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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年的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为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水利部分东、中、西部3个地区分别召开全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自始至终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综合部门的大力支持,今天他们又派代表亲临会议指导,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和陈雷部长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水管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经过5年的努力,全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定”测算和分类定性等改革基础工作总体较好
各地高度重视改革的基础工作,按照国务院《实施意见》的要求,纷纷出台了省(区、市)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部署、指导本地区的改革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认真按照水利部、财政部颁发的“两定标准”要求,进行人员和经费测算,并积极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协调,促成了各水利工程具体改革方案的出台。这些基础工作的完成,为各地的改革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科学依据,为下一步改革工作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参加水管体制改革的15154个水管单位中,已有12012个完成了“两定”测算工作,占总数的79%;8822个水管单位完成了分类定性工作,占总数的58%。东部的福建、江苏,中部的吉林、安徽、海南、江西,西部的贵州、云南、青海等13个省全部或基本完成了“两定”测算和分类定性工作。统计数据显示,省直单位体制改革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普遍好于市(区、县)级以下工程,全国147个省直单位的“两定”测算和分类定性工作的完成率分别为99%和75%。中、东部地区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略好于西部地区。
(二)两项经费落实取得实质性进展
两项经费(即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落实是水管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和当前面临的难点问题,能否在这个环节上有所突破,决定了改革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改革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各地把两项经费的落实到位作为改革工作的重点,采取了许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07年7月底,全国已落实公益性人员经费40.4亿元,占应落实数的48%;落实维修养护经费30.0亿元,占应落实数的35%。目前已有部分省(市)全部或基本落实了两项经费,如东部的厦门、宁波、浙江等。另外,中部的江西、西部的云南等省两项经费落实率均达70%,宁夏的人员经费也基本落实,这在财政、经济状况相对较差的中、西部地区是很不容易的。总体来看,人员经费的落实情况普遍好于维修养护经费的落实情况;省直单位两项经费的落实情况好于市(区、县)级以下工程,分别达到86%和78%;东部地区两项经费的落实情况好于中、西部地区。
(三)深化改革初见成效
各地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高度重视社会和谐和职工队伍稳定,在定岗定编的基础上,克服困难,广开渠道,积极稳妥地推进管养分离,通过组建维修养护公司、服务中心、自然减员、多种经营等方法,妥善安置了一大批分离分流人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完成分类定性的水管单位中,应分离、分流约10.6万人。目前,已有2591个水管单位实行了管养分离或内部管养分离,分离、分流人员约5.1万人,占应分离、分流人员的48%。同时,大部分水管单位开展了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6000多个水管单位启动了竞争上岗、分配制度改革等内部改革,其中3700多个单位已经完成。浙江、江西、宁波等地的水管单位已基本完成了内部改革。
(四)社会保障取得成果
各地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过程中,积极协调地方各级政府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在落实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切实解决了分离、分流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了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9.6万水管职工落实了社会保障,占29.1万应参保人员的67%;其中,省直单位参保率达97%。浙江、江苏、厦门、宁波等9个省(市)已基本落实了水管职工的社会保障。
(五)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一些改革步伐较快的省陆续出台了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办法,规范指导各地的改革验收工作,并及时对完成改革任务的市、县和水管单位进行了验收。据统计,全国77个部级试点市(县)和单位(含46个部直属单位)以及各地确定的321个省级试点单位中,大部分已经完成改革任务,并有一半通过了验收,其中部级试点全部完成了验收。云南省现已率先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厦门市已完成改革任务,并于今年6月通过福建省的验收;江苏省已有6个地级市通过省级验收;其他省也有不少县(市、区)和单位已完成了改革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
总体来看,东部的厦门、福建、江苏、浙江、中部的吉林、江西和西部的云南等省(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较快,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水管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明显进展,与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各级水利部门和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他们在具体工作中,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领导重视,组织有序;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以及进行转移支付、水价改革、畅通经费来源等几个方面。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按照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当前依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一些地方仍存在重建轻管、重增量轻存量的思想,热衷于上新项目、开新工程,对推进改革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硬,致使改革难有新突破。二是一些地方改革基础工作滞后,如东部地区的个别省市和中西部地区的一些省区,两定“测算”和分类定性工作完成率都很低,制约改革进程。三是改革的总体进展不平衡,如东部的个别省市、中西部的部分省(区、市),不仅基础工作严重滞后,两项经费落实率也很低;在省内,省直工程进展较快,市县级以下工程进展较慢,影响改革整体成效。四是各地普遍存在经费来源不畅,两项经费落实难;社会保障水平低,缺口、欠缴社会保险金额大;内部改革不深入、人员分流难,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阻碍改革顺利推进。
上述问题的存在,分析起来,有财政困难等客观原因,更主要的是主观原因,有的省厅领导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财政困难固然是制约水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从全国来看,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财政较好,也有个别搞得差的省;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财政较困难,但也有搞得好的省。所以,问题的关键还在我们自己,这就是认识是否到位,领导是否重视,改革环境是否良好,责任制是否落实,督促检查措施是否有力。
