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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一年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成绩,传达贯彻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厅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进行了认真研究。等一会家望、波安和桂云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执行,把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基本情况
*年,全省卫生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实行标本兼治,不断加大从源头治本力度,反腐纠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继续落实了领导干部不得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规定。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处以上干部共拒收、退回和上交红包礼金礼品79人次,金额13.07万元。二是落实了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或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的规定。三是对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了清理。四是继续落实了制止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了小汽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机关处室经费实行了定额包干制度;严格控制了会议经费;严格执行了公费使用通讯工具的规定;各类庆典活动坚持了简朴节俭的原则。五是按省清房办要求,对干部职工住房进行了清理。处以上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检查纠正了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了对大额度资金运作、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认真调查核实了一批反映领导干部不廉洁问题的信访举报,并做出了恰当处理。建立并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开展了以“改进作风,拒腐防变”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活动。厅里举办了处级领导干部学习班,学习了规定的必读篇目,请省纪委领导上了辅导课。组织观看了全省“现身说纪说法”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实况录像等党风廉政电教片,并认真开展了讨论,召开了质量较高、效果较好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此外,各地各单位还广泛宣传了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通过教育,领导干部提高了党性觉悟,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了反腐纠风工作有序进行。厅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责任处室和单位,并落实到人。年初,爱华同志与厅直单位、市州卫生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分管厅领导亦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并加强了检查督促。年底,处级干部向厅党组写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实行了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了责任追究。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厅直单位和处室都能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卫生业务工作一起抓,推动了反腐纠风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大,严肃处理了一批违纪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专人负责制度,加大了查核和查处力度。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82件(次),已了结2245件(次),了结率为98.4%。党纪政纪立案209起,已结案205起,有212人受纪律处分,18人受刑事处分。其中处级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7人,刑事处分4人。另有50人受到组织处理,116人受到经济处罚,14人被取消、低聘或缓聘专业技术职务。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7.6万元。驻厅组室受理来信来访
126件(次),直接初核反映处以上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11件;指导厅直单位查办重要信访6件、违纪违法案件3起,处分党员、干部3名。坚持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各地各单位注意突出重点,认真查办了一批收受药品和设备回扣、贪污挪用公款等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影响较大的案件主要有:邵阳市中心医院原院长高国平、副院长袁子才等人收受“回扣”案,株州市一医院原副院长周利国收受“回扣”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原副主任徐小平、罗志坚等人收受“回扣”案,省儿童医院药剂科原主任代长富、制剂室原主任欧阳仕番收受“回扣”案,省肿瘤医院原嘉富公司经理赖昌勋贪污案等。
(五)纠风工作持续发展,卫生行业风气继续好转。全面完成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七、六、五”目标任务。全省共完成集中采购金额14.46亿元。有14家招标机构获得资格认定。参与集中招标采购的县以上医疗机构384家,占应参加数的73%;采购周期内中标药品的采购金额达12亿元,占上年度全省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金额的53.8%;可让利给患者1.5亿元以上。卫生部《纠风工作简报》推介了我省的做法。继续狠刹了收受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和红包礼金歪风。下发了《关于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省医务人员自觉拒、退开单提成、药品和设备回扣40.9万元,通过清理上缴97.3万元;查核有关举报124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39名。厅纠风办先后发出督办专函8件。有39家医院暂停了违规经销商有关药品的销售。积极推行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举措。县以上医院继续实行了病人选择医生制度;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和首诊负责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实行了药品明码标价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切实加强了对行风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4月份,厅领导带领机关30多名干部深入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和14个市州30余个县区,结合民情调查,就医德医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33家医院的3938名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了问卷,病人对医疗服务的平均综合满意度达98.98%。厅里通报了调查结果。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大力整顿了农村医疗市场。认真开展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农村医药医疗市场打假专项行动。全省共取缔非法医疗机构3286家、坐堂行医757起、游医222起,清查超范围执业机构355家,吊销执业许可证105个,清退无合法行医资格人员157人。认真落实了整治工作评议整改措施。省纠风办和省整治办对我厅整治工作进行评议后,厅党组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了整改措施。进一步清理整顿了医疗服务市场;严格了医疗广告的审批程序;巩固了上年度整治非法性病诊疗机构取得的成果;出台了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严肃了物价纪律;继续治理了“三个不合理”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卫生执法行为,严格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措施。深入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组织学习职业道德规范、观看医德医风电教片、举办演讲比赛、开展岗位技能比武、评比表彰先进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广大医务人员树立了正确的行医观、利益观,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行风建设也进一步加强。
(六)改革体制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新成效。继续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并认真实施了《湖南省卫生厅政务公开方案》。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健全了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和院(中心、所)务公开工作都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厅机关对原保留的25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二轮改革,现仅保留10项。设立了厅行政审批受理服务中心,负责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证件发放及政策咨询,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效率,方便了基层群众办事,增加了透明度,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了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的转变。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考察、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和党委(党组)会讨论任免干部实行投票表决制为主要内容的干部选拔制度。厅直单位领导干部职位空缺时,原则上都实行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厅直有2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或轮岗。实行了干部聘用与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聘期管理和离任审计。纪检监察机构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深化了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合财政部门推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了银行帐户管理。清理“小金库”工作取得成效。落实了县以上非营利性医院药品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继续实行了“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全省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的比例下降了2.46个百分点,其中厅直医疗单位下降了2.75个百分点。积极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省厅对财政安排的设备购置经费和血防药品购置经费实行政府采购,共完成采购金额1959万元,节约资金200余万元,保证了设备质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基建工程招投标逐步得到规范。
