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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是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县新农合试点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及明年全县新农合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紧紧抓住中、省提高新农合补助资金的有利时机,加大新农合制度建设力度,努力开创我县新农合工作新局面。根据大会安排,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农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县新农合试点工作从*年12月1日起开始运行。5年来,各级财政累计为新农合投入补助资金2825.76万元,农民个人筹资1170.219万元,共计有45.5578万人次农民享受了不同方式的新农合补偿,共计补偿资金3323.18万元。其中享受住院补偿的26944人次,2724.3万元;享受各种方式免费体检的221906人次,215.23万元;享受慢性病补偿的5652人次,105.2万元;享受家庭账户基金补偿的201076人次,278.45万元。
(一)我县新农合试点开局良好,效果明显。
主要表现在:
一是减轻了参合农民医疗经济负担。新农合制度实施后,切实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农民从新农合中得到了实惠。
二是树立了党和政府良好的形象。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推动和促进了农村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新农合开展以后,农民的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对医疗服务的利用率大幅提高,农民住院率提高了近3倍,县乡医院的临床使用率分别提高了53%和36%,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了27%,有力推动了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较快发展
四是政府职能发挥到位,农民参合率较高。从试点初期开始,我县就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农民参合率一直高居全省首位,特别是从*年以来,我县农民参合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水平,县财政共计为新农合配套补偿资金352万元,为新农合平稳运行奠定了经济基础。
五是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初步形成。首先,建立了以县、乡镇主要领导为首的管理组织体系和以县、乡镇人大主任为首的监督体系,在新农合运行管理以及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我县新农合制度政策框架设计也越来越完善,经过三次大的修订,各种管理措施和补偿方案越来越符合我县实际,被农民群众所认同和接受。我县首推的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改变了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模式,在基金管理、费用控制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报销直通车制度的推行,极大的方便了农民报销,节约了患者获取报销的成本;反映新农合目标的主要指标如补偿比、均次补偿费用等均处于较高水平,均次费用控制在比较合理的范围内,得到了省上专家的充分肯定。
我县探索出的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和报销直通车制度,受到了前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的充分肯定,先后在全国、全省新农合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被列入全国新农合培训教材的主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我县*年度获得全国新农合工作先进县称号,*、*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新农合工作先进县称号。
(二)总结五年来新农合的实践,经验宝贵
我县新农合实施5年来,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为新农合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奠定了良好基础。这些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新农合试点顺利推行的思想基础。我县新农合试点以来,始终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各项制度的设计首先做到为民、利民、便民;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农民,调动农民积极性,反对各种强迫命令。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只有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新农合制度才能够向正确方向发展,才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第二,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卫生主管、部门配合是新农合试点顺利开展的组织保障。一是充分发挥了各级政府在新农合建设中的组织、引导作用。新农合试点一开始,县政府就将新农合制度建设列入了为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纳入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新农合工作管理委员会,并建立了县、乡管理经办机构和县乡村监督体系,乡镇政府义不容辞的承担起了筹资的重任。二是新农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财政、卫生、金融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了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的基金封闭运行机制;民政、卫生部门积极磋商,在新农合试点启动的同时,启动了农村医疗救助,为农村贫困人群建立了医疗保障;计生、扶贫等部门积极争取落实新农合筹资优惠政策;审计、纪检等部门,严格基金审计,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农业、教育、广电等部门积极宣传,为新农合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坚持公开公正、服务受益的原则是新农合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首先是制度设计公平、公开。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病种、定额标准公正公开,非单病种实行日均费用限额制度,计算公式公正公开。二是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将受益农民逐级公示到村,接受监督,确保了新农合政策的透明度。三是医疗机构顾全大局,垫付报销资金,实行直通车报销,节约了报销成本,使农民真正受益。
同志们,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首先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其次是新农合“两委会”及各部门密切协作、尽职尽责、共同努力的结果,第三是全县新农合管理经办工作队伍高效务实、辛勤努力的结果,第四是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提供优质服务的结果,第五是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新农合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县新农合管委会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各套班子领导,向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管委会各职能部门、监委会各职能部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支持新农合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分析面临的形势,挑战与机遇并存。
实践证明,新农合制度得到了农民群众拥护,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证明了党和政府建立新农合制度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英明的、正确的、及时的。农民稳定,农村稳定,社会就稳定。*年,全国新农合已经从试点阶段走向全面覆盖,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明确将新农合制度纳入了社会保障的范畴,我省也将新农合制度建设列入了今年省上“八大民生工程”。国家对新农合政策做了进一步调整,增加了各级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4月份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新农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巩固和提高新农合制度建设成效,5月30日市政府也召开了全市新农合工作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我县新农合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县新农合作为社会保障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仅仅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保障水平阶段,还存在着农民互助共济意识不强;相关职能部门对新农合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乡镇对新农合筹资已出现厌战情绪;部分医疗机构费用控制措施不力,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较快,消弱了对参合农民的补偿等问题;同时由于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量的增加,新方案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以及农民对新农合期望值的增高,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的难度越来越大。下年度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提高,筹资工作又面临新的挑战。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共同面对。
