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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推进会,主要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会前,大家参观了洪泽县东双沟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场观摩了盱眙县马坝镇沙坝村“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刚才,又观看了盱眙县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的资料片,听取了盱眙县、洪泽县的经验介绍。他们的做法各具特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市委丁书记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分重视,多次就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市纪委在年初的八次全会及向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都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市相关涉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加强政策指导。各县(区)纪委及乡镇(街道)纪委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二是坚持执纪为民,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深入开展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通过举办行风热线、开通信访直通车、组织领导干部下访等,畅通农民群众信访渠道;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洪泽县通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促进基层站(所)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市经济开发区、清河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坚持把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实行了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淮安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考评办法》、《淮安市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村、站干部用权行为,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组织形式的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盱眙县在全市率先建立“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制度,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参政议政的平台;淮阴区严格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制定新的“三资”管理办法;金湖县对村级财务实行报前会审,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漏洞;楚州区积极推行农村医院“药医分开、药房托管”改革,着力破解农民群众看病贵的难题;清浦区建立村(社区)干部廉政档案,涟水县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采购项目监管等做法,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摆上应有位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不够好;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制还存在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少数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强,违纪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建好“四大平台”,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建好“四大平台”,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全面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各级党政组织要把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作为深化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要作为点评会活动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点评会上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或建设性建议,要落实承办单位、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一般问题7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办结。办理和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群众反馈和公示。对点评会上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整改情况包括办结率、解决率、群众满意率,乡镇纪委要进行跟踪督办和回访考核。对该办不办、群众不满意的,要加大督查力度,限期办结;对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要严明纪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各基层站(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站(所)参加点评会活动,帮助基层站(所)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点评的结果,要载入干部的考核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业绩评价、任用提拔、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服务基层群众的新载体,上半年,各县(区)要拿出1到2个乡镇先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6月底之前,在各乡镇全面推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能进则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的运行原则,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应努力进入中心办理。项目进入中心后,原单位一般不得再受理。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能力强、服务优”的要求,从相关部门现有人员中选择年纪轻、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派驻到中心工作。部门人员较少的,可整建制进入中心。各窗口单位必须授予窗口工作人员充分的审批权限,让他们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中心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与考核体系,确保规范、高效运转,同时,还要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进一步深化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切实加强对基层站(所)的行风评议。评议由市行评办牵头,县(区)行风办和市各主管部门分别对基层站(所)进行评议。行风评议内容根据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能,重点围绕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办事公开等方面,由市直主管部门确定。要把评议与纠风工作的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评、建”相结合,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解决。各被评议的基层站(所)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好行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既注重评议结果,更注重评议过程,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推进民主理财,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要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初要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方案必须要有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制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村民公布。年末要实事求是地编制年度决算方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向村民公布。要建立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登记保管制度。购置、变卖、报废固定资产,须经村集体研究,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的发包、租赁经营,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实行公开招标。要通过建立村级新增债务申报制度和村级债务预警制度,严格债权债务的管理。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村有资金乡镇代管,确保集体资金安全。乡镇要有计划地对所辖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跟踪督查。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全局,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明确工作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主角。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两委”班子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具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有关部门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对派出的基层站(所)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县(区)、乡镇纪委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组织协调,要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整合县乡纪检监察力量,探索建立村级纪检监察机构,完善农村基层纪检监察体制。建立并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依法参与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要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教育重点,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在乡村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党章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理想信念和权力观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当前,尤其要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通过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法纪意识,自觉用《意见》提出的“六要六不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要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和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与农村创业文化、普法教育相结合,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长廊、报刊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形成勤奋、进取、诚信、尚廉的良好社会风气和价值导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支撑。
(三)狠抓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形成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要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当前乡镇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在履行职责、为民服务中容易发生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深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强化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切实解决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流于形式等问题。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要严明纪律,狠抓制度的落实,对严重违反纪律和制度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和纠正,以维护纪律和制度的严肃性。
(四)强化督查考核,保证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措施。县(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投以足够精力,县(区)纪委常委会要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加强指导,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推进工作的开展。要围绕“四大平台”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查考核的力度,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予以解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每年底,县乡要将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四、抓好当前工作,谋划全年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深入开展
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紧抓好当前在手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为今年工作做好准备。
第一,全面完成去年目标任务。去年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做了大量工作。我们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要求,对去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要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对完成的不好或没完成的,要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春节就要到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文明祥和、清廉节俭的春节。
第二,认真谋划今年工作思路。今年是市委提出的“实干奔小康,建设新淮安”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研究部署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保持和发展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好势头,意义重大。1月8日到10日,中纪委召开了七次全会,对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部署。不久,省纪委将召开二次全会,市纪委也将召开二次全会,对全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和全会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全年的工作思路,制定好全年的工作计划。
第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去年市、县纪委换届后,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作了较大调整,县(区)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新人员较多,对此,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好队伍,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纪执法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分析新情况,探求新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同志们,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