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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昨天,常务副省长、副省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主任作了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深刻分析了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对全省2008年发展改革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就价格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年价格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产品供应、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关心困难群体生活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取得了显著成绩。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应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异常波动,努力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稳定物价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从*年年底开始,粮价出现明显上涨,去年初食用植物油价格上涨,5月份开始猪肉价格持续上涨,8月份以后国际市场石油价格高位攀升,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成为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价格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问题,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就做好促进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多次召开系统会议,进行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调要切实做好我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和价格工作。省长吴新雄就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等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促进生猪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8月2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我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二项具体政策措施。8月4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常务副省长作重要讲话,具体部署了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工作。8月15日,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促进生猪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省政府副省长多次听取了我委关于当前价格形势汇报,并进行具体工作指导。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成立了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领导小组,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落实应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是严密监测,提高价格调控的针对性。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调查了当地的生猪存栏数量、屠宰数量以及生猪饲养成本变化情况,为加强猪肉等副食品市场调控提供了重要依据。5月份以来,各地建立了粮油肉禽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一日一报的应急监测制度和生猪产销情况旬报、月报制度。上述监测数据不仅成为各级领导掌握情况的重要渠道和每天必看的重要信息,也成为近年来物价工作的突出亮点。
二是出台措施,强化价格调控的及时性。为研究保障猪肉供应稳定市场的价格措施,我委两次召开全省物价局长座谈会进行调研和部署。还派出调查组,深入市县了解情况,从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安排群众生活、加强宣传等方面向省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出台对生猪生产及非经营性饲料加工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出台对低收入居民实施临时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政策。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减免过桥过路费。下半年,严格控制了政府涨价措施的出台。
三是狠抓落实,确保价格调控的有效性。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措施,加强督导,确保政策落实。价检部门召开稳定市场价格通气会,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各地对生猪生产、屠宰、销售各环节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制止了违规收费;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谋取暴利等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大多数设区市动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猪养殖大户生产。有的设区市鼓励猪肉批发行以低于市场零售价格直接参与市场直销,较好地平抑了市场价格。
(二)实行支农惠农的价格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历年来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各地始终把农产品价格和涉农价格收费管理放在价格工作的突出地位。一是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护农民利益。二是继续对化肥生产实行用电价格优惠,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低运价政策。全年减少化肥企业生产流通成本1.4亿元左右。落实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对化肥价格进行适时调控,稳定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波动。三是出台桑蚕茧收购中准价格,正确引导茧农和丝绸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努力保持蚕茧丝绸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四是制定烟叶收购价格政策,提高了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水平,促进烟叶生产稳定发展,保护了烟农利益。五是继续清理涉农收费,落实促进农业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完善和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六是落实农产品价格信息工作,为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销售及时提供系统的市场信息。
(三)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
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标准偏低,不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了有关改革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为促进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对我省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行业中属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能分别实行了不同的加价标准。
2、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为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促进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目前已将天河电厂、上饶电厂、景德镇电厂5万千瓦机组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为0.37元。
3、积极推进火电“以大代小”发电量计划指标置换交易试行工作。在*年成功实施九江电厂“以大代小”机组发电量指标置换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明确发电量指标置换结算价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出让方电价标准结算,规范了“以大代小”机组发电量计划指标置换清算工作。
