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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今天召开全县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动员和部署全县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刚才,县民政局局长***同志宣读了《**县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一下,县人大副主任***同志将就如何搞好选举工作提出要求。最后,县委*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政权不可缺少的依靠力量,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从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一,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村(居)民直接选举村(居)委会成员,是村(居)民实行自治,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切实做好村(居)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真正把一批政治过硬、工作扎实、作风民主、群众信赖的优秀人才依法选举到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有利于提高村(居)委会干部的整体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调动广大城乡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是扩大城乡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宣传、落实基层民主、实践民主的过程,也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过程。搞好这次选举,既能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主人翁意识和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又能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步伐;还能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进程。因此,不能把这次选举简单理解为选几个干部、换几个人,而应当看作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来完成。
第三,搞好这次选举,是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农村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推动全民创业,建设和谐平安靖安,加快富民兴县,重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搞好这次选举,选出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一心为民的村(居)委会班子,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城乡基层群众的创业热情,更好地组织和带动群众大胆创业;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妥善协调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助于加强基层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总之,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这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依法操作,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我县前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体上搞得都不错,积累了一些经验,也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工作基础。为搞好这次选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里制定下发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组织好选举,切实做到思想高度重视,民意充分体现,组织严谨有序,措施非常得力,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认真调研清理。选举前要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各村(居)委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情况要明,信息要灵,心中有数,处置及时,特别是要对干群矛盾较大的村(居)、撤并村、重点村、难点村以及群众上访较多的村(居)及富裕村,要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方案,确保这次选举成功,不留“后遗症”。农业、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在10月底前做好村(居)财务清理和村(居)委会成员离任审计工作,对在清理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处理结果。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抓好宣传教育,是顺利推进选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召开会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公开信、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民主选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程序步骤,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都能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充分了解民主选举的目的和意义,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并切实把宣传教育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实际效果。例如在选举前,要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的法律规定,教育、鼓励和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竞选,力争每个村至少有一名女性正式候选人,力争选举时至少有1名女性候选人当选。通过宣传教育,从而保证广大干部按程序办事、依法组织选举,广大群众热情参与选举、正确行使权利。
三要抓好业务培训。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法律、政策常识和技术性要求都很高,为确保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必须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层层抓好业务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培训驻村(居)指导选举的乡镇干部和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通过学习培训,使每个选举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并依法工作,熟练掌握选举的具体程序和基本环节,在选举工作中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组织指导作用。
四要严格依法办事。只有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自治,才能维护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才能保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进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县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是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依据,各地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少,决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走过场,更不能各行其是、另搞一套。要严把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产生、选举方案制定、选民登记、候选人产生、投票选举等重要环节,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在选举中的民主权利。比如在候选人提名上,要充分尊重民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候选人,坚决制止指选、派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实施方案》中的候选人的否定条件要正确理解,这些条件不是法律条件,只有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才有效。同时,我再强调以下四点:1、要认真开好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推选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候补成员,决不允许指派村选举委员会成员。2、选民公布应在选举日的二十天前,正式候选人公布应在选举日的5天前,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应在选举日的2天前予以公告。3、除经村民代表大会确定认可的家庭内部成员,可以口头委托投票外,其他人员委托投票必须要有书面委托,并经选举委员会登记认可。4、填写候选人提名票时必须要有过半数选民参加,正式选举时必须要有选民过半数投票,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后才能依法当选。第二次投票必须要有参加投票的选民的三分之二选票方可当选。
五要落实“四个提倡”。积极探索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四个提倡”的要求,即: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成员。当然,这种交叉兼职必须建立在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的基础上,不能硬性规定,不能搞“一刀切”。要通过积极工作和引导,力争全县27个1000人以下的村委会主任都兼任村党支部书记。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强,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今年12月上旬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明年元月底前完成工作移交、建章立制和总结提高。这段时间正处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十分繁忙,特别是全县林改工作仍在紧张进行,要做的工作有很多,工作压力也很大。各地、各有关部门绝不能因工作繁忙而耽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选举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县里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和我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靖安县第六届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也要尽快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群书记、分管民政的副职和专职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通过层层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参与的选举工作体制和机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真正达到选好班子,定好方案,执行政策,保护民利,搞好服务,发展经济,村民满意的要求,确保改革不出问题。在这必须强调两点:1、本次选举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2、县派驻各乡镇的林改业务指导组,又是本次县派驻各乡镇的选举指导组,一套人马,双重任务。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及时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指导城乡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选举法》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民政部门要积极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精心制定选举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选举中违纪行为的处理;公安部门要维护好选举秩序,防止宗派势力、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和不法分子干扰破坏选举工作;农业和审计部门要指导各乡镇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并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对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信访部门要对选举过程中的来信来访,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各村建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负责参与所驻村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三要强化稳定意识。一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调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选举动态,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严肃选举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干扰选举工作的不正之风。对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委会选举的,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到期不选、假选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村(居)财务管理混乱的,要及时清理,严肃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宗派势力、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以及非法组织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要抽调得力干部,深入基层,排查隐患,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处理;对选举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一些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请示汇报,不得自行草率决定。总之,通过全县上下各级的共同努力,必须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不出现群体越级上访事件;确保不出现围攻乡、村闹事的事件;确保不出现因违反《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而酿成重选的事件;确保不出现全市的反面典型。
同志们,这次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一定要站在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高度,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精心部署、精心实施,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选举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全民创业、富民兴县,构建和谐平安**奠定一个扎实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