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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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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发展党员工作会议,是市委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部署我市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全市党员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建市以来,在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始终把保证新党员质量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开展。发展党员的数量比较均衡,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结构分布更趋合理,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为全市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从1992年到2003年,全市共发展党员36,797名,平均每年发展3,066名。目前,全市党员总数为110,400名,占全市总人口的3.96%。其中,女党员17182名,占党员总数的15.56%;少数民族党员4462名,占4.04%;35岁以下青年党员28225名,占25.5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69705名,占63.14%;生产一线工人、农民党员51138名,占46.32%。发展的新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发展党员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生产一线党员数量减少,新发展的党员中工人、农民占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1992年全市发展工人、农民党员1612名,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63.99%,2003年发展工人、农民党员1159名,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38.52%,下降了25.47个百分点。二是非公领域发展党员工作比较薄弱。非公领域党员仅占党员总数的1.22%。三是党员队伍结构不优。农村党员年龄老化问题严重。全市55岁以上的农民党员达8759名,占农民党员总数的25.95%。全市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党员40695名,占党员总数的36.86%。四是后备力量不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逐年减少。全市现有入党积极分子24165人,比1992年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31252人减少了22.68%。五是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思想观念落后,工作思路不宽,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主动研究探索精神。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十六大以来,特别是最近一个时期,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相继召开会议,作出重大部署。同志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央组织部召开了全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召开了全省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从中央到地方,这样重视和专门研究部署发展党员工作,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因此,我们要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执政能力的巩固和提高。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由中央、地方、基层各级党组织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党的基层组织是这个组织体系的基础。我们党执政的根基在基层,执政水平的体现也在基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是“固本强基”的基础工程。目前,全市有6533个基层党组织和11.04万名党员,他们分布于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各个单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推动者、组织者和实践者,担负着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任务,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的形象。发展党员工作,是改善基层党组织整体结构功能的基本途径,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首要的和最基础的工作。只有把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建设好我们的党员队伍,基层党组织的后续力量才能越来越足,党的工作覆盖面才能越来越大,党的影响力才能越来越强,才能把广大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我们党执政的基础才会更加牢固。

第二,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这给我们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也赋予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重大的历史责任。党员的作用,体现在完成党的中心任务上。振兴松原、发展松原,基层党组织是中坚,广大共产党员是骨干。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从松原振兴发展的高度,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把方方面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真正建立起一支优秀人才汇集的高素质党员队伍,并引导他们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第三,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关系到党员队伍能否永葆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基础。党员是党的细胞,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党员队伍必须始终充满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主要体现在数量的壮大和质量的提高上。我们只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源源不断地为党的肌体补充新鲜血液,推动党员队伍不断壮大,才能保持党员队伍的勃勃生机。我们只有把好“入口”,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把符合党员条件、符合时代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明确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以保证质量为核心,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指导,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松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为此,要突出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科学制定规划,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要坚持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调节相结合,把计划调控作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年有计划,半年有分析,年终有检查。具体工作中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在制定计划时,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注重科学性。通过上下结合,着眼“需要”,确定总体目标,立足“可能”,测算具体目标,综合分析,敲定发展计划。二是在执行计划时,坚持总体稳定与个别微调相结合,把握灵活性。我们既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要求按计划执行,又要强调计划服从实际,做到“三个不准”:不准抛开计划,随意发展;不准机械执行计划,死卡比例;不准盲目追求数量,降格以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总体稳定与个别微调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执行计划。全市各项指标的实际发展总数与计划总数上下滚动要控制在10%以内,避免出现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或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的现象。三是在督促检查时,坚持基层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突出实效性。各级党组织每半年要上报发展党员报表并写出自查报告,市委组织部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不执行计划盲目发展党员或随意更改计划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计划本身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修正,使计划更加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2、正确把握党员标准,认真把好新党员质量关。党员质量是党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战斗力。因此,我们要把坚持党员标准,把好党员质量关,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一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我们党是以共同理想信念、共同政治目标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不是普通的群众组织。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对党员的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上也着重强调,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衡量一个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首先要看政治上是否坚定,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我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好这个重要尺度,防止降低标准,曲解标准,避免用所谓的“能人标准”、“好人标准”代替政治标准,保证吸收政治上合格的人入党。二是要正确把握党员标准的时代要求和具体要求。党员标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行业群体有不同的具体要求。战争年代,能够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经受得住生死考验,就是一名好党员。在和平建设新时期,要求党员要有与时展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能够在改革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岗位不同、作用不同,体现党员标准的具体方面也不尽相同。我们要科学、全面、准确地理解新时期党员标准,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突出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把党员标准的一致性与各行各业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在党章和“三个代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从各行各业的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把握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入党的具体条件,使党员标准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比如,在农村,主要应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意识和本领,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和表现是否突出;在企业,主要应看发展对象是不是改革发展的骨干、生产技术的能手、维护稳定的中坚;在机关,主要应看发展对象有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修养,是否勤政廉洁,爱岗敬业。我们发展新党员,只有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把握好发展党员的时代要求和具体标准,才能把真正合格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三是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积累,发展党员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规范的程序。严格执行这些程序规定,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关键。如果在执行这些基本程序上走了样或走过场,新党员的质量就容易出现问题。因此,一方面,我们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上严格执行程序,认真履行手续,坚持按制度办事。不该简化的不能简化,不该省略的不能省略,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严肃工作纪律,对不按程序办事,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另一方面,要从工作的目的性出发,简化不必要的工作程序。强调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也不是要搞繁琐主义,保证新党员质量,履行入党手续,不是材料越多越好,不是程序越复杂、手续越繁琐越能把好关,重要的是在于对入党人平时的思想教育。过多的程序和手续会增加基层的工作量,影响发展对象的政治热情。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从有利于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有利于方便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适当简化入党手续和材料。