首先是认识问题。认识是不是到位,就是要看我们各级水利部门是否真正转变了重建轻管思想,把水管体制改革摆在了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认识是否到位,主要体现在领导是否重视,首先是各省水利厅是否重视,一把手厅长是否重视,是否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了深刻透彻的汇报沟通,做通政府领导的工作,争取到政府领导的重视,赢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是责任制问题。水管体制改革是一项改革事业,各级政府是改革的主体,应负总责。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看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是否建立了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是否实行了责任追究,把改革成效纳入责任人政绩考评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这是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制度保证。
第三是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一是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发挥政府在改革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平台着力推进;二是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消除抵触,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三是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与支持,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四是扎实的基础工作和完善的配套政策,为改革提供基础保障。所有搞得好的地方,在这几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所有搞得不好的地方,这几方面的工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欠缺。
第四是有力的监督检查措施。一些地方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建立了巡查督导制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将投资安排与水管体制改革进度挂钩,实行奖惩制度;将水管体制改革成效纳入干部考核内容等,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工作。一些工作滞后的地方,多数没有这些有效的监督检查措施,即使有也落实得不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改革责任制
首先,应当认识到水管体制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提升我们水利行业整体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在当前情况下,抓好存量是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的关键,而水管体制改革正是通过挖潜改造盘活水利工程存量的重要举措,是消除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体制机制弊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水管单位摆脱困境、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的有效途径。其次,要充分认识水管体制改革是保证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前提,是实现工程安全和良性运行,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第三,要充分认识水管体制改革是推动水利工程管理进入国家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机遇,通过水管体制改革解决定岗、定编、经费来源、职工社会保障等问题,促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还要认识到水管体制改革既是一项水利行业改革,又是一项社会改革,涉及到政府的诸多部门,组织、协调的任务很重,难度很大,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也离不开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大力支持。因此,各地水利部门要通过自身扎实的工作,努力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发挥政府在改革中的主导作用。要赢得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尤其是各省水利厅的负责同志,更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通过各省水利厅的扎实工作,促使省政府逐级往下贯彻落实。这样,我们的工作才有力度,才会取得好的成效。
各地必须层层落实水管体制改革责任制。要通过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也要落实好责任制度,将改革的推进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当中。要求一把手亲自负责,分管领导靠前抓,抓好落实。各级水利部门必须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有效利用奖惩手段,全力把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和2006年全国水管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上的部署,各地应加快改革步伐,今年年底以前必须全面完成“两定”测算和分类定性等改革基础性工作,并全力促进两项经费的落实到位。其中,东部地区各省两项经费的落实总额占应落实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80%,中部地区各省不低于60%,西部地区各省不低于50%。同时,各地应加强验收工作,对完成改革任务的市、县和单位抓紧进行验收。今年年底以前省直工程必须全部完成验收,并足额落实两项经费;市(县)重点工程(由省厅确定)应基本完成验收,且足额落实“两费”的水管单位比例不低于50%,其他两项经费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水管单位,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分步到位的承诺文件,有分年度到位的实施计划。
各地要根据上述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倒排时间,制定出合理、积极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全力推进改革工作。今年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5年来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部。改革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地区,必须作出说明。流域机构要加大对流域内各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采取切实措施,重点落实两项经费
一是加大财政力度,尽快将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调整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使用结构,重点用于工程维修养护。三是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合理的水价标准和有效的水费征收机制。四是对改革滞后的地区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指导,重点扶持。如对贫困地区,各省要研究补偿机制,由省级财政统筹考虑对贫困地区水管体制改革的经费支持。五是各地都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水管单位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保证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积极探索深层次改革问题
一是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要继续深化内部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管养分离,培育维修养护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二是积极探索落实社保政策的有效途径,促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出台,进一步扩大社保政策的覆盖面,解除水管职工的后顾之忧。三是积极探索公益性资产的有效管理方式。同时,各地要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改革后的水管单位,人员应达到定岗标准,工程安全应达到一、二类工程标准,并实现维修养护专业化、规模化,全面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同志们,水管体制改革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坚定信心,抓住机遇,扎实工作,确保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