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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研究部署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县委、县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县委对抓好宣传贯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新时期的民族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经济建设的良好势头和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为建设惠及桐柏42万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服务。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我县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得到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加大了对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妥善处理了一些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政治社会稳定。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民族宗教工作的各条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项社会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各民族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但我们必须看到,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正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清肩负的重大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努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为我县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下面根据县委研究的意见,我就深入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讲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民族方面是基本稳定的,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必须看到,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杂散居的山区县,我县有21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4000多人,分布在全县16个乡镇,长期以来,由于特殊的民族习俗、宗教信仰以及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造成各民族之间一些小的摩擦时有发生,加之省内外小范围的民族纠纷、民族冲突仍然频繁,民族极端分子和民族分裂分子的串联活动从未间断等,使得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尤其重要。
在新形势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实现和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
为了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富强桐柏,和谐桐柏的目标,最近,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意见》,决定在全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各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深入进去,抓出成效。这里,我着重强调几个问题:
一是要深入宣传教育。纵观各地民族团结、民族工作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和原因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同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常识的学习不够,法制观念不强有着直接关系。各乡镇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地的乡镇党委要认真学习党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定期听取本地区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要组织少数民族聚居村和周边汉族村“两委”班子成员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基层干部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政策和法规,做到加强领导,严格执法。对清真寺阿訇和寺管会成员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培训和法制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做到爱国爱教,依法办事。要向少数民族聚居村和周边汉族村各族群众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讲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使各族群众掌握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高举团结和法律的旗帜,做到维护团结、遵纪守法。宣传新闻部门要按照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部署,精心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宣传近年来我省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统战、民族部门要积极制定宣传、培训方案并付诸实施。
对乡、村基层和群众的宣传教育,要以正面引导为主,突出“讲发展、讲团结、讲进步、向前看”这个主题,防止重翻旧帐,纠缠过去,引发新的不安定因素。
二是要搞好整改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安定因素。重点排查是否把民族工作摆在了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是否到位;在处理涉及各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时,是否坚持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本地有哪些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原因,区别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民族聚居村和周边汉族村的党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科技素质和发展经济的技能。要结合村委换届选举,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
解决存在的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立足于长远,通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范和解决影响稳定的问题,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要建立促进民族团结的五大长效机制,即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和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培训教育机制,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建立表彰惩戒机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建立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这五大长效机制是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结合实际,认真坚持实行并不断创新完善。要依靠机制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到基层,把加强民族团结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把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是要大力帮助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发展是硬道理”,发展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硬道理。现阶段,我们面临的各种挑战和困难,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经济来解决。我们必须以更高的重视程度,更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对于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帮助理清思路,制定规划,促进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的意见》,集中帮助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大力调整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结构,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归根结底要依靠民族聚居地区干部群众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要教育民族聚居地区的干部群众树立自强意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克服等、靠、要思想,坚定信心,自强不息,苦干实干,把国家的扶持和自身的努力很好地结合起来,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聪明才智,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宣传教育活动结束以后,省市要对宣传教育效果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开会座谈、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活动的重视程度和组织实施情况,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影响民族团结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维护民族团结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等。检查中如发现活动流于形式或存在空白点的,要推倒重来。
二、加强领导,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是我县2005年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县委、县政府做好新时期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当前,务必下大力气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尽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学习“两办”《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意见》,研究贯彻实施的意见和措施。各乡镇要抽出精兵强将专抓这项工作,统战、组织、宣传、政法、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贯彻实施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将全县贯彻实施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注意方法,力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要以法律、条例、政策学习教育为主。要宣讲法律,宣讲条例,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宣讲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
二是排查不安定因素,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排查,原则上不在村里排查,更不能让群众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要以正面教育为主,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要严格按照党的宣传纪律来宣传报道,统一由宣传部门把关。
五要帮助少数民族聚集的乡、村发展民族经济。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帮助少数民族聚居村理清发展思路,搞好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措施,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
六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要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大局,与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联县驻村帮扶活动结合起来,与统战部门开展的凝聚力工程结合起来,通过这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力求做到:
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政策观念明显提高;
二、民族团结进步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不安定因素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各项村规、制度进一步健全;
五、团结一致、发展经济的措施进一步落实。
同志们,“民族宗教无小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通过今天的这次会议,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认识,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富强桐柏、和谐桐柏的建设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