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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召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场会,*市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搞好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村消防工作是农村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消防工作非常重视,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农村消防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去年和今年,中央两个1号文件都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15号文件将“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新时期消防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做出部署。今年5月27日,公安部会同中央综治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全国已有3个省制定了农村消防工作政府规章,19个省区市制定了农村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建设标准。可以说,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着力提高防范火灾的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当前广大农村的一项紧迫任务。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农村消防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为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市农村消防安全整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农村消防工作投入不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防火安全条件较差,火灾隐患很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火灾扑救力量严重不足,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不强。据统计,*年我市农村共发生火灾533起,直接经济损失116万元,死12人,伤11人,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41.7%、32.9%、57.1%和52.4%,有的农民因火灾“致贫、返贫”,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火灾无情,人命关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既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环节,又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我们必须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用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着力解决农村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现状,努力提高农村防控火灾能力,切实保障农村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市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我们必须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当前,要重点抓好4个方面:
(一)加快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优化农村消防安全部局。城镇规划是协调镇村各项建设及实施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市120个建制镇,已完成消防规划的只有8个,待批的只有6个,整体工作很不理想。各区县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规划编制进度。要成立以建设、规划、农业、交通、水利、环保、公安消防、电力、电信等部门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委员会,由建设部门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将小城镇消防安全设施布局、乡村建筑结构、消防车通道、消防基础设施、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等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确保今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在编制小城镇消防规划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各类消防设施,明确消防水源、消防通道、防火分隔、建筑防火等建设要求,提出既有建筑区域的消防整治改造措施。要体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为各类消防设施建设留足空间,严禁其它建设项目随意侵占。二是注重在用地布局上既要提倡集中紧凑,又要严格执行消防要求,不得以节约用地的名义、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盲目压缩消防用地。三是注重科学制定既有建筑区域的消防整治计划,达到既能防止大拆大建、又能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的要求。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镇防火效能。镇村消防基础设施是农村防控火灾的“硬件”基础,必须夯实打牢。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水平,形成以新城和中心镇为核心,以一般镇和中心村为基点的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体系。各地要按照即将出台的《村庄整治标准》,结合村庄整治、人居环境改造,把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设施就建设到哪里”,确保2010年前达到国家标准。要注重抓好“三个结合”,即结合道路建设和改造,努力解决消防通道问题;结合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工程,强化消防水源、消防给水管网、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迁村并点、撤村建居,提高农村建筑的耐火等级,努力解决防火间距及建筑防火问题。目前,西青区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全区160个村都建设了消防器材库,配备了灭火器、手抬泵、水枪水带等常用设备和器材运输车,极大提高了农村自防自救能力。各区县要认真学习借鉴,从村做起,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力争每个村都做到“八有”:有一个村民防火公约,有一名消防管理人,有一支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有一个消防水池,有一套灭火器材,有一套防火巡查制度,有一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有一个奖惩制度。
(三)搞好综合整治,消除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火灾隐患。隐患险于明火,整治重在预防。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农村火灾易发的区域、行业、季节等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排查和综合整治,确保消除隐患,严防酿成火灾。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人员聚集地区的重点治理,在加强拆迁、规划和改造的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巡查,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技防水平,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重点区域和行业的治理,对集中生产和经营自行车、沙发、地毯、化工、木器等行业的地区,对区县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油、气等危险品运输行业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同时,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搞好检查,做好预案,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根据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素质不高的现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消防安全素质。要坚持方式创新、内容创新,结合各地实际,指导制定《村民防火公约》;结合培养新型农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结合“三下乡”活动,传播消防安全常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工作氛围,使农民群众学懂、学会日常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查改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引导人员疏散和自救逃生的能力。
三、加强领导,着力构建农村消防工作新格局
农村消防建设点多面广,基础薄弱,任务繁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整合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共同建设、高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网络。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抓紧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作为本级联席会议的总召集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每季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涉及消防队伍建设、消防设施建设、工作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加快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10月底前,建立完善区(县)、乡(镇)、村三级消防工作网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
(二)要强化农村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责任重于泰山,关键在于落实。各区县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内容,纳入社会应急体系和救援力量建设,把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重特大火灾事故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范围,与绩效考核挂钩,每年年底进行考评。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形成压力传递,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事事有人抓,逐级抓落实。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农村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一些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工作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参谋,搞好服务,加强协调,抓好督查。要抓好对农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确保重点单位消除隐患、万无一失;加强对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同时会同规划部门组织开展好消防规划的审查工作,稳步夯实农村消防安全的基础。
(三)要形成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整体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综治、发改、财政、建设、民政、农业等部门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统筹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工作与各个环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要在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的同时,稳步提高农村消防经费投入水平。要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项目带动等方式,广泛吸引和整合资金,实现消防工作投入主体多元化,为农村消防能力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同志们,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任务非常繁重,责任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努力把农村消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确保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