3、突出发展重点,不断壮大党员队伍的骨干力量。无论过去还是将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始终是我们发展党员的主体,他们中的党员始终是我们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因此,我们必须突出重点,全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在生产一线工人、农民中的发展党员工作。我市既是老工业基地,又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农村、企业生产一线人口比例较大,工人、农民党员在党员队伍中的比例必须与之相适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改革的深入进行,国有企业的总体数量和规模将逐步缩小,国有企业工人党员队伍总量也将随之下降。但是,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和党建工作的主阵地,发展党员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新的形势下吸收工人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要以中省直企业和市属较大国有企业为主体,注重发展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班组长和艰苦岗位上的优秀员工入党。通过发展党员,消灭企业空白点,壮大中坚力量,提高党员在企业员工中的比例。农民党员是党在农村工作的骨干力量。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要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产业化、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来进行,突出解决好农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要放宽视野,注意从回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外出务工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注重发展村级后备干部和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青年农民入党。要大力推广前郭县建立青年农民技术培训学校和长岭县“312”工程的经验,加大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和致富带头人入党工作的力度,为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充实骨干力量。二是做好在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要着眼于党员队伍的长远建设,着眼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认真研究和掌握当代青年人的思想特点和成长进步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培养教育措施,增进他们对党的感情,加强对党的了解,提高对党的认识,真正把广大青年凝聚在党的周围,切实解决一些地方、一些领域青年入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要加强对团组织“推优”工作的领导,扎扎实实地做好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坚持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发展的原则,继续抓好中学生政治启蒙教育,建立高中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不断提高青年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的比例,在每年的发展计划中,力争35岁以下青年要达到75%以上。同时,继续做好在妇女和少数民族中的发展党员工作,保持适当的发展比例,完成各项任务要求。三是做好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的发展党员工作。中央一再强调要重视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这是适应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现实选择。我们要结合知识分子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要注意抓住重点领域,突出重点对象,积极在科研院所、文教卫生等领域的科技骨干和中省直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发展新党员,注重发展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学科带头人、各方面拔尖人才入党。对那些思想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入党申请人,要制定专门的培养和发展计划,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和支持。

4、拓展新的领域,主动做好在非公经济组织和街道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在非公经济组织和街道社区发展党员工作,是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的重要措施。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将会有大量的流动人口和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流向非公企业。因此,我们要逐步提高非公领域发展党员的比例,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建立联合党支部,依托工会组织等办法,加强非公企业的发展党员工作。要重视做好街道社区的发展党员工作。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逐步城镇化,各类群体的流动人员将流入社区,社区将成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阵地,“社区人”也必将成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对象。因此,我们要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在社区发展党员的力度,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在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大突破。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对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做出了具体规定。今后,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工作将纳入发展党员经常性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把握好相关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一是在确立发展对象时,要注意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同时,还应注意把握以下具体要求: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关心爱护员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二是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委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批准。对那些所在企业规模较大、跨地区经营或其他情况特殊的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可以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审批。三是在私营企业主入党后,要加强教育管理,着重对他们进行党性观念、社会责任方面的教育,进一步解决思想入党问题,使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我们还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抓好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个体户、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中的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全市非公企业达到6.8万户,个体工商户6.7万户,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达到27.8万人。对于这些领域,我们要高度重视,把发展的触角向他们延伸。在鼓励他们积极创业的同时,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针对他们各自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在这一领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基础和保证。做好这项工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不突出宣传,不炒作,防止一哄而起。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和民营、工商等相关基层党组织,要共同研究,协调动作,保证这项工作平稳进行。

