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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市政协今年重点视察课题计划安排,由经科委负责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就我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上午实地视察了市区的几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下午听取了财政局、发改委及涉农部门的情况介绍,并组织了座谈讨论,现在我谈几点感受。
一、说明一下选择这个重点视察课题的原由
选择“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这个问题作为今年市政协的重点视察课题之一,主要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服务大局的需要。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市委、市政府紧跟中央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湖州实际,相继作出了一系重大决策。作为政协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今年市政协多数协商课题都是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展开的,目的是发挥政协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计出力。二是顺从民意的需要。财政支农、增加对“三农”的投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最直接、最具体、最迫切的需要。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投入,农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为他们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政协履职为民,理所当然应为处在弱势的农业、农民多呼吁。三是总结经验、探索提高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公共财政的杠杆作用,使财政投资效益最大化,其中有许多实践经验可总结,需要探讨的空间很大,需要研究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机制也很多。期盼通过调研剖析,为政协参政议政提供依据,共同促进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提高。
二、关于我市财政支农资使用和绩效的初步印象
财政资金使用和绩效的评价是一门科学。所谓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就是对公共财政资金投入支农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的评价,体现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先监督和事后分析评价的科学管理方式。从这个概念讲,由于我们视察时间和专业水平有限,很难对我市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绩效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但根据部门的介绍和平时的感受,给我总的印象是,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切实加大了对“三农”工作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投入“三农”的政策在完美,总量在增长,领域在拓展,管理在规范,结构在优化。具体表现在这些方面:一是加大了公共财政投入水利、饮水、农电、乡村道路、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有利于改善农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二是加大了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综合开发、种子种苗工程、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取到了良好效果。三是重视对农业产业化项目、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投入,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四是在制定和完善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加大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总的来说,财政支农工作是积极有效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总量不足、比重不大、支持有限。(1)总量不足。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相对财政总支出、相对“三农”面广量大的实际、相对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而言,几乎是微不足道的。无论是财政预算安排,还是财政性建设资金投向农业的总量还是不相称的。(2)比重不大。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就公共财政概念来说,应该是覆盖全民的,如果按人口计算,面向农业人口的投放比重明显偏低;二是计入投放农业的财政资金中,相当资金用于“养人”,且有许多项目也是惠及全社会的,而直接用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项目,直接让农民受益的投入比重很小。(3)支持有限。现在的“三农”工作还没有从根本上跳出依靠农民自力更生的范畴,财政增长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不够多,与农民提供的廉价产品、廉价劳力、廉价土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撑作用相比,公共财政对“三农”投资的补贴、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十分有限。二是从现有公共财政支持农业的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分析,也存在一些弊端。(1)分配和管理支农资金的机构多而导致资金分散。由于分管支农资金的部门多、层次多,政出多门,易造成资金使用分散,削弱支农资金对农业的有效支持和保护。(2)行政运转费用高。由于一些工程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程序繁杂,周期长,各项工作费用高,最终真正落实到农业受益的资金大打折扣。(3)投入方式存在缺陷。目前各部门投入“三农”的项目,多数兼有“以奖代补”、“拼盘子”等钓鱼政策,客观上导致政府资金较多流向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向很不利。(4)监督机制不健全使资金使用最佳效果难以实现。从现象上看,往往重资金的分配、轻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支出透明度不高,对使用效果又缺乏规范的评价体系,从而使支农资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根据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财政支农工作,谈三点建议。
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的总体思路是:以政府资金投入为引导、以工商资本及农民资金投入为主体、以信贷资金投入为支撑、以社会性投入为补充,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三农”投入体系与机制,从根本上把投入“三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就政府财政投入“三农”而言应主要抓以下方面。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应该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公共财政加大对支农资金的投入。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是根本,应努力抓好“一保障、四健全”。“一保障”,就是要保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支农资金预算安排的各项规定,促进支农政策制度化,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三个高于”的要求得以实现。“四健全”:一是健全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的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切实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投资重点。二是健全“三个主要用于”“三农”的投入机制,制定可操作性办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特别是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科技进步、文化事业的投入比重。三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机制,积极探索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尽力使农民能享受基本社会福利。四是积极探索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发展促进和带动作用,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方略,推动农村、农业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支农结构,规范资金合理投向。从公共财政的理念看,财政资金的投入对象应该是社会公共产品。在目前农业生产经营性项目已市场化的情况下,公共财政投资的公平性、资金使用的效率、效益以及投放资金的安全等方面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如何运用公共财政的杠杆作用,既体现对农业的支持和投入项目的带动作用,又增强政府财政投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资的指导性和引导作用,带动多数农民受益,其中有许多概念值得界定,许多关系值得理顺。(1)财政投入结构上,应与wto规则和我市实际相适应。重点投向农田水利、防灾抗灾、土地整理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致力于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农技推广、种子种苗工程、动植物防疫,市场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投入等。(2)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上,进一步完善直补、贴息政策,规范可操制度,致力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高效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性农业支持,可由直接投入或有偿使用,改变为建立补偿基金或担保基金,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和工商企业直接投入。政府投入既要体现公共财政使用的公平性,又要避免投入风险。
(三)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财政农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管制度建设。本着支农的实际需要和实现支农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广泛开展财政投资绩效评价工作。首先,要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通过对现有支农专项资金的清理,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归并职能。逐步建立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机制,打破现有部门利益格局,改变政出多门、多头投放、重分配轻监管的现象。其次,规范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在继续发挥各业务部门向上争项目争资金的积极性的同时,要在财政部门监督下,对选项、立项、实施、后续管理等全过程中承担监督指导。其三,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由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研究制定支农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评价体系,推行绩效考评工作,特别是对资金使用中违法、违规行为,损失、移用、浪费等行为实行问责。通过绩效评价考核,引导用好每分钱,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其四,切实加大对各项惠农政策和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监督,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上发言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最后,衷心感谢市财政局、发改委及各涉农部门,对本次专题视察活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