4、对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发电机组,及时实行加价政策。为加快燃煤机组烟气脱胎换硫设施建设,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对安装脱硫设施并正常投运的燃煤发电机组,及时地对其上网电量执行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的脱硫加价政策。
5、积极利用好国家补偿再生能源电价政策。在我省第一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南昌亿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垃圾发电项目投产发电前,按有关规定迅速地核定其电价,争取到国家电价补偿,促进了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
6、推进环保收费改革。为进一步激发各地建设污水处理厂,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的积极性,省政府出台“每实际处理1吨污水补助0.10元”的污水处理奖励政策。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出台污水处理费标准,有效地促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加快建设和正常运行。目前,全省所有设区市均已开征了污水处理费,南昌、上饶、九江、新余、抚州、宜春、吉安7个设区市已建成并投产运行的污水处理厂8个,污水处理能力每日73万吨,其他设区市的污水处理厂也正在加紧建设中。有的县级市积极开展了对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成本认证、价格听证工作,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择机出台。
7、保证国家提高成品油价格方案的顺利执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为保证国家提高成品油价格方案的顺利执行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相关运输价格的稳定,各项燃油补贴政策的落实。
(四)切实做好民生价格的调控,安定群众生活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直把安定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做好民生价格调控的一项重要原则。
1、对低收入居民实施临时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鉴于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居民生活影响,省政府同意我委会同财政、民政部门联合提出的对低收入居民实施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建议,决定从8月份起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给予临时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补贴,城镇为每人每月15元,农村5元,先连续补贴5个月,在所需资金中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达1500多万元。各地在出台新的调价项目时,建立了对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机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困难群众心中。
2、规范教育收费。全面落实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免收学杂费,坚决取缔各种不合规定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规范各种名目的培训班收费。将公办、民办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价格全部改为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用水价格,努力减轻学校负担。对现有改制学校没有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以及凡是渗入了公办学校因素的“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的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
3、整治药品价格虚高,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国家按排我省先后分六批下调了药品价格,西药平均降幅23%,中成药平均降幅15%,药品降价总金额约4000万元。南昌市加强了市属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管理,制止价格虚高。鹰潭市积极推进社区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严格规范社区医疗机构服务收费标准。我省大幅度降低地方管理药品价格的做法,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充分肯定。
4、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在去年年初,我委就下发稳定市场液化气价格的通知,出台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若干政策措施。各地结合当地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市场液化气价格的监管。
5、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落实春运期间铁路旅客列车票价、公路客运票价不上浮的政策,减轻了旅客负担。及时核定新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新设公路收费站收费标准,促进交通发展。进一步规范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在全国率先对南昌革命烈士纪念堂、井冈山博物馆、于都长征第一渡3个革命传统教育参观点实行免费开放试点,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调整和制定了矿业权招标交易、计划生育技术、高校考试培训等收费标准。抚州市取消了公安部门出入境证照加快费和学校体系俱乐部会员费。
(五)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去年,在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违法行为增多的情况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行政执法,维护群众利益。1-11月,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523件,实施经济制裁3187万元,其中,退还用户943万元,没收价格违法所得2151万元,罚款92万元。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教育收费的专项检查。开展了药品和医疗价格、涉企收费、道路交通收费、电力价格、劳动人事收费以及民政系统收费的重点检查。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赣州、景德镇、萍乡等市,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组织应急检查。针对我省的猪肉、粮油、住房等食品类、居住类价格大幅上涨情况,一方面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通过《价格自律倡议书》的形式,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价格行为,承担社会责任。另一方面组织了以猪肉为主的相关食品价格、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液化气价格、成品油价格应急检查,坚决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查处曝光的新建县早餐米粉合谋涨价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是扩大社会价格监督网络。目前,全省已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站1086个,聘请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8100余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覆盖面达65%以上。在城市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中,宜春市73个社区建站率达100%,聘请了义务价格服务员165人。南昌市完成了市区90%以上社区价费公示栏的设立工作,把居民日常生活涉及的价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在市民的家门口,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四是扎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积极推进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建设,在“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网”上开通了网上价格举报受理和处理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咨询和投诉价格问题。据统计,自网上受理开通以来,省价格举报中心已受理各种价格咨询和投诉170余起,进一步畅通了价格举报工作为民服务的渠道,密切了与群众的交流和联系。
