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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贯彻国家和省节能工作精神,分解落实国家和省下达我市的“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目标和任务。刚才,市经发局柯继安副局长传达了全国、全省节能工作会议精神,陈津局长介绍了我市搞好节能、循环经济工作的做法和今后的工作打算;市政府和各区政府、市经发局和七家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节能责任状;企业的代表也在会上介绍节能工作经验,对完成节能目标表了态、作了承诺。现在国家、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落实这一目标和任务,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齐心协力,认真扎实地贯彻落实。现在已近年终,大家工作都比较忙,把节能工作和循环经济工作两个会议合在一起开,工作一起布置,也是体现一种节约。下面,我就节能工作和循环经济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强化节能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
节能是基本国策,是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科技水平、管理能力、消费模式以及国民素质的综合反映。实现节能目标,任务切实很艰巨。国家提出“十一五”实现节能20%左右的节能降耗目标,今年上半年不降反升、势必加大以后年度的节能工作压力。我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十多年如一日,持之以恒积极推进节能工作。2005年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0.65吨标准煤,居全国先进水平(全国平均为1.22吨标准煤),取得这一成果,与我市各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特别是我市在节能法制建设、节能社会宣传、节能队伍建设、节能技术推广、节能企业监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不少工作卓有成效,并得到省政府、国家发改委的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此较低的能耗水平基础上“十一五”期间要再降低12%,任务也是很艰巨,降耗的空间比较小。此外,厦门的能耗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明显差距。我市的节能工作与上海、广东等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为此,市政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统揽全局,特别是在开展节能工作方面,各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明确各自的责任。
市政府已经决定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内设节能办公室,挂靠在市经发局;同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市经济发展局(市节能办)牵头负责全市节能工作,重点抓工业节能工作;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委负责交通领域节能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宾馆酒店、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贸易发展局负责商贸企业节能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节能工作,主要以国企干部考核角度来推动国企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本系统节能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推动本区节能工作。市科技、财政、统计、规划、环保、土地房产、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大家要围绕目标,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协同努力,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节能降耗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领导带头抓,经常研究部署,常抓不懈。同时要建立年度考核检查工作,要提出节能目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目标的日常跟踪和考核。
二、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
节能是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工程。生产环节是节能潜力最大的环节。我们要认真抓好国家确定的厦门翔鹭石化公司、省政府下达的7家重点企业和我市确定112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这120家都是年耗能量在3000吨标煤以上的单位,是我市重点管理对象和重点节能工作对象,要加强组织引导和监督管理。各企业要围绕我市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的目标,编制节能规划,制订分年度的节能降耗工作计划,分解和落实目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节能技改,并将实施成效与工作人员的奖惩相挂钩。
三、建立长效节能机制
首先要加强节能法制建设,加快厦门市节约能源工作的立法进度,并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加强法律普及和节能执法检查力度,营造依法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是培育一批先进节能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发挥其典型示范和带动效应。要大力宣传、表彰、奖励节能降耗做出优异成绩的企业领导和分管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探索实行节能奖励制度,落实节奖超罚措施。第三,要在全市推行能效标识管理和节能产品认证。加强新上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把住用能入口关。第四,市统计局要牵头建立全社会能耗统计体系,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建立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指标公报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各主管部门要对能耗下降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第五是完善招商引资制度,各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招商中心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时要始终坚持优选“两高两低”(高效益、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项目。
政府将加大节能降耗工作的支持力度,市、区财政局要依照《节能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文件要求,今后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全市节能工作。同时,营造全民节能氛围,着力推进建筑、交通、商贸、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全社会节能工作。
四、开拓节能新领域,扩展节能降耗的空间。
除了狠抓工业领域的节能工作外,我们还要大力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据测算,目前我国大中城市中建筑用能约占城市用能总量的20%。建筑节能大有潜力可挖。我们要把建筑物视为能耗产品,在设计、施工建设和节能材料的使用等全过程中进行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市建设局在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些成效。“十一五”期间每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增长迅速,下一步要按照建设部的要求,继续做好新建筑物节能工作;突出抓好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建立健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标准从设计、施工建设到节能材料使用的全过程的监管机制,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把住高能耗建筑的准入。对高能耗的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实施节能工程。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要在居民区加快推广太阳能热水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宾馆、酒店建设太阳能供热设施和管网。厦门是建设部选定的建筑节能示范城市,一定要在建设节能方面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展示厦门特区的水平和形象。