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直面困难,高度重视,克难攻坚,进一步巩固业已取得的各项成绩,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提高新农合工作水平。
二、明确任务,加强监管,不断巩固提高新农合工作
(一)扎实开展*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今年是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的第一年,我县筹资工作面临新的考验。令人欣慰的是,一些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筹资工作,截至目前已有黄家湾乡、云盖寺镇、铁厂镇、张家乡、茅坪镇、杨泗乡和关坪河乡7个乡镇基本完成了*年度的筹资任务。为了扎实开展*年度筹资工作,全面完成筹资目标任务,我提三点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新农合制度受到农民的拥护是这项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基础。从广大农民中筹集参合资金,是新农合工作中的关键,也是难点。我县新农合经过5年多的运行,应该说广大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理解和拥护进一步增强了,但是仍未达到完全参合、主动缴费的程度。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新农合资金筹集工作,特别是把宣传发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在具体宣传发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注重”:一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要针对群众怕吃亏的思想及种种顾虑,有针对性地就有关政策、措施、办法进行宣传,达到消除群众顾虑的目的。二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要采取广播、电视、标语口号、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把新农合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三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在宣传过程中,要吃透政策,准确宣传开展新农合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用实例宣传参加新农合得到的好处和实惠。切不可曲解政策,造成误导。四要注重方法的实用性。要务求实效,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大力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要通过深入广泛、耐心细致的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农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合的主动性。
2、明确筹资任务,把握工作重点
筹资工作是新农合制度建立的基础和关键。农民个人缴费不能到位,中、省、市各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就不能到位。各级各部门在新农合筹资工作中必须要做到四个进一步明确:一是要进一步明确筹资目标任务:要以上年度全县统计公报农业人口为基数,全县参合率以乡镇为单位不低于98%,全县总参合率必须巩固在98%以上;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筹资标准:按国家新农合政策规定,农民个人缴纳参合基金标准,从*年度起,由以前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相应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也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中央补助由20元提高到40元,省级补助由14元提高到34元,我们属于贫困地区,市、县财政补助仍维持各3元不变。必须明确的是,各级政府的补助是按照缴纳新农合基金的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民数量按人进行补助的,农民个人缴费必须先到位,各级政府的补助才能逐级到位;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必须是县内常住农业人口,必须要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四是要进一步明确筹资工作时间:7-8月份要重点做好筹资的前期宣传动员、筹资对象摸底和安排部署,9月份集中筹资,10月份抓差补缺,11月15日至30日汇总上报。12月30日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必须发放到户。
3、规范筹资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筹资工作必须要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手续要健全、责任要清楚。一是要规范筹资程序。要根据《镇安县新农合筹资经办工作程序(试行)》的要求,按照登记造册、签订协议、收取基金、开具专用发票、核发合疗证的“五步程序”进行筹资发证;二要严肃筹资纪律。禁止为片面追求农民参合率,强迫农民缴费,强迫乡镇卫生院、村组干部和乡村医生代缴,或用财政拨款冲抵农民缴费等错误行为和作法。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上述问题,立即严肃查处;三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筹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家庭、“双女户”、独生子女户、残疾人等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局、县计生局、县残联审核后,按有关政策规定,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经费、医疗救助基金、优抚经费中解决,确保上述群众参加新农合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做到原参合农民继续参合,未参合农民积极参合,特别要关注整户外出务工农户的参合,提高参合率。
(二)加强运行监管,不断完善补偿方案
完善统筹补偿方案是新农合制度建设的核心。要积极探索新农合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商业保险和其他福利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要不断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补偿方案。
一是要注重利用政策导向机制,增加在基层就医的补偿比例,引导就医“下沉”,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二是要积极探索开展门诊统筹试点,逐步扩大受益面,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目前,我县门诊统筹试点方案已经通过省合疗办批复,已于6月1日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在门诊统筹试点初期,县合疗办必须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门诊统筹试点顺利实施。三要根据国家对新农合资金投入的增加,在监测分析、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住院补偿方案,提高受益强度,让农民进一步感受到参加新农合的实惠和好处。四是要开通县以上医院住院补助“直通车”制度,方便转外就医和在外务工患者的就医报销。五要不断改进审核报付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方便参合农民。