(七)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强了作风建设。在反腐蚀专题教育活动中,查摆了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措施,健全了规章制度,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免疫力。加强了业务建设。开展了业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增长了知识,拓宽了视野,提高了业务能力。加强了组织建设。厅直单位在党委换届和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中保证了纪检监察机构应有的人员编制。厅直部分单位落实了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要求。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党组正确领导、卫生系统各级党政班子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向所有关心、支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向战斗在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的单位治本措施不够落实,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医疗设备等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还不规范,少数领导同志认识还存在差距,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个别单位监督流于形式,甚至没有监督。二是在医德医风方面,有的单位领导没有全局观念,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有的医务人员缺乏对患者的关怀和尊重,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不佳,与病人缺少交流和沟通,极个别医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存在乱检查、开大处方,甚至收受患者红包、药品回扣等违纪违法现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三是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规范任重道远,有些工作没有完全做好,个别地方的工作还很不到位。四是纪检监察工作还缺乏创新,工作出特色、出经验少,特别是在如何发现、培养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方面做得不够。我们一定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态度坚决,旗帜鲜明,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负责地纠正和解决这些问题。
二、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认真做好新的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卫生系统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紧贴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探索新的途径和对策,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为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一)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按照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四次全会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要注意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通过采取个人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加强组织核查等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尤其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要认真抓好严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职工新建福利房和商品房、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新购小汽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和禁止用公款为党政机关干部购买商业保险等规定的落实。要注意抓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卫生系统所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继续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五个不准”的新要求。
要大力倡导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各种不切实际、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控制各种庆典和达标升级活动。对以虚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精减会议,节约开支,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禁止赌博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搞好行业自律。
(二)切实抓好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的要求,不断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根据中央和省委确定的重点,卫生系统要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大宗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参与和庇护非法行医、制售假劣药品、食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要结合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和问题,加强对系统内重大典型行风案件和问题查处的督促和指导。要针对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和高智能化等新情况,研究新的对策,下大力气突破大案要案。
各单位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支持办案工作。要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与有关职能部门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要严格执纪执法,对办案不力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并限期改正,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更加有力地打击少数腐败分子。要执行党的政策,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对犯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承认和改正,并配合组织查清自己和他人问题的,可以按照规定从宽处理;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要立足于教育,帮助其吸取教训,以教育和挽救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勇于创新的党员干部,要坚决给予支持;对受到诬告错告和打击报复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澄清并切实加以保护。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发挥经济手段在遏制腐败中的作用。要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要深入剖析大案要案,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改进工作,预防和遏制腐败。
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目标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要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化解矛盾,认真解决问题。要建立和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和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维护社会稳定。
(三)切实抓好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央和省委要求,纠风工作要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上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并继续将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列为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之一。全省卫生系统各级各单位要从改革入手,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综合治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对国家规定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要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和中标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确保招标采购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大型医疗设备、贵重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管理机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把一次性医用耗材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没有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仍要实行集中采购。要加速医药贸易电子化、网络化进程。要加强培训,提高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二是要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病人选医院选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药品价格查询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等制度。要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违反物价纪律乱收费的行为。三是要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收受开单提成、药品和设备回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乱检查、开大处方和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对违纪违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暂停其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使个别“害群之马”在行业内没有立足之地。五是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特别是农村医疗服务市场。六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努力增强广大卫生医务人员遵纪守法的法纪观念和廉洁诚信的服务意识。要积极发现和大力宣传卫生改革和行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以正压邪。七是要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监测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认真纠正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中索拿卡要、执法不公和卫生监测中重复监测、乱收费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少数执法人员存在的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问题。同时,要继续抓好行风评议工作。每个市州要评议2—3家医疗卫生单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聘请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地对管辖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行业管理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之中,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的监管,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对疏于管理甚至放任不管、不正之风严重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取消等级等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要紧紧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执法监察,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招投标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章问题,特别要注意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招投标的问题。