五、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工作
要突出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来实现节能,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要在节能方面率先垂范。细化机关事业单位节能目标分解,建立能耗统计分析、监测考核制度,加强公共建筑物及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将节能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采购和使用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要求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要优先采购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的节能、节水目录内产品,尤其是目录的我市产品。
下面我就循环经济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要再认识、再提高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和这一年多来的大力推动,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的循环经济工作要力争走在全国的前列,市人大、市政协对我市开展循环经济工作十分关注,积极倡导和推动。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深刻理解发展循环经济的内涵,正确把握循环经济在厦门发展中的定位,根据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从更高的层次、更宽的视野,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厦门整体竞争力,发挥厦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领先优势。各区、各部门要根据循环经济系统性、长期性及战略性的特征,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努力使厦门成为投资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好,生态环境最佳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二、对具体工作上要抓分工、抓落实
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日前,市循环办根据《决定》精神,制定了《贯彻〈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目标、重点领域和主要工作措施,并对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做了具体的分工。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认真理解国家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深刻内涵,把循环经济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根据工作计划,扎实有序地深入开展工作。不仅要有发展规划,还要有阶段目标,有了阶段目标,还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就要落实到位。
市循环办是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牵头和联络机构,要切实牵好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起到沟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有一些责任交叉的工作,要落实到具体牵头单位。要跟踪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定期将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计划的要主动了解情况,做好督办工作。各部门也要加强与市循环办的联系,配合和支持市循环办开展工作,定期将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报送市循环办汇总。
循环经济的很多具体工作要依靠区级部门推动和实施。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议通过的《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中,规定了“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工作”;市政府在去年6月份出台的《厦门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意见》中,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应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各区回去后,要根据市人大的决定和市里的工作意见,认真对照检查,及时补缺补漏,循环经济这项工作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持之以恒地推动,因此要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每年都要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还没有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的,要尽快把机构成立起来。循环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帮助、指导和督促各区及区级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三、在工作推进方面要抓重点、抓典型
首先,要从行业上重点突破。从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入手,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入手,从行业、产业典型示范入手,来带动全社会走节约型的路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提出的有关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要求,跟准国家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从大的角度抓住切入点。要依靠创新抓好资源节约的典型,站在行业的角度来考虑节水、节电、节地、节材和清洁生产工作,努力使我市的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做到以最低的消耗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做同行业中的先进。同时要了解和借鉴其他城市好的做法,结合厦门实际,找到各个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切入点,一些其他城市没做过的,没有先例的,只要符合国家的大方向,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我们都可以先行先试,大胆创新,走出具有厦门特色的发展循环经济之路。
其次,要抓好典型示范工作。我市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有不少成功的案例,最近厦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连续宣传报道了我市循环经济的先进企业,比如说特种废纸的资源化利用、PTA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废钨的回收利用等项目,都拥有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作为创新模式的循环经济项目予以宣传和推广。此外,我市还有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废弃食用油回收利用、利用废石粉制砖等一些与环境保护和人民生活息戚相关的好项目。
国家和省里都有评选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这项工作很有意义,我市也要开展评选活动。市循环办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梳理我市的典型和案例,突出重点,分门别类进行评估,尤其要树立先进性和示范性。在评定典型示范项目时,要认真分析,看看项目是不是有推广价值。抓好典型和重点,既是要总结成功案例,也是要推广先进经验。做好这项工作,循环办任务很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一些基础性工作。
典型示范企业评定结果出来后,要广泛宣传和推广,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这样既可以提高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积极性,又能推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积极组织本系统内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材料,通过网站等媒体信息,使好的做法和经验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宣传推广。
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这工作,使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助力器,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