6、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实践证明,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这个“蓄水池”越大,素质越高,发展党员的质量就越有保证。首先,要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要从上到下,形成重视党员、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良好氛围,在评先选优、评职进级等方面高看一眼,厚爱一层,激发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引导他们靠近党组织,让他们相信党,向往党,坚定跟党走的信念,把更多的优秀分子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为发展党员提供丰富的源泉,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凝聚强大的力量。其次,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不断充实培训内容,拓宽教育培养的渠道,改进培训方法。通过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进行各类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生产工作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使其更快更好地健康成长。再次,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每年整顿一次,确保入党积极分子数量稳中有升,质量不断提高,使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活水,为党员队伍源源不断地输送新生力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健康发展

贯彻好全国、全省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要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责任。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关键在领导。要建立各级党委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都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中,与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凡是发展党员工作不力、把关不严、群众有举报并核实有问题的,党组织不得评为先进,责任人不得提拔使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及组织员办公室要承担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科学制定好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谈话把关、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各项措施,把好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并做好新党员的跟踪管理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发展党员的相关责任,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保障机制。制度建设是根本,要把制度创新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当前,要建立和完善好以下六项制度: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制。通过“三推一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即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支部确定。各级党组织每年整顿一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排队清理,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各级组织部门和市直各党委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库,全面掌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实现信息化管理。二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明确各级培训责任,落实分级培训任务。一般积极分子由党支部负责培训,重点积极分子由党委负责培训,年度发展对象由市、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培训,保证把各项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发展对象超前考察制。各党委通过超前考察,确定年度发展对象。超前考察的范围要扩大,坚持好中选优,全面考虑结构、比例要求,落实好发展计划。四是全程公示制。实行确定重点积极分子公示、发展新党员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进一步扩大公示范围,运用好公示结果,让广大党员和群众广泛地参与到发展党员工作中来。五是发展党员票决制。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让广大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改进支部发展党员时的表决方式,由过去的举手或口头表决,变为党员投票表决。这项工作,明年上半年试点,下半年全面铺开。六是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和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各个环节中的责任,保证责任落实到位。要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党组织及负责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要进一步抓好典型,加强分类指导。目前,我们工作环境变化很大,工作领域在不断拓展,工作的对象日趋复杂,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发展党员新情况、新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探索,查找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一批典型,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健康进行。要注意典型的广泛性。各级组织部门和市直各党委要深入思考,精心设计,从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到保障机制,从农村、企业到新经济组织都要给予全面考虑,手中要有各种类型、各个方面的不同典型,全方位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研究和探索。要注意典型的实效性。典型贵在精,不在多。看准了,就紧抓不放,舍得投入,给予支持,进行强有力地指导,不出经验不松手。要注意典型的指导性。抓典型的目的在于指导工作。要认真总结提炼典型的成功经验,供同类型党组织借鉴,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四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员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结合的组织员队伍,对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组织员机构比较健全,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全市共有专兼职组织员116,其中专职26人。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市、县两级组织员办公室除了发展党员工作外,又增加了党员教育管理等项任务,组织员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最近,省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我们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要健全和完善组织员工作机构,妥善解决好组织员的机构设置问题。二是要配齐配强专职组织员。各县(区)委和中省直企业党委组织员办公室有机构、有编制但人员配备不齐的,要尽快配齐;不设组织员机构的要配备专职组织员。专职组织员要专用,不能用组织员的编制去解决其他干部的待遇,对挤占挪用组织员编制的要进行清理。三是要重视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需要,各地可以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组织员,弥补专职组织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对兼职组织员要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切实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四是强化组织员的培训。市里每2-3年要举办一次组织员培训班,提高组织员的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任务比较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勃勃生机的高素质党员队伍,为全市的改革和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