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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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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教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最近,中央决定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高检院、省院分别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今天的会议,就是传达贯彻高检院、省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刚才,书民同志宣读了市院制定的实施方案,对教育活动作了具体的安排,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扎实开展教育活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认真总结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为当前和今后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南,是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领域的根本指导思想。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的搞好这次教育活动。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的客观需要。我国检察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列宁主义法律监督思想指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现行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其他国家的检察制度相比,我国检察制度有许多鲜明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决定的,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所决定的,是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在近年来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讨论中,受到学术界一些不健康观点的影响,在社会上,也包括我们检察机关内部出现了一些模糊认识。有的同志在思想上出现困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产生了怀疑,对检察事业的发展缺乏信心;有的对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盲目追随,对西方的一些东西盲目崇拜;有的甚至对那些企图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观点,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这些思想上的偏差如果不及时纠正,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就会迷失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就难以巩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保护经济建设的任务,这个任务重大而艰巨。同时,随着法制的完备和法律的健全,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高,这是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这些都给检察机关的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机制和执法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我们在这些方面是不适应的。比如,在办案中存在的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说到底是执法理念的问题。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检察机关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在这种形势下,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保证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观念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保证检察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推动执法水平、执法效率的提高。

(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深入贯彻检察工作主题,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关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强烈呼声,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和宪法、法律关于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的规定,明确了检察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根本途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和一致性。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始终坚持并努力实践这个主题,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但是,也要看到,有的地方对贯彻落实检察工作主题还不够自觉,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好,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成效还不完全满意,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坚持和深化检察工作主题,就必须使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不断丰富检察工作主题的内涵,使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的需要和时展,符合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

(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抓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不断增强。但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犯法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讲,执法理念陈旧、落后是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执法理念是执法工作的灵魂和精髓,执法思想、执法理念问题不解决,不但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会继续滋生,过去已经解决的问题也会出现反弹,已经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在执行、落实上也会大打折扣,继续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抓住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这个“牛鼻子”不放。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觉悟,树立先进的、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和法治理念,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怎样执法、怎样服务等重大问题,始终保持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五)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检察队伍建设也存在更新理念的问题,没有观念的更新,就不会有好的办法、措施。开展教育活动,最根本的就是要解决干警的执法理念问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培养干警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道德水平,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因此,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干部队伍的选拔、考核、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检察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真正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二、整体推进,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

市院根据高检院、省院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这次教育活动作了具体的安排。各单位在落实的过程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要认真组织干警重点学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xxx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高检院编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等。

要把“虚”功做实,通过学习真正得到提高。一是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实质。不论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还是专题辅导、座谈讨论,举办培训班,都要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深入地学习。通过学习真正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真正搞清要树立什么样的执法理念,摈弃哪些陈旧、落后的理念,为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要联系实际。在学习讨论时,不要就事论事,空洞学习,泛泛而谈,要把学习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规范执法行为结合起来,特别要注意把个人摆进去,联系个人的工作、生活和作风,尤其是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实际,这样才能真正有所提高,才能以先进的执法理念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三是领导要带头。院领导不仅要抓好教育活动,而且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讨论,为干警作出表率。

(二)深入查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

贾春旺检察长在讲话中就全国检察机关的情况讲了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意识不强,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不清,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二是执法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不认真处理或者不公正处理群众的司法诉求,对群众冷硬横推、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三是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随意扣押、冻结款物,受利益驱动办案甚至违法违规办案。四是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存在单纯业务观点,执法不注意方式、方法,随意采取强制措施,没有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五是党性观念不强,对中央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有的甚至敷衍应付、自行其是。六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不深入思考问题,思想上固步自封,工作上庸碌无为。七是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不端正,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满足于一般号召,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八是少数检察人员理想信念淡漠,道德意识缺失,有的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可以说,这些问题,在我市检察机关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问题是“久治不愈”的问题,有些问题在98年集中教育整顿中纠正而“旧病复发”的。这几年对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逐年上升,我们查处的几件违法违纪案件都是很严重的。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要借这次教育活动的东风,真正解决一些问题。因此,全市每个院、每个部门和每个检察干警,都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照以上七个方面的问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这次对照检查从7月份开始,时间为3个月。要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上下帮查和面向社会开门查相结合的方法。不论采取什么形式、什么方法,都要突出重点,一是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上找差距,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从检察机关处理的涉检信访案件中查找问题,从查处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中查找问题,从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中查找问题,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方面的批评意见中查找问题,从新闻媒体披露的执法不公的案例中查找问题,从已发生的被纠正或决定赔偿的错案中查找问题,从复查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捕、不诉的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决定的案件中查找问题。三是要坚持较真碰硬,敢于暴露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是多大的问题就是多大的问题,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不能因为怕丢丑、影响形象而遮遮掩掩,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要注意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作用,在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的同时,选择一些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

(三)要扎扎实实搞好整改

进行教育活动的目的是解决和纠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一是要坚持围绕工作找问题,围绕问题抓整改,查改结合,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对自查、互查、上下帮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案、逐事复查核实,在查明问题,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对查出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规定时日限期整改。对一些难度较大,需要上级统一研究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二是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疏理归类,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建章立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干警的素质养成机制、业务流程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履行职务保障机制和科学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巩固和发展教育活动成果。三是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对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干警自己主动检查纠正的,可以不予追究;对较为严重的问题,干警主动检查,认识深刻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宽处理。对自己的问题不主动检查纠正,甚至隐瞒、掩盖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要从严追究。对于群众举报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查证属实的,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

三、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促进教育活动与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当前,检察机关要着力开展的工作较多,任务繁重艰巨,要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为统领,协调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院成立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各基层院也都要成立领导机构。要实行检察长责任制,检察长要亲自抓,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阶段、每一环节的工作,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从1998年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以来,经过了“三讲”教育、接受人大检查评议、“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等,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存在着松懈、疲沓情绪,因此,决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敷衍应付。哪个单位走了过场,不仅要进行补课,而且要追究检察长的责任。

(二)要联系实际。要联系本单位、部门和干警的思想、执法和作风纪律的实际,真正使一些问题得到解决。以前的整顿、教育,有些问题不能得到彻底解决,有些问题“旧病复发”,关键是联系实际不够。要对照有关纪律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多从主观上、从自身查找问题和原因。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三)要把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荣辱观教育侧重于道德观念建设,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法治理念教育侧重于执法理念建设,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公正文明执法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侧重于执法行为建设,这三项教育活动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要把这几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这几项教育活动的有机结合和深入开展,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执法观,更新旧的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

(四)统筹兼顾,搞好各项检察工作。今年的时间已过了三分之一,我们的工作任务很重。从前4个月的情况看,检察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好的,多数检察业务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的重点工作,如打黑除恶、惩治商业贿赂等工作都在积极向前推进。目前正是办案的大好时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和法律监督等其他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认真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把工作搞上去,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同志们,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一项阶段性工作,但教育引导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系统工程,既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我们要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的部署,扎扎实实抓好我市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