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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庭专项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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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庭专项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是经中院党组研究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省高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署我市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任务。刚才,**处长、**副处长分别传达了省高院于七月十八日召开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省院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谈了很好的看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完全同意。为更好地落实省高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省高院为我市安排的**个人民法庭建设任务,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

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它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人民法庭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处于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长期以来,人民法庭工作难度大,工作条件差,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开展的重要问题,对此,各基层法院的领导们都会有深刻的体会和感受。此次中央拨出专款大规模进行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基层人民法庭问题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基层人民法庭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法制建设的殷切期望。从另一个角度讲,由于**属农业大市、工业底子薄,经济发展滞后,财政收入缺口较大,要想每年让市、县两级财政拿出几百万元资金投资到人民法庭建设上来,那是不可能的,就我们每个基层法院来说,每年挤出近百万元的资金用于人民法庭建设,也是不现实的。这次中央为了解决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人民法庭建设问题,拨出专款用于人民法庭专项建设,这是人民法庭建设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也是人民法庭建设前所未有的战略发展机遇。因此,市、县两级法院要从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改善党在基层的执政形象的高度,从法院工作全局发展的高度、从保证人民法院工作正常开展和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珍惜这个难得的机遇,牢牢抓住这个机遇,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切实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做实做好。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

人民法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中间有大量的具体工作需要认真完成,一招不慎,就会给整个工程造成损失。为了加强对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指导,按照省高院要求,市中级法院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任副组长,行政处有关同志参加的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与协调。有建设任务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并由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行政科)、监察室负责人和有建设任务的人民法庭庭长为成员,院长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和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各基层法院要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层层签订人民法庭建设项目责任书,做到开工前认真检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开工后,严格把好材料关、工程进度关和工程质量关,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各基层法院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实行全程监控、全程管理,负责到底。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后,省市两级法院的领导小组将会经常不断地深入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批评。因此,各基层法院的领导,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大胆监督、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保证各自的项目建设不出问题。

三、认真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工程按期开工

根据省发改委豫发改投资[2006]896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法院有**个人民法庭新建任务,国家为其投资近**万元,并要求建设性质中列为新建的项目必须新建,禁止以购置房屋代替新建,否则,在下一年的计划申报中将减少或不予上报基层人民法庭新建项目。省高院要求9月1日准时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并交付使用,工期是三个月,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不拖全省的后腿,保证全市**个新建项目9月1日能够同时开工,8月底以前全市有建设任务的基层法院,必须完成以下几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必须落实好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用地。省法院从长期利益考虑,要求全省每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达到五亩以上,否则不予投放资金。对照上级的要求,我们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市**个新建法庭项目建设用地落实情况是这样的:********。**法庭土地位置已用围墙圈定,但占地面积只有2.36亩,**土地位置已确定,但占地面积还没有最后确定。**法庭土地位置已确定,但占地面积也是没有最后确定。从以上情况看,全市**个新建法庭,建设用地按照上级要求面积落实的有**个法庭,没有完全落实好的有**个法庭,请这**个人民法庭的法院院长们在会议结束以后,抓紧时间落实。如果原法庭所在地乡政府不能保证足够的项目建设用地,新法庭可以改到原法庭辖区内能够保证项目用地的其他乡建,法庭名字待建好后再更改。今年如果哪个县法院不能按照上级的要求落实好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用地,明年将不再为其安排新建项目。这样做的目的,是督促项目用地还没有完全落实好的单位抓紧时间赶快落实,也是符合省院会议精神的,请各单位一定要重视起来,千万不能因为我们工作没有做到位,把已经剜到篮子里的菜再扔掉。另外,还要注意解决好施工场地的三通问题,达到水通、电通、道路通,不然的话,设备不能启动,建筑材料运不进去,还是不能正常开工。

