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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2006年9月10日,是济源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十五周年。经市领导同意,举行庆祝济源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十五周年暨表彰大会。为了开展好这次庆祝活动,推动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成立庆祝济源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十五周年暨表彰大会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庆祝活动的各项事宜。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义田同志担任。组委会由市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单位组成,其主要领导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庆祝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活动内容
1、评选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2、编纂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丛书
3、举办庆祝市关工委成立十五周年少儿书画展
4、命名表彰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先进社区
三、活动安排
(一)评选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1、评选范围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单位、大型企业及社会各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评选奖项(共设4个奖项)
(1)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2)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
(3)关心下一代突出贡献奖;
(4)关心下一代荣誉奖;
3、评选条件
(1)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队伍稳定,“五老”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老同志工作积极性高,经常开展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在扶困助学,帮教失足青少年等方面,办实事、好事有突出贡献;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善于实践。
(2)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热爱并积极投身于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注重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接受新事物,与时俱进,能够用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引导教育青少年;在从事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校外辅导、家教工作、法制教育、帮教失足青少年、引导青年科技致富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级老领导及乡镇、办事处关工委、市直单位关工委、大型企业关工委的老领导、老同志。
(4)关心下一代工作荣誉奖: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一贯重视、热情关怀指导、大力支持的现职领导同志。
4、评选办法
(1)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经关工委与同级党委审核后,填写登记表一式3份,于7月20日前上报市关工委。
(2)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和荣誉奖,由市关工委与有关部门按照各单位所报情况协商确定。
(二)编纂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丛书
1、主要内容
回顾和总结济源市15年来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记录全市各级关工委组织15年来的社会实践和所创造的新鲜经验。
2、编目分类
文件资料篇、理论经验篇、先进人物篇
(三)举办庆祝市关工委成立十五周年少儿书画展
1、市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关工委配合各中心校开展活动。
2、展出时间:2006年9月
3、作品创作要突出“庆祝市关工委成立十五周年”这一活动主题,可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建党85周年等内容进行创作。
4、具体活动方案由教体局负责制定并实施。
(四)命名表彰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和先进社区
1、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关工委关于开展创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和先进社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济办文[2005]15号)要求,参考《创建关心下一代先进村和先进社区的考评办法》,在6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验工作,并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关工委。上报材料要详细介绍该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相关情况。
2、6月底,市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申报的第一批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和先进社区进行验收。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举行纪念市关工委成立十五周年庆祝活动,是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对我市十五年来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总结,有利于提升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济源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庆祝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安排,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关心下一代组织。目前,由于各单位人事变动,以及部分老同志年事已高,各级关心下一代组织都急需调整充实完善。各单位要以此次庆祝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关心下一代组织。按照关工委以老同志为主体,有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组织原则,各级关工委组织都要有1名在职领导任关工委主任,选配1—2名老同志任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老同志任关工委副主任,并成立关工委办公室,有专(兼)职工作人员。6月20日以前各单位要将关工委成立文件、人员调整名单等,(含行政村、社区等基层关工委组织调整情况)报市关工委备案。
3、原则上本次评选工作不分配指标、不限制名额,凡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都可以上报材料。各单位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那些工作扎实、成绩突出,乐于奉献、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上来。
4、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典型除填写登记表以外,还要附详细的典型事迹材料一式3份。典型材料要求观点明确,语言简练,事迹突出,字数在2500字以内。先进人物另附彩色照片一张。所有材料于7月30日前报市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