(六)强化价格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全面落实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针对5月份以来生猪等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进一步扩大了价格监测范围,提高了监测频率,价格监测的准确性、时效性明显增强。去年,共处理价格监测数据5万多笔,上报数据4.6万多条,编发《江西价格监测》236期,上报的信息名列全国第一,多次得到国家的通报表扬,多数专报被国家以及新闻媒体采用,对实现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起到积极作用。
2、粮、棉、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水平进一步提高,成本监审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各项农产品成本常规及直报调查,农户种植意向、农资购买情况及农户存粮情况专项调查。组织开展了高中教育、经济适用房、景点门票、城市供水等10多项成本监审和调查工作,监审金额达11元亿,核减金额2个多亿。建立了《江西价格成本》信息制度,全年发行16期,多条信息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
3、积极推进价格鉴证和价格“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一是依法做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仲裁案件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全省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7736件,标的4个多亿元。二是做好价格水平合理性和价格行为合法性可行性认证。全省认证项目1467件,标的总额39亿元;接受定损车物6819起,标的1.2亿元。三是扎实推进价格“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已完成二批3家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56名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双认定”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局。
4、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一是各地依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价格决策听证会和专家认证会。10月份,我委召开江西省环境监测收费专家认证会,进一步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的力度加大,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市场能力增强。如新余市修改和完善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预计全年可征收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倍。三是组织开展了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整治,对越权定价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如上饶市对*年以来出台的价格及收费文件逐一重新清理,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5、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一是全面启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软件,各地建立健全了收费统计汇总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全省各级收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工作素质。三是及时报送收费情况年度统计表和年度分析报告,对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
(七)加大价格宣传力度,提升价格理论水平
1、进一步加强价格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粮食、猪肉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价格变化趋势和重大价格政策,现场解答群众的问题,正确引导公众价格预期,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1月1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我委与南昌市联合开展市场价格检查进行了报道,新华通讯社等中央媒体作了详细报道。9月3日,《江西日报》对我委的《粮油作物种植鼓起农民钱袋子》作了报道。抚州市编印了《市民缴费指南》、《价格调节基金宣传问答》向市民免费发放。
2、价格理论研究取得新的成绩。去年年初,我委组织全省价格系统围绕价格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各地组稿踊跃。省价格理论研究所完成了19个调研课题,其中《关于江西工业园区发展的调查》在《中国经济周刊》发表后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思考》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刊资料索引。
3、所办的刊物、网站质量不断提高。《价格月刊》的转载率、索引率、他引率在全国价格期刊中均居第一位,在省内的发行量1100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价格视窗”网、省价格监测鉴证网、省价格监督检查网点击率不断攀升,影响不断扩大,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广大价格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向奋斗在全省价格战线上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地感谢和亲切地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价格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价格改革一些重大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少数地方越权定价的行为还时有发生,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存在,市场监管还不到位,服务经济发展还有待于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正确认识当前价格形势
正确分析形势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的研究分析,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一)当前的价格上涨主要是结构性上涨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连续多年增幅超过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一直保持较低水平。去年以来,市场价格走势发生重大变化。由于猪肉价格突发性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快速上升。1-1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升4.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1-11月分别为:3.0%、2.6%、3.8%、3.4%、3.4%、4.8%、5.8%、6.7%、6.1%、5.9%和6.2%。从分月价格指数看,8月份之前价格走势呈逐月走高之势,特别是5月份后价格指数快速上扬,到8月份涨幅达到最高点为6.7%,创10年以来的新高;9-11月份价格指数小幅回落;12月份价格指数仍将在高位运行。预计全国全年价格总水平涨幅将达到4.7%,全省全年价格总水平在4.7%左右,比年初提出的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以内的预期调控目标高出较多。
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特点。
一是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中,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从全国来看,1-11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4.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1.9%,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3.9个百分点,占涨价因素的85%。从我省来看,1-11月,全省食品类价格与上年同期比上涨11.5%,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4.11个百分点,影响程度高达87.4%。
二是食品类价格上涨又主要集中在粮食、猪肉和食用油价格上涨。1-11月,全省粮食价格上涨8.3%;油脂类价格上涨25.9%;猪肉价格上涨43.5%,猪肉价格上涨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2个百分点,若扣除猪肉涨价影响和上年涨价翘尾因素2.2个百分点左右,其他新涨价因素仅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0.5个百分点。
