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会议上的讲话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会议上的讲话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值此年终岁尾之际,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并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市政府并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部署我县国有企业并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高质量完成认定、调查、摸底,以及汇总上报等项任务,为全面实施并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使我县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国家给予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相应政策。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直各部、委、办、局的主要领导,各乡镇长、中省直单位负责人,各国有、集体企业厂长(经理)。可以说,这次并轨工作涉及面很广,会议非常重要,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领会上级精神,抓好推进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充分理解并轨工作的重大意义

国家推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相关政策,是落实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计划的配套政策,也是为进一步加强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创造条件,更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步骤,是解决国企下岗职工实际困难的一项重大改革。抓好这次并轨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于我县而言,其特殊意义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搞好并轨工作是优化国企职工劳动关系的现实任务。应当看到,经过最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县国有集体企业转制转轨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不但使大多数国有、集体企业实现民有民营,而且在改制后焕发出勃勃生机,对县级财政的贡献和对社会就业的牵动能力都明显增强。但从另一个侧面讲,无论是现存国有企业,还是已经关、停、并、转的国有企业,其职工的劳动关系都处于不稳定和无保障的状态。主要表现在我县的大部分企业职工都在产改中脱离了“国”字号劳动关系,而且随着县域经济民营化进程的加快,县属企业都将逐步退出国有。而下岗再就业中心的主体功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使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受到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破解这一系列问题,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好并轨工作的落实。这是因为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配套政策,实行并轨后国家将对享受并轨政策的企业和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将兼顾到进失业中心的下岗职工和未进中心的其他离岗人员之间、正常生产企业并轨人员和停产半停产企业并轨人员之间利益的相互平衡,尽最大努力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可见,并轨工作既是解决下岗职工安置问题的手段,也是解决已转制企业和即将转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途径,更是推进所有“国”字号企业产改的催化剂。从而以这次并轨为契机,全面优化国企职工劳动关系,提高社会保障功能。

(二)搞好并轨工作是实现县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现实选择。按照县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绿色食品工业强县、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这一总体目标,我们现有的企业都显得包袱太重,后劲不足,再生产能力低。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确保企业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的劳动保障关系得到妥善解决。这次并轨政策的出台,恰恰给了我们进行机制和体制创新的历史机遇。因为实行并轨后,可以借助机制创新解除在岗职工的后顾之忧,使之安于工作,乐于进取,确保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职工队伍,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人力支持和社会保障。同时,对于转制企业而言,实行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并轨后,可以稳妥地解决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解除转制企业在人员上的后顾之忧,使企业轻装上阵,做大做强。从而依靠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在并轨中有效解决企业冗员问题,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此向纵深推进企业改革,为实现县域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奠定基础。

(三)搞好并轨工作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现实需要。当前,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因素很多,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和企业内债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已经导致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上访屡屡发生。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入,积存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还将不断显现,甚至有的可能演化为各种社会犯罪行为。不但给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带来影响和负担,而且危及到社会安定稳定。实行并轨后,将通过更加合理,更加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缓解这一矛盾。当然,任何一种政策都不可能包治百病,任何一项改革也不会一蹴而就。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干部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耐心诚恳地向下岗职工说明,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由企业保障转为社会保障,是利国利民的政策。特别是各企业负责人,千万不能借助并轨之机,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一股脑”地把企业职工推向社会,而是要立足稳定,用好政策,多向上争取支持,多给职工一些实惠,尽最大努力使全县国有职工实现平稳“并轨”。

二、吃透精神,落实政策,客观严谨地搞好并轨先期普查工作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已在辽宁进行了先行试点,并且取得了很多成功经验。市政府林秀山市长率团专程去考察后,前期已组织召开了全市并轨工作推进会议。会上,任仕杰副市长和林秀山市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市并轨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总的要求是明年1月10日前完成并轨的调查摸底工作。对此,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吃透精神,用最稳妥的办法落实好政策。核心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合理划定享受并轨政策的企业和职工的基本条件。这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并不是所有的企业下岗职工都包括在内,而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具体而言,实行并轨运作的企业应具备4个条件,涵盖10种企业,实施并轨的人员包括5种类型。其中,纳入并轨企业的4个条件:一是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所需资金自筹部分能够到位,二是拖欠职工债务能够一次偿还或达成偿还协议,三是并轨人员符合规定的条件,四是能够平稳运作,不激化矛盾。而已关闭破产的原国有企业(包括进入法定破产程序的企业),已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及集体企业等不在并轨范围内。另外,根据财务报表,凡盈利企业,现金流量大于固定支出的企业,不能列入财政补助并轨的范围。纳入并轨的10种企业具体包括:正常生产的企业,关停的企业,“三无”及已撤销的企业,职工没有安置的破产企业,分立后的母体壳企业,被非国有企业兼并的企业,改制后职工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改制中用资产量化安置职工的企业,改制后职工没有得到安置的企业,事业单位转制的国有企业。实施并轨的人员包括5种类型:一是仍在中心的人员,二是已出中心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三是应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离岗人员,四是企业新的裁员,五是2001-2003年连续亏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职工。在明确上述限定条件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完全具备条件的,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准备,确保充分、及时、全额享受到国家政策。二是不完全具备条件的,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结合并轨的要求,创造条件,争取享受国家政策,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大会,做好这项工作的重点所在。

