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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粘土砖瓦窑厂整治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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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粘土砖瓦窑厂整治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在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暨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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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开展粘土砖瓦窑厂专项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国民经济安全运行的一项战略措施;是党中央继全面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之后,采取的事关我国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通知的意见》(豫政[2005]4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等相关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粘土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大打一场攻坚战,全面完成整顿工作的各项任务。刚才,会上传达了《镇平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镇平县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依法开展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两个领导小组文件,希望大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我县矿产资源丰富,现已发现各类矿产30余种,矿产地20多处,已探明的铜、钼储量在省内分别居首位和第二位。但总的来说,辖区内矿产资源贫矿多、富矿少,小矿多、大矿少,点多面广,不具规模,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任务繁重。

1、充分认识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必要性

为保障我县矿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从1989年开始县政府先后组织了十多次大规模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特别是2005年下半年,针对老庄钼矿区非法采矿行为严重反弹现象,县政府采取果断措施,组织国土、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乡镇,实施联合执法,集中打击,炸封21个非法硐口,对5家违法开采矿主进行了刑事处罚。引外,2005年全县还查处取缔无证开采20起,查处越界开采1起,注销采矿许可证1家,有效遏止了私采乱挖现象,全县矿业生产秩序明显好转。应当肯定,我县的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但是,由于受暴利驱使和矿主法制观念淡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县矿业生产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转让、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局部矿业秩序混乱局面时有反弹;二是矿产开发规模小、分布散、利用率低的问题比较普遍,而且许多矿产品仅是粗加工,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经济效益低下;三是因采矿引发的地质地貌景观破坏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生态地质环境保持与治理的任务十分艰巨等等。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是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前段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完成这次全国性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2、全面部署,分步实施,扎实推进矿产资源整顿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从现在起到2007年年底结束,时间跨度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立足长远,分步实施,稳扎稳打,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一、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整顿和规范工作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县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彻底杜绝各类群发性无证开采事件的发生;对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擅自改变矿种、设置硐口、采富弃贫,破坏浪费资源的矿山限期停产整顿。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三是全面清理勘查、采矿许可证颁发情况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彻底纠正越权颁发的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四是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对热点矿种及热点矿区的重点整治,要安排好楸树湾钼矿区、玉皇庙金矿区、杏花山石材矿区等开发秩序问题较突出矿区的整治规范工作。五是坚决关闭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矿点。六是尽快建立矿山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开展对已毁山体和废弃矿坑的恢复治理工程,逐步恢复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为申报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作好准备工作。七是严格执行矿业权准入制度,各级国土和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准入标准和条件,把好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关,矿业权尤其是采矿权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更不得借招商引资之名审批不应设置的采矿权。八是要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转让制度,凡国家出资可供进一步勘查或开采的矿产地、无需勘查即可开采的矿产地以及其他依法收回国有的矿产地,均应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公开竞争方式授予采矿权。九是集中解决采矿权布局不合理问题,认真开展资源整合工作。十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机制。

第二、要健全制度,严格监管。为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进行,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一是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要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举报案件,要登记建档,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对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要加以保护;要建立奖励制度,凡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要给予第一举报人适当物质奖励。二是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重大案件的查处,乡镇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进行督办,明确责任和结案期限,落实到人。对有案不查和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要确定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联络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络员反馈体系,加强联系和沟通。四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各乡镇及各部门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通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第三、要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在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职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违法矿业行为的查处,核办矿业权许可证照,资源整合等相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控制矿山企业爆破用品的供应、违法矿山企业和关闭矿山爆破用品的查缴、非法采矿人员的遣散,依法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的黑恶势力;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矿业权开发管理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审核办理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核准;环保部门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对严重破坏矿山生态环境和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施关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电业部门负责关停非法采矿企业的电力供应。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整顿和规范工作的任务。

第四、要着眼长远,建立矿业秩序管理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同时,做好整顿成果的巩固和维护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集中整顿与建立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办矿与发挥地方资源优势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地方与中央、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要以此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为契机,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力求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探索治本之策,建立起依法有序矿业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取得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新成绩。