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事故的查处;加强财务监察,抓好对国债资金、救灾款物和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中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四)切实抓好改革治本工作。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重点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审批监督机制。改革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逐步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的运行机制和严密的监督机制。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完成审批程序性规定公开工作。根据责权统一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并逐步纳入预算。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积极探索加强会计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严惩做假帐行为。三是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建立由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采购行为。
与此同时,继续实行院(中心、所)办事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卫生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任用和奖惩中。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改革治本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五)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组织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厅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在中层以上干部会上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述职述廉报告内容要具体实在,不能泛泛而谈。
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特别强调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十六大决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认真执行纪检组织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纪检组织负责人要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情况,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换情况,研究问题,以利于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今后,厅机关和厅直单位新提拔的副处级干部,在组织谈话宣布任命决定后,要到驻厅纪检组监察室领取《领导干部廉政手册》等资料,同时,由组室负责人与其进行廉政谈话,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的要求。要健全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使他们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六)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以及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安排之中,贯穿到对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的各个环节。当前,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安排,以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党章为重点,认真搞好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对全体党员干部深入进行“两个务必”教育,重点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主题教育活动。要继续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传,把弘扬正气与抨击邪恶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落实今年反腐纠风任务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今年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任务繁重,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这次会议的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为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我们必须紧扣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地学习钻研党的十六大文件。在全面学习、深刻领会、融会贯通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基本观点,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并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探索反腐纠风的新措施新办法。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放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来思考、部署和安排,紧贴大局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二是增强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卫生事业发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把是否有利于卫生事业的发展作为检验我们各项工作的基本标准。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各级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负责地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四是增强创新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加强调查研究,以善于总结、敢于改革、勇于创新的科学态度,积极应对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新变化,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要全面落实反腐纠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的组织保证。卫生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把全面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关键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负起领导责任。要针对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明确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制的约束力,增强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那些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纠风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必须按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力戒形式主义。卫生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全面回顾总结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落实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报告中提出的三个“认真查一查”的要求。一是认真查一查已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哪些没有落实,原因何在,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二是认真查一查工作中究竟存在哪些薄弱环节,问题的症结是什么,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三是认真查一查在工作不落实的背后有无领导干部的责任问题,对工作不力、监督不严、问题严重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要通过这三个“认真查一查”,使我们的工作作风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使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有一个较大的改进,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努力形成一种事事有布置、有督促、有着落、有成效的求真务实作风。
(四)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自身建设。一方面,要按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第四次全会的要求,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巩固和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体制,规范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尽可能改善和优化纪检监察必要的工作条件。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另一方面,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从高从严要求和管理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二是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干部更新知识,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要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强化内部监督。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查处,并注意从制度、机制上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防范队伍内部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帮助纪检监察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建立有效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要切实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在干部的培养、交流和选拔任用上要拓宽视野,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多种岗位的使用和锻炼,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条件。要继续在有条件的厅直单位逐步做到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
同志们,今年是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同心同德,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向上,努力完成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各项任务,着重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以优异成绩开好局、起好步,为全省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