军人的妻子更是难上加难。我和爱人1995年至今长期两地分居,上有老下有小,生活的重担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在“难”字面前,我从未言苦,总是挺直脊背向前走。我爱我的事业,也爱我的家庭,在家里我孝敬父母,精心抚育年幼的孩子,支持丈夫的工作,为丈夫营造一个安宁的大后方,为此我年年被部队评为好军嫂,丈夫在我的支持与帮助下,也事业有成,已是某消防支队参谋长。孩子在我的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成绩优秀。
三、在组织的培养下茁壮成长
我90年7月参加工作,96年1月被任命为副检察长,我能在短短的五年时间内,由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除自己的主观努力外,更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教育与关怀。近几年区委加大了对中青年女干部的培养力度,一大批出类拔萃的女同志相继走上了领导岗位,这充分体现了党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尤其是对我们年轻女干部的关怀。我自己深深感谢党组织和同志们为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锻炼成长的条件。同时,我也十分珍惜这种机遇,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当我站在反腐的前沿,一次次地面对权与法的碰撞,面对金钱的诱惑与说情风的困扰时,我坚持做到“不为权势所屈,不为恐吓所退,不为情感所动,原创:不为钱财所惑”。面对恐吓,我敢于坚持原则,记得2003年初,东街菜场杀人案发生后,凶手逃离现场,经调查证实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有窝藏罪犯的嫌疑,正当我们进行追诉,依法打击犯罪分子的时候,有关部门却以证据不足,不能在法定时限结案为由,将其取保候审,犯罪分子放出后扬言:“叫魏细玉小心”。面对这种恐吓,我和办案人员一起面对,果断作出逮捕决定,将其收监关押,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终于以确凿的证据将其送上了法庭。经法庭依法审判,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为被害人伸张了正义,弘扬了法制的威严。
2004年,我们在办理石油公司窝串案时,我的一位大学同学托人送给我一包礼品,打开一看,是一件价值数千元高级化妆品和一条钻石铂金项链,我毫不犹豫地将礼品交给了案件承办人,让其想方设法退给当事人。在原则与人情面前,我坚持了原则,维护了检察官清正廉洁的形象。有人说我很幸运,赶上了好机遇。是的,我的确很幸运,赶上了改革开放好时光,得到了各级组织及群众对我的爱护、帮助和培养,作为一名受党组织培养多年的中青年妇女干部,一名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官,我深知自己岗位职责的神圣、责任的重大,我决心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部署,积极投身于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伟大实践中,努力提高执法能力,为国家安宁、新洲发展执正义权杖,护法制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