三是在另外七大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中,1-11月,除全省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4.3%外,其他六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升有降基本稳定。从全国来看,生产资料价格涨幅有所降低。1-10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3.9%,比上年同期涨幅低2.3个百分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上涨6.5%,其中属于农业内部转移的仔猪、饲料和农业服务价格上涨占5个百分点。
2、这轮价格上涨是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从国际市场看,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传导,是我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由于国际市场石油、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价格大幅上涨,各国物价涨幅都比较高。10月份,俄罗斯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10.8%,印度6.7%,美国3.5%,巴西3.3%,欧元区2.6%。一是国际市场石油价格高涨。近四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近两倍,一方面直接推动消费价格上涨,另一方面造成部分玉米和食用植物油用来生产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从而推动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价格大幅度上涨。10月份,芝加哥玉米期货价格在*年上涨50%的基础上,又比上年上涨18%。由于扩种玉米,减少大豆种植面积,*-08年度全球大豆减产9.4%。10月份大豆期货价格同比上涨64.5%。二是小麦减产。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小麦主产国因干旱连续两年减产,目前全球小麦库存降到20年来最低点。10月份,国际市场小麦期货价格同比上涨70.7%。三是美元贬值。国际市场大宗商品均用美元标价。*年以来,美元对世界主要货币大幅度贬值,导致国际市场石油、铁矿石、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此外,国际海运费大幅度提高。目前从巴西运往我国的大豆海运费上涨到每吨位124美元,同比上涨114%,影响大豆进口成本每吨约增加500元。
从国内市场看,成本推动、需求拉动和供给减少是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成本推动。国际市场原油、铁矿石、粮食、大豆等基础性产品价格上涨增加了国内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生产成本。按目前市场价格计算,仅进口原油、铁矿石、大豆及食用植物油等大宗物资,由于国际市场价格和海运费上涨,就影响国内生产成本比去年增加4000亿元左右。二是需求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和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保持较快增长。去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21.2%,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7.6%,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幅加快11.2、2.9和2.1个百分点,比全国增幅高8、1.3和1.7个百分点。三是供给减少。受粮食上涨、周期性波动和疫情的综合影响,生猪生产下降,供应偏紧,致使5月份以来猪肉价格暴涨,带动其他副食品价格上涨。大豆和油菜籽减产,价格上涨,影响食用植物油价格上升。
(二)今年价格总水平上涨压力较大
从国际国内各方面情况分析,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完成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任务相当艰巨。
一是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仍在上涨,外部输入通胀压力依然存在。从影响价格上涨的国际因素看,尽管美国次贷危机可能影响世界经济增速放缓,但今年全球经济增长的趋势不会有大的改变。小麦和大豆减产可能继续推动粮油价格上涨;受美元贬值、需求增加、欧佩克限产、中东局势紧张、基金炒作的影响,近一个时期石油价格大幅上涨;澳大利亚和巴西铁矿石供应商要求继续大幅度提高铁矿石价格。这些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势必引发国内通胀风险。对输入型通货膨胀要有充分估计。
二是总体上我国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平稳的增长态势,但经济发展由偏快转为过热的危险性仍然存在。投资膨胀压力仍然较大,货币信贷增速依然偏快,出口快于进口的格局在相当长时间内难以改变。这些都会加大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压力。
三是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的结构因素加大。一是翘尾影响大。去年的食品类价格上涨主要在下半年,对今年的滞后影响较大。据测算,去年价格上涨对我省今年翘尾影响达2.7个百分点。二是市场价格自发性上涨。在目前流动性过剩、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的情况下,部分商品价格仍存在着较大的上涨压力。去年大豆、油菜籽等各种油料价格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上涨,必将带动食用植物油价格继续攀升。猪肉价格8月份以来稳定了3个月左右,近2个多月来受需求增加、运价上涨等因素影响,价格出现反弹,今年上半年仍有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由于石油价格上涨,各地液化石油气的价格也面临着较大的涨价压力。三是部分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需要适当调整。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偏低,积累的矛盾较多,需要对扭曲较大的资源性产品价格适时进行必要调整。去年煤炭价格上涨影响电厂增加的成本需要疏导。城市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标准需要适当提高,征收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征收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这些都会不同程度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
(三)防止出现明显通货膨胀是可能的
首先是思想统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总书记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12字方针。全国对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认识更加统一,各级党委、政府对稳定物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这是做好价格工作的重要保证。
其次是宏观经济环境进一步改善。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着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这些措施有利于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第三是商品供应充裕。我国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一是去年1-10月财政收入同比增收10841亿元,目前的外汇储备超过1.4万亿美元。二是我国粮食连续四年丰收,预计今年产量超过1万亿斤。小麦、稻谷、玉米等重要农产品国内供需基本平衡,库存充裕,价格可以保持基本稳定。三是大豆、食用植物油价格已涨至历史最高点,随着主要生产国种植面积扩大,今年5月份以后可能逐步趋稳。四是由于国务院扶持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和价格上涨的刺激,生猪存栏已开始恢复,今年下半年生猪供应将得到明显改善。五是绝大部分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价格可以保持基本稳定。
三、2008年的价格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价格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当前物价面临的形势,2008年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全国物价局长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严格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宏观调控目标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要力争控制在略低于去年实际涨幅。全国物价局长会议提出,凡是去年价格总水平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今年要有明显下降,力争控制在去年全国平均实际涨幅之内;凡是去年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今年也要严格控制,力争不高于本省份去年的实际涨幅。凡是月度涨幅突破全国平均涨幅的省份,原则上不得出台除环保收费以外的地方调价项目。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也已明确,全省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7%以内。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各设区市力争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控制在略低于本地去年实际涨幅。