(二)要正确处理并轨工作中的连锁反应。并轨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冗员问题,实现轻装上阵。对于这样一项事关大局、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把握政策尺度,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大局。为此,在工作中要坚持处理好五个关系:第一,正确处理好产改与并轨工作的关系。努力做到准确把握产改前一阶段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以并轨促进产改,以产改推动并轨。按照“两改两卸”的要求,通过改革措施,减卸企业冗员和债务,发挥并轨的突出作用。第二,正确处理好集体企业、厂办集体与并轨工作的关系。按照并轨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不在这次“并轨”范围内,今后中央可能根据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要做好相应的解释和疏导工作,不要诱发、激化相关矛盾,我们这次一并对集体企业进行调查,就是为今后将要开展的工作做好准备,也是为了减少重复劳动,务必向这部分职工解释清楚。第三,正确处理好清偿内债与并轨工作的关系。清偿内债,有自筹能力是并轨实施的先决条件。企业拖欠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资、债务、公积金等要调查清楚,认真核对,实事求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内债终究是要靠企业自己来清偿,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其它政策补偿,不能漫天要价,这样做也是毫无意义的。第四,正确处理好企业隶属管理与并轨工作的关系。本着企业隶属管理的原则,谁主管的企业谁负责,不能把矛盾上交,推诿扯皮。各主管部门要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共同把并轨工作做好。第五,正确处理好企业技术改造、异地建厂、长远规划与并轨工作的关系。并轨工作是解决企业冗员的重大机遇,是做好其他工作的必要条件,要把这项工作与企业长远发展规划、技术升级与改造、调整产业结构、厂区位置的规划调整和合理布局等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改变单就改造而改造的传统观念,走老工业基地综合改造之路。在市场规律指导下,通过打造环境、资本运营、整合优势,在并轨中提升原有企业的发展后劲。同时,要争取实现并轨、转换身份和转制三步并做一步走,为企业并轨后产生的失业人员开辟就业岗位和建立保障体系,实行工业改造与城区改造相结合。第六,正确处理好创造条件与严格执行并轨政策的关系。政策在一定时期是不变的,要严格执行,可变的是企业自身的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协同作战,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

(三)要超前筹备并轨工作所需资金。能否顺利、稳妥地实现国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障并轨,资金筹措是关键的关键。关于这一点,在辽宁进行并轨试点时已经被证明,企业筹集经济补偿金困难,拖欠职工债务,即内债偿还难,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并轨工作就无从谈起。根据政策规定,生产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在与中心内和出中心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5:3:2的比例筹集;与应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离岗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和企业新裁员,按国家财政、地方财政、企业自筹各三分之一的比例筹集。而无论是前者的十分之三,还是后者的三分之一,政府筹集的难度都很大,企业筹集部分完成的困难更大。对于企业拖欠职工的债务,原则上由企业负责解决,一次性偿还有困难的,可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具体偿还办法。但从我县企业的实际状况看,能一次性偿还债务的企业较少,大部分企业只能采取与职工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对此,各涉并企业从现在开始就要着手谋划筹资渠道,多渠道解决并轨资金。可以尝试通过借款贷款、股份转让、资产变现、转让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等多种渠道,积极筹措用于发放经济补偿金、补缴“两险”费及偿还拖欠职工债务的资金。从而建立起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体制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四)要按时完成并轨调查摸底任务。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全县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调查工作正式启动。在下一步开展的调查摸底及认定工作中,将要把企业性质的认定、虚盈实亏问题的调整、职工身份的确认、分立企业和职工关系的合理分布、关停企业的妥善处置等问题作为重点,力争使我县有更多的企业能够符合并轨政策,享受到并轨政策。这里要强调一点,市里确定的明年1月1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是最后期限,我们必需确保在此之前完成普查工作,从而为登记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三、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切实加强并轨工作的组织领导

并轨工作是一项庞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前期深入细致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并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把并轨工作纳入近期的重点工作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管理。

(一)要层层建立专题推进组织。县政府将成立由白祥和副县长任组长,我和杜伟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并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局、经济计划局、劳动社保局、统计局、农委、人事局、工商局、审计局、水务局、卫生局、粮食局、交通局、县政府体改办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劳动社保局,下设四个专题推进组,即资格认定组、内债调查组、审核批准组、资金管理组。各小组的构成人员会后由劳动社保局负责分工。总体要求是分工负责,协调运作,交叉运行,合力推进。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在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轨工作内容比较新,政策性比较强,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认真领会并轨政策的实质,吃透中央政策,争取最大限度地享受并轨政策。为此,大家要把学习相关文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重要前提,使自己首先成为并轨政策的明白人,绝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更不能因为不懂政策,曲解政策,信口雌黄,简单从事,尤其是对下宣传时,要把握好上级政策的尺度,把握好宣传的角度,注重日常工作的力度,绝不能误导群众,人为地激化矛盾,影响并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要明确责任机制。并轨工作牵扯到广大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容忽视;并轨工作同时也是一次解决现实问题的机遇,不能错过。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主要领导都要亲自挂帅,配备强有力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责任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对于苗头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对于当前的调查摸底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健全责任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出现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值得强调的是,那些长期停产、长期放假的企业负责人,如果在并轨的问题上出现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假公济私、违法乱纪、损害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做好并轨工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县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突破口和必要条件,我们要抓住机遇、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各项并轨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运用、争取国家政策,以此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