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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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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会议上的讲话

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把握政策落实责任

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启动

——在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会议上讲话

同志们: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件大好事,是切实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效途径,更是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三农”工作,构建和谐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县被列为2007年全省新增77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由于时逢年终,我们只有不到40天的筹资时间,任务非常繁重(各乡镇主要领导明后天又要出去考察),为此,县委、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启动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精神,研究部署我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统一思想、全面动员,坚定信心、精心组织,努力做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工作,切实把这项惠及全县32万农民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农民排忧,为农村工作解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和谐发展。刚才,卫生局朱局长已将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政策和业务常识作了简明的介绍。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大力加强农村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首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各级党委政府贯彻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一件事关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提高的大事。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可以说,农业发展了,马关就发展了,农民富裕了,马关就富裕了,农村稳定了,马关就稳定了。我们天天讲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政为民理念,落到实处就是要为农民办实事、为群众办好事。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县的农村卫生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农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与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县农民享有的医疗卫生水平毕竟还停留在比较低的层次。“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的现象仍然存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始终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作出了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采取农民自己拿一点、集体筹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的办法,以期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保障问题,使患病的农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全国从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2005年,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641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我省目前已有个52个县、市率先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试点地区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开展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了充分肯定,胡总书记和温总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实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目标。从客观上讲,象我们马关这样的农业贫困县,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肯定是十分迫切需要的,充其量只是认识不认识的问题。

其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到马关经济社会能否实现统筹协调发展的问题。社会保障是一个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已逐步健全,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发放制度。但是,由于本级财力有限,广大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农民群众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一人大病一家穷,一次大病一世穷的现象还在比较普遍。为此,紧紧抓住这次省政府全面铺开建立新农合医疗制度的机遇,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互助、合作共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县农民抗大病风险的能力,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当务之急,而且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和谐程度。

第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实现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今后各级政府新增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卫生事业,并在传统的按机构和项目拨款的基础上,增加对农民的医疗补助,这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贯彻中央《决定》的具体举措。通过实行互助式合作医疗,可以拉动农民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医疗消费能力;可以保证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在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拓展服务领域,健全服务功能;可以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卫生网络,健全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农村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通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可以推动农村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医疗卫生市场的规范划管理,极大地提高农村公共卫生的安全系数。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建立新农合医疗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考虑,把握关键,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确保一次成功,取得实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精神,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自愿参与、互助共济、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兼顾提高受益面和抗风险能力,努力提升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全面提高农村健康水平。总体目标是: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县13个乡镇全部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医疗制度,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农村人口参合率达80%以上,到2008年农村人口参合率达90%以上,并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运行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点是建章立制,即建立让老百姓信得过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农民相信新农合,积极参加新农合,提高参合率(参合率越高越好办、越容易见到效益)。因此,要抓好建章立制和宣传动员两个重要环节,具体要做到坚持“五个强化”。

(一)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让全社会都认识新农合、了解新农合、支持新农合、参与新农合。开展新农合肯定是一件“强按牛头喝水”的事情,农民群众对新农合认识程度的高低就直接决定着参合率的高低。所以我们今天在座的同志对会议精神的的领会程度和下去宣传贯彻的力度至关重要。从周边县运行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支持、拥护并愿意参加的。但也有一部分群众心存疑虑,担心制度不能持久实施,担心政策会不会真的兑现,担心经费会被截留、挤占或挪用,担心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现象,因而不敢参加,不愿参加。更多的则是心存侥幸,缺乏应有的健康风险意识,不懂得“晴带雨伞、饱带干粮”的基本道理。对此,只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大规模的宣传,以及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加强引导,提高农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建立起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信心。在宣传内容上要注重针对性,方式上要深入浅出,用农民朋友听得懂的话去做工作。加强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的意义、政策要求和周边地区成功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要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消除畏难情绪。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特点的宣传(即一是国家投入资金大。农户按每人每年10元缴纳基金后,政府即按每人每年20元进行补助;二是资金管理规范、统筹层次高。以往的合作医疗是乡办乡统筹,资金管理混乱,老百姓所得的实惠不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了县办县统筹,专用帐户管理,收支两条线,很行管钱不管帐,合管办管帐不管钱,实行了封闭式运行;三是便民、利民、更快捷。即建立了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即可看病,门诊看病实行现场减免,住院实行分级按比例减免(补助);四是农民自己的投资自己用,大病补助可得实惠又多。即老百姓投资的10元钱,全部用于本户的门诊看病,当年没有看完的,下一年可继续使用。五是管理更严格。即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医疗机构与县合管办签订协议,实行动态管理。六是资金运行更安全。即建立了风险基金专用帐户)。在微观操作方面,要加强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缴费标准、报销范围、报销程序的解释。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这次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以往相比,统筹层次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政府支持力度更大,农民群众受益更多,管理监督制度更严,报销手续更简便快捷,消除农民群众的种种疑虑和担心,提高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具体说,一是一手交钱,一手就能领证;二是自己出的钱自己用,大病还能用政府给的部分;三是县内看病实行现场兑付,不麻烦;四是外地看病可以回本地报销。)宣传形式上一定要注重多样性,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横幅、宣传车、宣传队、广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造大声势,扩大效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宣传还是面对面的宣传。