凡是月度CPI涨幅高于本地去年水平的,出台省委托各地的政府调价项目应事前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这一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完善稳定市场价格运行机制,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幅度,力争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预期调控目标之内。一是建立和完善全省月度价格指数通报制度和价格形势分析制度,通报和分析价格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经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统筹安排各项价格政策措施,合理把握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力度和节奏,防止出现轮番涨价。制定调价方案、出台价格政策都要考虑对市场的影响程度和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三是加强价格成本监审,逐步建立和健全完整的价格成本监审制度体系和指标体系,为科学定价、依法定价提供依据。四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价格。依法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发挥价格基金在调节供求、扶持生产、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补贴的积极作用。各地要加强和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提高价格调控的能力和水平。六是要加强物价政策宣传和正确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落实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的各项政策措施,尤其是着力做好保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供应。搞好产运销衔接,完善和扩大绿色通道,促进农产品流通。完善储备体系,严格控制工业用粮和粮食出口。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办法,特别是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高校学生食堂的补贴,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认真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工作。
(二)做好价格监测分析工作,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
价格监测分析是价格调控的基础,面对当前物价上涨压力较大的情况,做好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尤为重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测机构要按照总书记关于“加强价格监测”,“深入研究价格总水平变化规律和特点,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价格监测工作。一是加大价格监测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有关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等农产品和石油、煤炭、液化气、钢材、房地产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在继续做好全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好市场价格的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双月报以及应急监测工作,及时反映价格走势和市场行情。要充实和完善关系民生的日常价格监测内容,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对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热点开展专项监测和临时性调查,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县地方性监测报告制度和价格监测点规范化建设,共同构成价格监测工作制度体系框架。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价格监测的实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要加强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尤其是国际市场原油、钢材、铁矿石、粮食、大豆、棉花等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对国内市场的影响。加强对市场价格走势变化及敏感性商品和服务价格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分析,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预警工作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市场巡查、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各项制度。要建立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形成全省协调灵敏的有机整体,确保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和上报情况,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第一时间引导舆论、释疑解惑、安定人心。总之,应对价格异常波动要行动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力、效果明显。四是加强市场房价的监测。落实国家发改委有关房地产价格特别是中小型房屋售价、廉租房租金标准的监测统计制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测、认证机构还要进一步做好价格认证、价格鉴证和“双认定”行政许可工作,逐步推开价格信用认证工作等。
(三)做好涉农价格管理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
做好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也直接关系到农副产品市场供应的保障和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今年要继续实行和完善支农惠农的价格政策,发展农产品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促进新农村建设。一是要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并适时启动,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积极探索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稳定农民种粮预期收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要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继续落实好国家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的价格优惠政策。对因提高成品油、电力价格影响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农业生产支出,通过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予以补偿,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三是继续落实涉农价费减免政策,规范涉农收费秩序。本着规范、减负的宗旨,继续清理涉及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巩固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规范农民外出务工收费管理和农村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收费管理,制定和落实农民建房收费政策,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公正鉴证、法律服务等收费管理,大力规范农机作业、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服务性收费行为。四是建立和完善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减缓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对价格的影响,保护养殖户生产积极性。五是建立农产品成本调查和跟踪制度,全面准确地反映农业成本收益情况。深入开展农产品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建立涉农价格信息服务网络,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工作,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2008年,要在严格控制价格涨幅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建立既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状况和又能体现环境损失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
