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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总结回顾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努力实现“全年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的目标。刚才,黄岩区政府、仙居县政府、市公安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旅游局分别作了交流。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大秘书网文章-大秘书网帮您找文章]
一、肯定成绩,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两个社会”、打造“平安台州”的要求,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825起,死亡421人,受伤2274人,直接经济损失1679.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6.5%、2.5%、13.8%和53.9%。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6起,死亡21人,分别下降14.3%和52.3%。总结上半年的工作,主要采取了五方面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责任制考核制度。在回顾总结去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细化考核内容,并对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项指标实行“双控”考核。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市政府在与9个县(市、区)及台州经济开发区签订责任书的同时,还与29个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各级政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企业、车间、班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警示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警示制度”、“道路交通告诫和问责制度”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上半年,市安委会分别对黄岩区、路桥区、天台县发出警示告知),临海、温岭、路桥、天台等县(市、区)也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警示制度。探索创新了基层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各地在工作实践中,结合当地实际,探索性地创新了考核办法,进一步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如椒江区、路桥区推行驻村干部“捆绑式”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了驻村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温岭市横峰街道出台了《横峰街道机关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明确了各线、各部门、联系村街道领导及干部的责任。
二是全面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不断得到整改。市政府部署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海上运输和捕捞作业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安全、船舶修造行业安全、“三合一”企业和“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以及渡口渡船安全等六项专项整治。市委书记办公会议还专题听取了“三合一”企业和“多合一”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并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市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经委等部门对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重大火灾单位以及工矿企业进行排摸,确定并公布了
20家工矿企业、19处道路交通多发点段和1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列为今年隐患整改的重点工作。其中3家工矿企业、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17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被列入省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各地、各部门对公布的重大隐患整改单位进行了分析,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的产业结构特点,分别又开展了建筑业安全、特种设备、工业企业用电安全、市场商场消防安全、矿山、木制工艺品等专项整治,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是加大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自查工作。配合省、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情况的自查工作。6月中、下旬,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政府6位副市长带队赴各地检查安全生产,同时,还启动了“安全生产台州行”新闻采访活动。各级、各部门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据统计,全市共组织检查组2273个,出动检查人员22981人(次),检查企业29601家,发现隐患6173处,已整改5122处。通过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的底子,掌握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全市各级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诸永高速台州段大陈2号桥“3?4”事故及瞒报情况、浙江四方化工厂(黄岩)“6?9”中毒事故、仙居湫山乡溪下线至长溪康庄工程“6?10”岩石崩塌事故、仙居永安溪“6?19”漂流旅游安全事故等,进行了严肃查处,依法追究了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构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新机制。如临海市将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委托乡镇监察中队处理;温岭市将原来由监察大队履行的复查权、立案调查权、处罚建议权分别赋予基层中队。通过权力下放,极大地调动了基层中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执法效率。另外,各级各部门全面实施了全员培训工程。黄岩、温岭、玉环等已落实了培训经费,椒江、路桥、临海等地已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了培训。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保持平稳,但安全生产事故仍然处于高位运行,特别是工矿企业事故、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形势十分严峻。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少数地方政府和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意识淡薄,监管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不少企业和单位业主安全生产意识、法制观念不强,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和行为。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安全生产观念淡薄,安全生产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差,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大量存在。
(二)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市民营企业量大面广,绝大多数靠民资投资,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在起步阶段,由于资金紧缺,安全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投入往往较少,安全生产条件简陋,安全管理和防范存在先天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工艺、新技术大量引进,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建设又往往脱节,硬件建设还满足不了安全生产的需要,从而大大增加了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的难度。
(三)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是工矿企业事故频发。上半年全市工矿企业共发生事故35起,死亡39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14.7%;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与去年持平。仅6月份,全市工矿企业事故就发生11起,死亡15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没有发生事故的造纸企业今年事故多发,上半年已发生5起事故,死亡5人。仙居、黄岩、临海和玉环已突破半年度控制指标,分别占年度控制指标的85.7%、75%、66.7%和57.1%。近期,全国各地工矿企业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形势十分严峻。7月28日,江苏盐城氟源化工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29人受伤;7月30日,温州鹿城区泰豪制革厂发生锅炉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6月9日,我市的黄岩浙江四方化工厂在环保设施调试作业过程中,发生作业人员中毒事故,死亡3人。这些重特大事故的连续发生,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二是道路交通事故仍高位运行。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41起,死亡345人,分别占全市各类总数的72.2%和82.1%;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4.9%。三是火灾死亡人数大幅上升。上半年因火灾事故共死亡14人,同比上升55.6%。椒江区已突破年度控制指标,占年度控制指标的120%;路桥区突破半年度控制指标,占年度控制指标的80%。
(四)公共安全投入不足。由于历史欠帐较多,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公共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行业应急救援装备以及城市紧急避难场所投入等方面滞后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道路交通方面,全市乡道、康庄公路里程达7858公里,大部分道路无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危化品方面,全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38家,剧使用单位154家,重大危险源259处,仅使用液氯的单位就达30多家,年使用量超过9000吨,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设施明显滞后,危化品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令人担忧。
(五)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国务院、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日益重视,安全生产的控制指标逐年减少、监管压力逐步增大。全市的监管网络虽然已初步形成,但人数、经费以及监管人员的素质与面临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不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安全隐患不断暴露,加上政府监管手段落后,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两个关键环节仍比较薄弱。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组建时间不长,相应的监管经验和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同时,由于安全生产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相配套,企业“违法成本”较低,增加了安全生产的执法难度。
