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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市质监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大会,是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全面学习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质监系统工作实际,对全市质监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亲临会议指导并将作重要讲话,这是对我们工作极大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地感谢!刚才,××*宣读了《××*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具体的工作,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坚决而有力的措施,把这项工作迅速启动并组织开展起来,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度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部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了商业贿赂给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与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政府机关反腐倡廉的重点,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从政论自身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出发,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今年2月2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也相继印发了《实施意见》,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么大规模的会议,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专门动员布置,就是要和大家一起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上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希望大家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近年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造成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直接危害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直接危害构建和谐社会。有效治理和防治商业贿赂,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分重要和紧迫。
二是从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行政审批、物资采购中发生的严重违法犯罪问题,说明商业贿赂也直接涉及到政府部门。一些不法经营者与政府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行贿受贿,危害甚大。商业贿赂腐蚀了一批党员干部,成为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切入点,不断增强对权力运用中的控制、监督、规范,使政府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才能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防止权力滥用。
三是从实现全市质监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全市质监事业的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正团结一心,为实现“十一五”质监事业发展目标而努力拼搏。实现质监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有一个健康的环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使全市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从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全市质监系统相关制度得到完善,才能做到质监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我们在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务必要做到“四个认清”:一是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所谓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务或其他手段获得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其表现形式过去一般在帐外中给予或收受回扣,现在越来越隐蔽,不少是以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等形式出现,包括为实权人物及其子女安排旅游、出国、工作以及和实权人物自己私下开办的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行贿”等,多种多样。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和单位大量存在,甚至成了“潜规则”。它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假冒伪劣商品打开方便之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已经成为经济社会中的一大公害。二是要认清商业贿赂的是权力。它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背后往往是腐败。三是要认清中央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完全符合质监部门的实际。质监部门担负着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和认证认可等领域里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所主管(监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一般是为质监业务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各项工作关联国计民生,具有涉及范围广、监管责任重、政治性、敏感性和专业技术性都比较强的特点。各单位手中都有一些权力,无时无处不面临着腐蚀和反腐蚀、贿赂和反贿赂的严峻考验。最近,系统外发生的问题(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系统内也不排除“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苗头和迹象。下决心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势在必行。四是要认清市、县两级局机关担负着履行好行业主管(监管)职责和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一定要忠于职守,切实担负起自己的政治责任。
二、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遏制全市质监系统的商业贿赂行为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我市质监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按照市委“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明政策,稳步推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结合全市质监系统实际,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质监系统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负责审批、许可的部门与申请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与服务监督对象、执法机构与行政相对人、行业协会与服务对象、负责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的部门与招投标单位之间。大体涉及到以下人员:一是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生产许可证受理、企业标准备案、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其他一些实行审批、许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各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三是各执法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四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评审咨询、协议服务的各行业协会及其工作人员;五是负责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些单位和人员既可能是行贿者,也可能是受贿者。因此我们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是:重点治理行政审批、执法稽查、检验检测、备案注册、认证认可、评审咨询、名优推荐、协议服务、代码条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我们要努力达到如下目标:通过专项治理,使全市质监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市质监系统相关制度基本得到完善,初步建立起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局面,确保全市质监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上级要求和全市质监系统工作实际,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辅以集中检查的办法进行。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市局出台《××*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并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互动效应,在全行业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8月上旬)。主要任务是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收到实效,取信于民。第三阶段是总结巩固阶段(从8月上旬—9月上旬)。主要任务是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三个阶段的工作必须统筹布置、系统推进。要坚持专项治理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结合、与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边教育、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
同时还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就是把组织实施阶段的自查自纠作为整个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特别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在工作落实中处理好全面自查与督促检查的关系。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业务实际,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自查。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部门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二查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内部机制是否健全、监督管理是否存在薄弱环节以及经营理念是否正确、经营活动是否规范,以及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确切找准防治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行为主体。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必须全过程地加强督促检查,才能保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局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情况、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商业贿赂人员的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我行我素和纪律处分不落实的,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在治理工作中处理好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各单位要结合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准确查找问题原因,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通过及时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取得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扩大声势、鼓舞士气,积小胜为大胜,逐步摸索出质监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基本规律和有效方法。
在抓紧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还必须把集中整治与构建具有××*质监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市质监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团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强化全系统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进一步筑牢全系统思想道德防线。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从源头上防治贿赂。要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备案注册、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审咨询、名优推荐、协议服务、代码条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管。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全部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八公开”;实行“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层级责任制;加快推进“一个窗口对外”和网上审批;加强对审批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和审查、检测机构的监管;落实各个单位“一把手”审批负责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细执法责任,健全行政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奖惩兑现机制。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会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做假账行为。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管。积极推进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社团和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会员行为进行约束。
(三)在政策处理中把握好严肃处理与宽严相济的关系。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重视宽严相济政策的运用。对影响恶劣的商业贿赂行为和涉案人员要严肃处理,与此同时,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区别对待,尽可能减少抵触情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自查自纠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原则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具体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在6月底前能够主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自我改正,并积极退款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处分。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认真对待发现的案件线索,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严重犯罪行为要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并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为方便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的有关情况,市局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也要公布举报电话。
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有效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健全机构,周密部署。市局已经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任副组长,市局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市局监察室承担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组织专门力量具体抓,为顺利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市局计划财务科牵头,办公室、总工办配合负责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职能分工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分别提出加强监管和自律的意见,对商业贿赂可能所涉及到的每个岗位,要在8月30日以前制定出详细、可行、有效的惩治和预防措施。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坚定信心,抓紧抓实。我市质监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比较好的基础,去年是我们系统的行风建设年,我们下大力气狠抓了行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工作和治理商业贿赂密切相关,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要充分利用过去的工作成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进一步行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机遇,使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更加规范,腐败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各种规章制度更加健全,改革更加深入,单位和企业更加诚信,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三)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单位对涉及本单位的治理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坚持“两同时”制度,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从5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都要把开展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同治理商业贿赂。对治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四)加强督查,注重指导。市局将对各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对工作进展慢、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和跟踪整改。要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治理工作调研,全面掌握治理商业贿赂的新情况新问题,求真务实、分类指导,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要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也要通报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严格要求,做好表率。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市局和各县(市、区)局机关要做表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严格自律,做到防微杜渐,自觉抵制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自查自纠中,发现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批、许可等活动中有违反规定收受贿赂的、为企事业单位牵线搭桥谋取私利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
(五)认真总结,加强汇报。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直属单位都要将本阶段的工作情况、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报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三季度,市局将组织力量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要求,市局将分析汇总全系统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情况,上报市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省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同志们,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部署会,又是一次动员会,我们既要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有利条件。全系统要立即行动起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努力完成好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全面完成全市质监系统“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