1、积极推进电力价格改革。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全省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行业进行甄别,对其中属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能分别实行不同的加价标准;二要加大推进火电“以大代小”发电量计划指标置换交易工作力度,鼓励煤耗低的大机组多发,煤耗高的小机组少发或不发;三要继续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行价格倾斜,即在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实行价格补贴,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效益,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持续合理开发;四要积极推动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强化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的在线监测,对安装脱硫设施并正常投运的燃煤机组,及时实行加价;五要积极努力,分步推进全省工业用电同价工作。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实现全省工业园区电价与江西电网同价和全省工业用电同价。同时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安排,做好电价分类结构归并工作。
2、全面推进水价改革。一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的规定,尽快将水利工程非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到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水平,逐步将农业用水价格提高到补偿成本的水平;二要强化成本约束机制,认真进行成本测算,合理制定和调整城市供水价格;三要根据水资源紧缺程度及资源补偿的要求,合理确定各类用水的水资源征收标准,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
3、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凡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设区市和设市城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制定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标准;已开征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城市,要充分考虑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以及有利于城市收费治污等因素,按照补偿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运行维护成本并微利的原则,随着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率的提高逐步将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合理水平。按国家发改委要求,南昌市在2009年实现全部污水的收集和处理,污水处理费标准率先调整到位。要切实加大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力度,确保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按期建成并正常运行。
(五)积极推进民生价格改革和加强收费管理,缓解“看病贵、上学贵、房价高”的问题
1、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按照中央提出的控制药品价格的要求,建立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有利于满足临床合理用药,有利于公平竞争,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有利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协调药品差比价关系。继续降低利润空间偏大的药品价格,适当提高临床必需、定价偏低的药品价格,全面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增强药品价格透明度,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决策前采取适当方式征询相关利益人意见。同时,研究探索压缩药品“虚高”定价的具体办法;研究探索医疗机构药品经营成本补偿方式和逐步解决以药补医的机制和政策,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研究探索完善医疗保险报销办法,促进合理用药,减少医药资源的浪费。
2、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规定,根据新增和修订项目的具体内容科学测算成本,合理制定和调整其价格;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建立跟踪问效的医疗费用控制目标管理制度;落实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降低政策,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单病种收费;建立病历记录与收费清单的审核、查对制度。凡是没有病历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允许收费。
3、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加强对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教育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学校改制等名义变相多收费行为。凡不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凡不符合“确需自愿,不盈利”原则的,一律清理取消,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结合全国推广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教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和降低教辅材料价格,减轻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
4、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一是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要综合考虑土地价格、建设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合理确定限价商品房的指导价格。二是严格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完善管理办法。认真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在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三是建立与多层次住房供需相适应的房价管理体系,对政策性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廉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加强住房价格成本监审,规范房价构成和住房交易价格行为,推行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取缔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收费行为。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内容,整顿房地产交易价格秩序。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落实好国家发改委有关90平方米以下住房价格调查制度。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春节临近,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运工作。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尤其是食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已经成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关系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心的安定。明年,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突出“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四个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