(三)不断完善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加强新农合监管,保证基金安全是新农合制度成败的关键。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基金规模越来越大,监管任务越来越重。因此,在基金管理上,首先要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实行“乡镇政府筹钱不管钱,财政金融管钱不用钱,合医办用钱不见钱”的封闭式基金监管体制。要坚持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用拨分离的原则,落实县财政局在基金金融机构设立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和收入专户、合医办在基金金融机构设立支出专户、基金的支付严格实行县合医办、县财政局共同签印的“三户两印”制度,确保基金管理使用的安全。其次要切实搞好新农合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监督约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实现工作制度、办事规章、业务程序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要建立健全组织纪律监督、社会公示监督、行业自身监督三重监督机制,把新农合报销公示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第三要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贪污、挪用、骗取农民保命钱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打击。要深刻汲取中国合疗第一案---旬阳县新农合经办人员贪污案的教训,对敢于践踏“新农合基金红线”的单位和个人,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四)加强医药费用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参合农民利益。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优进劣退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要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完善管理和考核办法,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要千方百计为农民节约费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自管自律自控机制,形成与新农合制度相适应的运行体系。相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使用率,降低非补偿范围药品、检查项目的开单率,对分解收费、重复检查等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要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门诊统筹的开展提供服务保障。县、乡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推进内部改革,制订和完善诊疗规范,实行双向转诊制度,落实政策公开、补偿公示、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三级审核、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各定点医疗卫生单位要转变作风,端正医风,诚信服务于参合农民,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多发病不出乡镇、重病不出县,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便廉、质优的医疗服务。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加强新农合筹资、运行、管理、监督监察体系建设,不断开创我县新农合工作新局面。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下半年,各乡镇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乡镇的领导同志要把握重点,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是政府行为。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新农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全力以赴把这项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
二要进一步狠抓落实。为狠抓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将*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纳入了对乡镇年终考核的内容。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形成层层有人抓、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这次会议后,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年新农合筹资工作。近期,县委、县政府将组织专门督查组,对各乡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在9月至11月的筹资期间,各乡镇每旬都要向县合疗办报告筹资工作进度,汇报参合人数及筹资情况,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定期通报筹资进度。
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建设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县新农合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责无旁贷。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县新农合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
县卫生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加强管理和政策指导,全面负责做好新农合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计划、培训、组织实施、评估总结及承担日常事务等工作。要不断加强管理、经办机构建设,建立县、乡(镇)新农合管理体制与组织体系,落实人员编制、工资、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确保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能够有序运行;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做好基金的筹集、管理,加强对基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管,及时拨付报销资金。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经办机构人员、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负责制定参合农民个人筹资办法、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以及相应的财经纪律,保证资金安全;民政局要确保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纳部分,从五保户转移支付经费、医疗救助基金、优抚资金中解决。并对低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因患大病经新农合补助后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救助;计划生育局要对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农户参合给予全部或部分资助;残联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残疾人的参合给予资助;农业局要发挥工作优势,配合做好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动员和引导工作,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下,积极组织农民交纳新农合基金;发展计划局要把建立新农合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新农合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医药价格监管;审计局依法对新农合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和纠正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监察局要依法对新农合基金的收支、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纪事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整顿和净化全县药品市场,做好药品质量监管,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扶贫开发局要将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列入扶贫开发计划并实施,改善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教育局要将新农合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列入农村义务教育内容;广电局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新农合的政策、新闻宣传,调动广大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负责基金的金融机构要做好新农合基金的服务工作,同时要积极支持县乡村卫生服务和信息管理网络建设。
同志们,建设和完善新农合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关系到我县26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的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再鼓实劲,再创佳绩,努力把这项工作办成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为推动我县突破发展、建设和谐镇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