二是要足额筹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国家拨付的资金是保证各类法庭项目建设的土建工程经费,而不含配套资金。人民法庭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围墙、附属用房建设、院内路面硬化、水电设施安装等,根据简单估算,每新建一个人民法庭,大约需要配套资金8—10万元,这部分资金国家不再拨付,需要我们每个有建设任务的基层法院想办法去解决。目前这部分配套资金各单位准备的情况是很不乐观,全市**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大约需要**0余万元,分解到每个基层法院,最少的也需要**万元左右,最多的达**余万元,从目前的情况看,这部分资金基本上是没有着落。去年人民法庭申报立项时,国家发改委要求每个申报项目必须要有足够的配套资金,否则不予批准。各县为了争取项目,当时都让县级财政部门出具了出资证明,证明配套资金已落实。时隔一年,现在建设项目批下来了,国家的投资也已经到位,而当地财政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兑现没有。再说,目前各基层法院的办公经费和办案经费都很紧张,如果要求你们从院里的办公、办案经费中每年挤出**万元投到人民法庭项目建设上去,也不现实。现在国家已经把土建资金保障到位,总不能因我们的配套资金跟不上,致使项目后期工程不能顺利进行,造成半拉子工程。如果真是那样,我们市、县两级法院一是不好向上级交待,二是对不起全体干警,三是将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问题摆在大家面前,怎么办,我想,大家回去后,一是要认真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好汇报,征得领导的支持,请他们出面讲话,让县级财政部门解决一大部分;二是积极做好各乡镇主要领导的工作,让他们赞助一小部分;三是各基层法院再从办案经费中挤出一点弥补不足,这样问题就能得到圆满解决。完成上述工作,肯定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是,只要大家思想不滑坡,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请各基层法院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及早把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认真负责地完成好人民法庭项目建设招标工作。今年全市法院共有**个人民法庭新建项目,分布于九个基层法院,除项城市法院今年没有建设任务外,其余九个县级法院都有建设任务,最多的法院有三个新建项目,最少的也有一至二个,为了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省发改委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确定施工单位时,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负责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的施工。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们**建筑业行情,并征得市发改委同意,中院决定,全市**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的招标工作,统一在市中院和市发改委监督指导下,由各基层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标工作结束后,各基层法院要将整个招标工作进展情况,以报告形式上报市中院司法行政处和市发改委投资科备案。招标工作是一项严肃工作,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谁中标,必须由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能搞暗箱操作,更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坚决杜绝关系标、人情标、金钱标,坚决反对招标工作中的一切不正之风。招标工作开始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准备情况自己确定,但8月底前必须结束。具体时间确定后,要及时上报中院司法行政处和市发改委投资科,到时中院和市发改委将派员参加。

四是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过去我们市、县两级法院的领导,在不同场合曾多次向干警们表态,要想尽一切办法改善基层法庭干警的办公条件和生活居住条件,但由于受主客观原因制约,一直未能完全实现这一愿望。现在机遇来了,人民法庭新建项目国家已经下达了建设计划,资金也到位了,如何落实好国家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如何管理好项目资金,如何监督好工程质量,这就需要我们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各单位制定制度和措施时要全盘考虑,包括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何落实,什么时间落实,谁具体去落实,开工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如何管理,如何检查,如何监督,谁具体负责等等,都要在管理措施中体现出来。制定出来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要切合实际,有可操作性。再一个就是制度的落实问题,对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各单位不仅要指定专人负责,院长们还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看制度是否真正落实,管理措施是否真正到位,必要时要到施工现场亲自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避免问题越积越多,最后酿成大错。对前期准备工作,总的要求是:时间要抓紧,任务必须要完成,保证全市**个新建法庭9月1日准时开工。

四、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

国家发改委决定此次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对施工单位采取报帐式拨付。这样做到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不让建设资金流失,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虽然各基层法院不直接管理建设资金,但仍负有间接管理的责任。如施工单位申请拨款时,申请单上必须有基层法院院长签名并加盖院章,中院不见基层法院院长的签名及院章,一律不予签属拨款意见,市财政部门不见中院的签属意见和院章,一律不予拨付经费。因此,各基层法院在给施工单位签属拨款意见时,一定要认真把好关,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不符合拨款条件的,坚决不能在资金拨付申请单上签字盖章。在建设资金管理上,市、县两级法院一定要与市县发改委、市财政局协调好关系,互相配合,严格按规定办,谁都不能打这笔资金的主意,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五、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在人民法庭建设中,市、县两级法院都要坚持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人民法庭建设的质量控制,绝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市、县两级法院负责或者参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人员,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因吃人家一顿饭,喝人家几瓶酒,吸人家两条烟,甚至收人家的红包,就丧失了警惕性,出现对施工单位监督不严格,检查标准降低,为其说情减责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果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市、县两级法院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经常保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周期时间长,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了便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所属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程进展情况,省高院要求各市中院每月汇报一次辖区内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为此,各基层法院每半个月必须向中院书面汇报一次法庭建设进展情况,8月底以前主要汇报前期准备工作落实情况,9—11月份主要汇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有关情况,请各单位注意落实好定期书面汇报制度。另外,各基层法院之间,也要互相联系与沟通,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可以互相学习与借鉴,中院将以简报形式向全市法院推广,请各单位认真收集和上报。

同志们,完成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计划,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尽管工作中会遇到诸多困难,但是中院党组相信,各单位会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克服一切困难,圆满完成这一任务的。今年年底,全市**个人民法庭同时建成后,基层人民法院的外部形象将会随之有较大的改变,广大基层人民法庭干警也会更加安心于基层工作,基层稳定了,法院的各项工作就好开展了,请同志们充满信心,鼓足干劲,继续为全市法院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