1、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一是继续组织开展食品价格的专项检查和市场巡查。重点检查本地区食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价格行为;重点检查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情况。二是组织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节能减排和环保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三是进一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继续加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农民建房等涉农收费的监管,落实国家“三农”优惠价格政策。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检查。全面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重点检查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纠正越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的行为。五是组织开展电信邮政铁路资费检查。重点检查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2、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提高价格应急处置能力。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要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重点查处串通定价、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要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处理能力,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要建立与工商、公安、质检、宣传、新闻媒体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公开曝光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提高价格检查的威慑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和“两会”、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3、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继续深入推广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公示制度,在有条件的部门和行业倡导明码实价。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对诚信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价格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
4、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逐步实现价格服务进农村、社区、医院、学校、企业、景点。研究建立服务工作联系制度、价格服务目标评比制度和价格服务效果反馈制度,促使“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持久开展。加强对群众举报问题的深入分析,为领导决策、科学定价、确定检查工作重点服务,推进价格举报工作规范化。要逐步建立“价格服务进万家”与价格举报、农村监督网络三位一体的互联互动的价格监管服务体系,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为化解价格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用健全的价格法制保障价格的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全面促进依法治价。加快开展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管理办法、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行政机关乱收费处罚条例等立法工作。研究建立省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着手制定全省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法,规范和完善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等。二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定价行为。近年来,市县越权定价、违规定价行为屡有发生,收到申请行政复议的诉求不少。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依法行政,依法定价,既不能越权定价,也不能放弃其价格监管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范依法决策程序和民主决策程序,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发证和年审行为。三是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所有价格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努力实现定价原则,程序和时限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做好价格法制宣传工作,明年是《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价格法》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
(八)加大价格宣传力度,做好价格调研工作
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十七大精神,围绕落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大价格宣传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手段,及时披露价格政策措施和市场信息变化情况,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要充分发挥《价格月刊》、“价格视窗”网的舆论阵地作用,提高价格宣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重视和加强重大价格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充分发挥价格协会、价格理论研究机构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紧紧围绕如何做好“两防”工作、如何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如何解决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价格问题、如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重大课题,加强理论研究和深入调查,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时效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提高价格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九)强化成本监审,增强政府定价的科学性
成本是定价的基础。各级成本调查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要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性行业的监管,选择自来水等几个行业重点开展成本监审。要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加强粮棉油烟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规范种植意向、成本预测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研究建立江西成本调查工作网站,提高数据上报效率。
(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价格干部队伍建设
要做好全省价格工作,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物价干部队伍作保障。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领会和把握十七大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密联系价格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物价干部的学习能力、调研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协调能力。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要抓住近期中编办下发的《关于将基层物价检查事业编制改为行政编制的通知》的有利机遇,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人事编制部门的支持,理顺价格监督检查、成本调查、价格监测认证等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尤其是市、县有关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干部,充分调动全体物价干部的积极性,激励他们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价格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依法行政,为全面做好2008年各项价格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同志们,2008年价格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统一部署,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江西崛起、富民兴赣,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