(二)强化资金筹措,确保基金筹集到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金筹措是关键的关键。中央、省、州明确规定,只要农民自筹资金到位,达到规定的覆盖面,上级配套资金就会及时拨付。因此,能不能在较短时间内组织尽可能多的农民参加,事关这次合作医疗工作的成败。各乡镇一定要把资金筹集作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点,抽调一批素质好、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干部,深入各行政村,深入农户家中,做好资金筹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一要明确筹资对象和标准。按照《马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凡在我县境内居住,并且具有农村户口的农民,不分年龄大小均可报名参加。参加者个人每人每年出资10元,省财政按当年参加人数每人每年20元给予补助。但必须以户为单位,只有这样才具备公平性。不愿参加者,生病住院时,一律不得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实际操作中将加强监督,杜绝冒名报销。二要明确筹资方式。农民个人出资部分以户为单位,由乡镇一次性筹集到位,上划到县专用账户,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农民及残疾人的个人参合费用民政部门适当帮助解决。三要讲究筹资方法。在资金筹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乡村医生、能人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本着先易后难、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先富裕家庭后一般家庭的原则进行操作,多做说服教育工作。这里有一个难解的矛盾,就是富裕家庭能保不想保,贫困家庭想保又没钱保,因此要多动脑筋、想办法。四是今年属起步阶段,为有个良好的开端,方法上务必灵活多样,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资助贫困农民参与合作医疗。家在农村的机关干部要积极支持家人参加合作医疗,各挂钩扶贫部门、单位要带头献爱心。帮助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扶贫方式。五要规范筹资程序。各乡镇筹集资金要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存入专用账户,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筹集可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由县信用联社组织代收,开具专用收据。各乡镇必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资金筹集任务,并将参保人员名册等相关资料上报县合管办。为确保工作落实,建议各乡镇对筹资工作实行倒计时管理。

(三)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群众的保命钱,如何管理和使用好,确保不出问题,关系到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使有限的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要严格医疗基金管理,县、乡两级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基金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今年是起步阶段,请合管办认真研究,拿出可行的报销比例和办法,做到以收定支、略有节余,但又要尽量减少资金沉淀。要加强使用情况监督,严格按照管理、监督两条线原则,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民主监督机制。对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等有关情况,要列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保证参保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人大、纪检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基金规范运转、安全运行。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前在开展合作医疗过程中所遗留的问题,由各乡镇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解决。

(四)强化基础建设,确保服务水平提升到位。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但要让农民有钱看病,而且要让农民有地方看病、方便看病,能够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各医疗机构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对整个卫生事业发展、卫生体制改革来说也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卫生部门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把我县的卫生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要在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县、乡、村医疗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尽可能做到合作医疗、卫生保健、卫生服务“三位一体”,充发发挥各自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应有的作用。鼓励县、乡、村卫生机构纵向合作,促进县级医疗机构向乡镇、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向村延伸技术服务,力争让农民群众“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就近享受较好的和适宜的医疗服务。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积极改善设施条件,努力形成县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梯度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意见》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和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态度差、群众意见大、不遵守有关规定、达不到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条件的,要责令退出,取消其资格,保证所有定点服务机构都能够向农民提供合理、有效、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切实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素质,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有计划地清退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逐步分流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杜绝开大处方、人情方,力求让每一个医务人员都成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

(五)强化市场准入,确保药品购销监管到位。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保证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供应,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长期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搞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通过新型合作医疗能看得起病、吃得起药,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实行价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整顿农村医药市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制假售假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合作医疗定点机构,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我州西畴、广南两县已在我县之前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借鉴。县直各部门、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把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领导好、组织好,切实抓出成效。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就是各乡镇、各部门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中心工作,县委政府将把新农合工作纳入今年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实行目标管理。

按照《马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三个《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牵头组织实施,县直各单位、部门、团体、驻马单位积极协助挂钩乡镇开展筹资工作,并与所挂乡镇一并考核。抽派参加工作督查的各县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导乡镇开展好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县合管委主任是县长,我和谢副书记是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监管委主任是县纪委单书记,副主任是县人大黄副主任和县政协杨副主席,主要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各乡镇也要及时成立对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县上抽派到各乡镇的宣传筹资工作组人员及其职责以县委政府的文件为准。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动硬措施做好宣传和筹资工作。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参与和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乡镇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并列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和卫生院长是具体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当好主要领导的参谋。要采取领导干部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往下细化和分解责任。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主角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健全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质量;财政部门要在做好省州政府补助资金结转的同时,按照我县实际参保人数,及时足额划拨合作医疗补助基金;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药监部门要加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物价部门要认真履行价格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农民医疗消费价格公正、公平、合理。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政策导向作用,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其它相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共同做好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有效推动。县委、政府已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制订了具体的考核标准。县级督查组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要强化跟踪督查,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检查宣传发动情况、资金筹集情况和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率。从11月25日起,要求各乡镇对参保人数、覆盖面和筹资情况等实行一天一报,一天一公布。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的乡镇,要及时推广其成功经验。对进展缓慢、应付了事的乡镇,要及时打招呼,直至通报批评。

同志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以民为本、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全县各级干部一定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执政为民理念的高度,尽快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为全面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