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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私屠滥宰加强食品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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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私屠滥宰加强食品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一、坚决治理生猪私屠滥宰,创造良好的猪肉市场环境

生猪产品是农村的传统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也是城镇居民“菜篮子”中的当家食品,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生活。近年来,天津市针对生猪屠宰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肉品质量不断提高,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未能形成从肉品源头到流通各环节的长效管理机制,致使一些地区私屠滥宰现象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经营行为仍比较严重,直接危害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和猪肉产品的正常流通。当前,主要存在4方面问题:一是源头管理不严。有的区县对这个问题重视不够,认为私屠滥宰隐蔽性强,流动性大,不好抓也抓不绝,对私屠滥宰窝点视而不见,默认不管,致使有的窝点长期存在,形成规模;有的不法屠宰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私屠滥宰肉和注水肉直接销往北京市场,造成很坏影响。二是检疫检验不严。有的动检人员重收费,轻管理,为私屠滥宰猪肉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开具合格证明,甚至还有检疫员倒卖检疫票的现象,这暴露出我们管理上还存在严重漏洞。三是市场准入把关不严。一些市场管理人员疏于监管,不按规定落实进肉索证索票规定,使私屠滥宰肉和注水肉混迹于定点厂猪肉之中搭车上市、以次充好、低价销售,欺骗消费者。四是打击处罚不严。有的区县和直接管理部门对发现和抓住的违法经营户虽有处罚,但处理力度较轻,往往不伤及筋骨,很快卷土重来。还有的碍于人情,对违法者网开一面,给依法彻底整治带来难度和后患。要解决这些问题,最关键的是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各级政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区县政府对本地生猪屠宰和猪肉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区县政府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私屠滥宰和猪肉市场的整治工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力度弱、屡出问题的区县,要对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也要建立问责制,定期检查和监督。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随意变通,切实保证政府监管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对弄虚作假、搞地方保护、监管不到位、甚至干扰阻碍监管工作的要严肃处理。

(二)形成分工监管和协作机制。建立区域、部门之间的共同监管和协作机制是解决当前生猪屠宰和猪肉市场问题的重要保证。这项工作要由市整顿办牵头搞起来。各区县、各部门必须认真按照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分工,把该管的工作管起来,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不失职、不缺位。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究,不相互推诿,形成监管合力,使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检验、猪肉流通等环节始终处于统一有效的监管之中。

(三)依法公开查处一批严重案件。坚持日常执法与集中打击相结合,通过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彻底清除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对屡禁不止、社会危害大的黑窝点要予以彻底摧毁;对重点监管地区和群众举报集中的地区,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加大处罚力度,让不法分子不敢触摸“高压线”;对涉案金额大、暴力抗法、阻碍行政执法检查的不法行为以及涉黑势力要及时立案侦破,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全市猪肉市场环境。

(四)推动生猪屠宰厂规划的实施。天津市生猪屠宰厂规划明确提出,到今年底所有生猪屠宰厂必须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10年全市屠宰厂总数从现有的36个压缩到25个以内。对被压缩调整的定点企业要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市和区县政府要尽快出台补偿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妥善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积极稳妥的推进规划进度。同时,各有关区县和部门要围绕规划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不断扩大定点屠宰厂的市场占有率,用市场的手段挤压私屠滥宰的生存空间。

二、着力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用上放心食品

食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食品安全,人命关天。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不仅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政府必须履行好的重要职责。近年来,特别是自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各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履职有责”,卓有成效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狠狠打击制假售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应该说全市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据央视《食品安全高峰论坛》网上调查表明,99%的人对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表示担忧。在今年天津市“两会”上,食品安全问题再度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话题。近年来中央媒体曝光的“黑心肠”、“病死猪肉”、“注水肉”、“红心蛋”、

“私屠滥宰”、豆制品黑作坊等一系列事件,充分表明天津市食品的整治和监管工作还很不到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区县和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没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过问和推动这件事,工作只是摆样子、走形式,有的甚至放任自流。二是食品监管存在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突出问题。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缺乏有效的协同配合,管理乏力、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监管工作不尽职、不尽责,缺位、错位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对涉嫌制假售假犯罪分子惩处力度不够。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力,对涉嫌犯罪分子只滞留在行政执法环节,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没有移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一罚了之”,对违法行为打不疼、打不死,没有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四是长效治本机制有待加强。目前社会信用体系还没完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及长效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的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问题亟需解决。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当前食品安全工作总的要求是: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堵疏结合,综合整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一)全面落实全市“食品放心工程”规划。今年是天津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要从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入手扎实推进。要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到今年底,累计建成12个区域性的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100个乡镇级检测点,加强对农产品检测,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严格食品加工企业开办标准,加强生产监管,把好生产关;严格执行食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严把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关,全市集贸市场索证索票率今年要达到80%以上;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力度,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监管格局,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二)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把握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4个环节,强化专项治理,务必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在种植养殖环节,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对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房屋租赁实行严格管理,闲置的农村住宅、非食品生产企业厂房等不符合食品生产条件的房屋,一律不得租赁给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企业和小作坊作为加工生产场地。这项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同时,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三是在流通环节,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狠抓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四是在消费环节,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范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与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抓紧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体系,以及覆盖全市的食品监管计算机网络系统,搭建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引导、监督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安全食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着“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执法不严、打击不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关键要靠制度来监督和落实。市整顿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要抓紧起草《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办法》,并尽快上报市政府批转。通过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接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检察和监察机关依法监督的职责和程序以及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推动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深入衔接,切实解决执法部门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问题,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对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维护食品市场经济秩序

食品安全问题涵盖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搞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区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方联手,强力推动,做到守土有责、履职有责,确保尽快见到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主体是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实行主要领导对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建立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要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日常监管,经常性组织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及时掌握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对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这里我想再强调一点,今后,凡是各区县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分兵把口,密切协作。在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中,涉及到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部门肩负着不同的责任。要保证食品安全,部门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衔接。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市整顿办和市食品安全办要

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的职能作用,推动食品监管整治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三)集中精力,强化整治。这次宝坻区出现私屠滥宰、东丽区出现的豆制品黑作坊问题之后,经过两区区委、区政府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展集中综合治理,使私屠滥宰、黑作坊问题得到迅速解决,宝坻区前、后西苑村聚集的144户私屠滥宰点、344个简陋屠宰间目前已基本全部推平;东丽区徐庄子13户豆制品生产黑作坊已全部取缔。实践表明,开展集中治理是一项短平快、见效果的重要举措,必须全力抓紧抓好。市整顿办、市食品安全办要切实搞好牵头,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从现在开始到5月底,用三个月的时间,动员全市上下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网要反复拉,问题要反复查,对查出的漏洞必须坚决进行整改,确保见到明显改观。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的要求,一天不耽误,精心安排,层层部署,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执法队伍,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检查,确保不见大的成效不撒手,不达目的不收兵,这项工作决不能再出现新的反弹。

(四)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市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关于严格整治私屠滥宰加强猪肉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针对实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搞好私屠滥宰、病死猪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治理的同时,市食品安全办要抓紧制定全市食品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的重点领域,确定治理的重点区域,对加强地沟油、食品添加剂等易发问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专项部署,确保不出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广辟各类线索来源,严格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对凡是制假售假的窝点要坚决端掉,情节严重的要坚决绳之以法,绝不姑息养奸。

(五)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遵纪守法的企业和名牌产品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费;对生产、销售假冒、有毒有害食品,特别是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揭露丑恶,警示违规。要大力宣传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效,坚持正面引导,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忠于职守,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保障食品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