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解决,就难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和三个“零增长”目标。最近,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总理在年初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牺牲职工生命为代价。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绝不能只重视GDP而忽视安全生产,更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要求,抓住当前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做好下半年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今年下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三个“零增长”的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政发〔2006〕28号文件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通报》精神,树立信心,克服畏难情绪,把握突出问题,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政府的监管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在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同时,把各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强化量化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交通、公安、消防、建设、海洋与渔业、旅游、特种设备等部门要进一步壮大安全监管力量,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职能,健全监管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监管设备,探索综合监管制度,加大基层一线监管。不断推广椒江区洪家街道和温岭市横峰街道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及驻村干部的责任。同时,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对安全生产的监管作用,建立村(居)干部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捆绑考核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二)加强对工矿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安监、国土、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管理,全面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严禁超坡度开采和违章掏底扩壶爆破作业。经委、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冲压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检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杜绝无技术参数标牌、无生产厂家标志、无安全防护装置的“三无”设备和不符合安全条件且安全隐患严重的设备流入我市冲压作业。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完善各类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经委、安监、劳动、电力部门要加强用电管理,防止各类电器、电线老化漏电或发生火灾,开展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严禁电工无证上岗,切实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以及部门、班组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从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要求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落实职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要督促企业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维护更新安全设备,配备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继续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抓好已确定公布的58家市级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近期,市安委会对58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市级重大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做好本地、本行业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甚至予以关闭、取缔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深入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监、公安、交通、经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根据不同类型品种的属性,制订整治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隐患。海洋渔业部门要充分利用伏季休渔期间船舶集中维修的有利时机,加强对渔船维修的监督,组织渔民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开渔后,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海上自救保障体系,严厉打击渔船违章搭客、超载、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生产等行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公安、交通部门要以治理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严格查纠车辆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落实安保工程,规范道路运输秩序。公安消防、经委、安监、工商、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加大对“三合一”企业和“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切实消防重大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完成人员密集场所和厂区的电线老化等整治工作,杜绝重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分线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彻底排摸、检查和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企业,杜绝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列入整体搬迁规划,并按区域建立消防队,确保安全。安监、经委、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在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安全评估、评价工作,分类登记建档,加强动态监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认真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安全知识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特别是要做好已发生重大事故的、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抗拒执法且屡罚屡犯的、存在重大隐患经整改仍不具备条件的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提高安全法制意识。对业主拒不参加培训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发动、督促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技术、生产设备、从业人员文化素质等基本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培训措施,保质保量地开展全员培训。同时,坚持边培训边查找隐患,发动职工查找事故隐患提交企业工会,由工会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全员培训联络员制度,每家企业确定一名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审核该企业的全员培训方案,监督企业完善培训台帐制度,促使企业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培训,确保全员培训不走过场。天台、仙居、三门等地要抓紧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五)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标准化等考核措施,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成本”。凡安全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颁发“许可证”,绝不能带病运行;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采取经济处罚,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相关责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由安监部门组织进行全员培训。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企业在“安全成本”面前有所顾忌,不敢逾越,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同时,要抓好监管责任的落实。目前体制下,安全监管分散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职能,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沟通、督察督办等制度,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促进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这次会议,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追溯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大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市安委办。
(六)高度重视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进入高温季节以来,我市已相继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今年的高温晴热天气将持续较长时间。市安委办已下发《关于加强夏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台安委办〔2006〕10号),要求各地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迅速开展一次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会、经委、劳动等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对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工人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按要求发放并督促职工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现场作业条件,高温期间要安排好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做到劳逸结合。安监、公安、交通、经委等部门要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质技监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做好热敏感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要减少工作时间或降低负荷,对极有可能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关闭停止使用。同时,要切实做好汛前防范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由于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