二、关于粘土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

我县现有各类粘土砖瓦窑厂73座,占地约530亩,这些砖瓦窑厂大部分始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受当时大圈大建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热潮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对于地方经济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同时给资源、环境也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1、充分认识整治粘土砖瓦窑厂的重要意义

我县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人均耕地不足全国平均水平,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保护耕地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建筑材料需求量不断增加,粘土砖瓦窑厂取土烧砖,不仅大量浪费能源,而且严重破坏耕地,破坏生态环境,直接危胁我县的粮食生产安全。同时,全县可用于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粉煤灰大量闲置,既浪费资源,又占用土地,严重污染环境,对附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因此,禁止占用耕地生产实心粘土砖,加快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是从保护我县有限的耕地资源、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环境进入良性轨道的大局出发,以调整产业结构和推行住宅产业现代化为中心环节,达到节地、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环境,改善建筑功能为目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明确目标原则,强化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粘土砖瓦窑厂虽然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活跃地方经济生活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对有限的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都是绝对不能低估的。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县必须于2008年底全部取缔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时间之紧迫,任务之艰巨,是不容置疑的。因此,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抓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一、明确目标,分步实施。本次砖瓦窑厂专项整治的目标就是以保护自然资源,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逐步压缩并最终取缔粘土砖为出发点,坚持复垦与保护并举,拆除与限制同步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集中打击砖瓦窑厂占地取土等各种违法行为,坚决遏止住违法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通过这次砖瓦窑厂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实现2008年年底全部取缔生产实心粘土砖的关闭目标,砖瓦窑厂占地得到全部开发复垦的造地目标,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理到位的整顿目标,新型墙体材料逐步得到推广使用的发展目标。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县里的统一安排,抓住重点,提前规划,超前运作,分步实施,确保整治目标顺利运行。一是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的作用,采用宣传车、宣传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模式,大力宣传国家的资源环境政策,大力宣传新型墙体材料质优价廉的特点和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要认真排查,摸清全县各类砖瓦窑厂用地、吃土和复垦情况底子,进行合理归类,分类施治。三是严肃查处整改,按照处理违法案件与处理违法责任人相结合的原则,对未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占地取土行为,要坚决依法取缔,对不按规定关闭的,进行联合行动,强制拆除,对拒不履行复耕,造成资源浪费,耕地破坏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强制拆除。

第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县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和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和电力等部门要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府做好粘土砖瓦窑厂的专项整治。拆除生产设备、烟囱和窑体、平整复耕土地工作,由关停企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县发改委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制订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使用证、采矿许可证的发放、回收和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企业环评和审批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制定新型墙体材料的规格、质量标准,明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设计规范并监督实施;财政和建设等部门负责对新型墙材企业的补贴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税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对新型墙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订及落实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确定河道淤泥采挖范围和深度,保障河流安全畅通;电力部门负责保障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电力供应;公安部门负责治理整顿过程中各类违法、抗法事件的处理;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绩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监察。

第三、严格依法行政,实行目标考评。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调,联合行动,建立快迅出击的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执法攻势,产生强烈的震憾效应,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县政府把砖瓦窑厂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各乡镇乡镇长是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隐匿不报,弄虚作假,完不成专项整治任务的,要对相关乡镇进行通报批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粘土砖瓦窑厂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粘土砖瓦窑厂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两项整顿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为确保整顿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两项整顿工作的领导机构,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整顿的目标,工作重点,对每项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职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好整顿工作。要严格按照《镇平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和《镇平县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依法开展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立足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凡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没有完成整顿任务甚至出现重大失误和过错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追究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同志们,矿产资源秩序和砖瓦窑厂整顿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以实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集约化、规模化、效益化为目标,以整顿开发秩序促资源整合,以取缔粘土砖生产促新型墙材发展,切实加强对国土资源的调控与管理,努力使我县矿业发展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浪费少、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新路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支撑。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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